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殺者喬治·強森的墳墓。其墓誌銘寫道:「受錯殺於1882年之喬治·強森長眠於此。銘曰:彼乃無辜者,我行誤判言;處之以絞殺,就此別人間。」]]
的墓志; Drumecliff, Co. Sligo|thumb|200px]]
墓誌銘,又稱坟记,或圹记,為文體名,在墳墓中或墳墓上,以死者生平事蹟所寫的一份簡介,尤其對於偉大或值得紀念的人其墓經常有墓誌銘,在中國和西方都有這種習俗的存在,另外中國古代還有祭文、行狀的寫法。但是近代中國已不流行寫墓誌銘。
濫觴
中國撰寫墓誌銘始於西漢杜子夏。北宋曾巩说:“夫铭志之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
东汉蔡邕曾因撰写谀墓之文受到非议。其實拿人錢財,難免要在碑誌中说人好话,“以為諛墓之文,例多溢美。”文起八代之衰的韓愈最善寫墓誌銘,宋人李塗曰:“退之諸墓誌,一人一樣,絕妙。”李漢的《昌黎先生集序》载韩愈计有碑誌75篇。韓愈曾為石洪作墓誌,石洪生前官僅止於縣尉,無奇偉之事蹟,日後宋人修《新唐書》竟收此“諛墓之文”。韓愈文名日盛,達官貴人常求其為先人撰墓誌銘,潤筆酬金甚高,韓愈亦來者不拒。門客劉叉甚觉眼红,取其黄金数斤而去,云:“此谀墓中人得耳,不若与刘君为寿。”歐陽修也寫過《范文正公神道碑》、《尹师鲁墓誌》、《杜祁公墓誌》,但其子孙皆不满意欧的文章。曾巩曾对欧阳修为其祖父作墓碑铭深表谢意说:“铭誌之著于世,义近于史。”不過蘇軾還是代张方平作滕元發的墓誌銘,是為〈代張文定公作故龙图阁学士滕公墓誌铭〉,這是由於张方平當時已病故。葉適亦善寫墓志銘,《水心文集》中收錄有148篇的墓誌銘。嘉定年間,葉適爲枢密参政汪勃作墓志,以其襄佐秦檜為政,直書“佐佑執政”四字,隱然有貶意。汪勃之孙汪綱不滿意,致書请求修改,葉適拒絕,“自謂已極稱揚,不知盛意猶未足也。”不久葉適去世,其學生受汪家請託,竟为除去“佐佑执政”四字。清人魏象枢也發表過意見:“为人作墓誌铭甚难,不填事迹,则求者多不甘;多填事迹,则见者不信;甚至事迹无可称述,不得已而转抄汇语及众家刻本以应之。譬如传神写照向死人面上,脱稿已不克肖,况写路人形貌乎?世人生前行些好事,做个好人,勿令作墓誌铭者,执笔踌躇,代为遮盖也。”
文體架構
墓誌銘的撰寫有其固定的書寫格式,大略是记述死者的生平传记,包括死者的世系、名字、爵位、寿年、卒葬年月和子孙大略等。一般而言,墓誌銘還分为“誌”和“铭”两種,誌多用散文记叙死者姓氏、籍贯和生平,铭多用韻文概括全篇,对死者的赞扬、悼念或安慰之词。中西方皆然,但也有例外。
著名墓誌銘
上古
韓愈
阿拉伯
英國
美國
參見
- 祭文
- 行狀
注釋
參考文獻
-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一
延伸阅读
外部链接
*[http://eladies.sina.com.cn/2004-07-19/101095.html 五花八门的名人墓碑墓志铭] 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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