“无为”()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重要概念,字面意为“不行动”或“不作为”,但在不同学派中被阐释为“不刻意作为”“顺其自然”或“轻松自如的行动”。在道家中,“无为”指道的运行方式——道虽为万物之源,其作用却表现为无声无形、自然无痕。道家追求效法此道,以不强迫、不争先的态度生活。在儒家中,“无为”指统治者以德化民、不待干预而天下自化的理想状态。在法家中则演变为君主“藏智于胸”而“以法治国”的权术原则。汉学家毕来德(Jean François Billeter)将之描述为“一种关于形势与感知者共存之完美认知、完美效能和完美能量经济的状态”。
“无为”观念最早见于春秋时期的文献,在《诗经》中已有萌芽。此后在儒家、道家、法家和禅宗中各获发展,成为中国哲学史上影响最深广的概念之一。学者认为此概念与早期中国哲学中“自然”概念的兴起密切相关,二者共同构成了对宇宙自发秩序的理解基础。
其后美国汉学家顾理雅(Herrlee G. Creel)进一步区分了道家“无为”的两种形态:“沉思型无为”(contemplative wu-wei)与“目的型无为”(purposive wu-wei)。前者以庄子为代表,强调精神自由与超越;后者以黄老学派为代表,将无为作为治国之术,与法家思想合流。
与儒家的区别
儒家所讲的无为而治,如《论语·卫灵公》:“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认为“圣人德盛而民化,不待其有所作为也”,实为儒家的“德治”主张,其是汉代道家结合了老庄中的“出世思想”和儒家“经世致用”结合起来的政治理念,该思想强调的是社会的和谐与自然、与民休养生息而不扰民、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发展。因此与道家的“道”所倡导的“无为而治”实不相同。
现代发展
道家要求人們學習順應自然的純樸和諧,讓一切事物都回復到其原始的自然狀態,讓事物顯示其本來的面目,人與自然不應視為一種對立、緊張的關係,人的文化創造不應無視自然之理,而是應當尊重自然,遵循客觀規律,人類應該通過熱愛自然,保護生態環境,消除人類的自我中心主義,回歸到人與自然融合無間的和諧狀態,故為「道法自然」。
到了现代,由于其思想与关心地球环境的环保主义相通而得到认同。另一方面,现代物质的膨胀,使得现代人自我丧失,从而陷入迷茫与痛苦,道家的“返璞归真”、重视清净与个人修养思想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 [https://eprints.lse.ac.uk/22479/ 無為 in Europe. A Study of Eurasian Economic Thought.] Christian Gerlach,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 March 2005 (PDF-Datei; 40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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