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辉(),甘肃定西人,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副国级领导人。1975年3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民族学院汉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兰州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共中央候补委员(2016年10月被递补為第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九届中央委员。曾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等职务。现任十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生平
甘肃省
咸辉于1958年3月出生于甘肃省定西县香泉公社。高考制度恢复后,于1978年2月进入中央民族学院汉语言文学系学习。1982年,大学毕后,被分配到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工作,开启仕途之路。
咸辉在统战部工作25年;历任干部处干事、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助理巡视员,2000年,升任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后又兼任省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期间,于2005年3月至2006年5月,挂职担任中共兰州市委副书记。2007年3月,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12年4月,当选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还兼任甘肃行政学院院长,省红十字会会长;2015年5月,升任甘肃省常务副省长。
宁夏
2016年6月30日,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7月3日,兼任自治区人民政府代理主席。2016年9月19日,當選為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2016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被递补為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2018年2月,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022年5月9日,辞去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职务。
2022年6月24日,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3月10日,咸辉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上,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2025年12月2日,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换届会和三届一次理事会会议12月2日在北京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咸辉等出席。咸辉当选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理事长。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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