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嚴天皇

光嚴天皇(,1313年8月1日-1364年8月5日,即正和二年七月九日-貞治三年七月七日),是日本北朝的第一代天皇(在位:1331年10月22日-1333年7月7日)。諱量仁(),為後伏見天皇之第三皇子,母為西園寺公衡之女西園寺寧子(廣義門院)。常盤井宮恆明親王、後醍醐的皇子尊良親王、邦良親王的弟弟邦省親王,以及量仁都成為了候選人。然而,後伏見成功爭取到幕府的推薦,同年七月二十四日,持明院統的夙願——量仁的立太子終於實現。同年八月,皇太子量仁在土御門東洞院殿舉行了行啓始儀式,《增鏡》中如此描述當時量仁的樣貌:「御鬢頰(おんびんづら)結ひて、いと幼弱(きびは)に美くしげなり。十四ばかりにや御座す(おはします)らん(髮式結成御角髮,看來稚氣可愛,應是剛滿十四歲吧)」。

量仁立太子後,後伏見仍繼續向幕府要求讓位給量仁,並為量仁的踐祚祈願。

踐祚前一年的元德二年(1330年)二月,量仁從花園上皇處獲賜《誡太子書》。(→#獲授《誡太子書》的人物)

即位
後醍醐天皇
元弘元年(1331年)八月二十四日夜,倒幕圖謀敗露的後醍醐天皇秘密逃出內裏,隨後在山城國南部的笠置山據守(元弘之亂)。後伏見立即向伊勢神宮和賀茂社祈求量仁踐祚。九月十八日,幕府使者向關東申次(負責幕府與朝廷交涉的貴族)西園寺公宗提出擁立皇太子量仁親王踐祚的要求。接著在九月二十日,19歲的量仁憑藉後伏見的讓國詔書踐祚(成為光嚴天皇)。此舉是依循以後白河法皇詔書踐祚的後鳥羽院為先例。地點在土御門東洞院殿。之後,後伏見開始實行院政。在大覺寺統的禖子內親王主導下,已故邦良親王之子、大覺寺統皇族木寺宮康仁親王被立為皇太子。

被廢黜的後醍醐天皇被捕後,於十月六日將劍璽(三神器中的天叢雲劍與八尺瓊勾玉)交給光嚴天皇。

十月十三日,光嚴遷幸至冷泉富小路殿,並將此處定為皇居。十月二十五日,幕府使者再次上洛。關於後醍醐等人的處分,使者向後伏見上皇表示「應由聖斷決定(後醍醐天皇以下的處分應由後伏見上皇判斷)」,但後伏見回覆「應由關東處理(應由幕府決定)」,後醍醐天皇遂於翌年被流放至隱岐。

元弘二年(1332年)三月二十二日,在太政官廳舉行了即位禮。正月行事順利舉行,六月時,他彈奏了皇室傳承的琵琶名器玄象與牧馬,據說母親寧子曾悄悄前來聆聽。四月二十八日,元弘二年改元為正慶元年。正慶元年十一月十三日,舉行了大嘗祭。後伏見與花園同車觀禮,花園在當天的日記中寫道:「天下之大慶,一流之安堵也。大慶何事能如此?(天下大喜,我之一族也得以安心。如此大喜之事,何事能及?)」表達了喜悅之情。

廢位
縮圖
然而,正慶二年(1333年),倒幕運動轉趨活躍,三月十二日,赤松圓心率軍攻入京都。雖然敵軍被擊退,但這場騷動使得光嚴、後伏見、花園及康仁等人不得不避難至六波羅探題府邸。之後,因赤松軍再次進攻,六波羅探題向鎌倉幕府請求援軍,幕府派遣以名越高家和足利高氏(尊氏)為大將的大軍上洛。隨後,幕府軍前往攻打逃出隱岐的後醍醐天皇所據守的伯耆國船上山。

不料,五月七日,響應後醍醐綸旨的足利高氏軍隊倒戈,轉而攻擊六波羅探題。關於光嚴等人在被攻擊的六波羅探題府邸中的情況,《增鏡》如此記載:

六波羅探題府邸陷落,光嚴等人在一片火海中勉強逃出,依北條仲時、北條時益的決定,開始向關東(鎌倉)逃亡。

然而,途中遭到野伏(落武者狩,即追殺戰敗武士的集團)襲擊,時益戰死。據說光嚴本人也在途中被流矢射中左肘受傷。當野伏再次襲擊一行人時,某位武士喊道:「一天之君(天皇)正要前往關東,不得無禮!放下弓箭,脫下頭盔,讓他通過!」野伏們卻回嗆:「管他是哪來的一天之君,讓他過看看!運氣差到要逃命,我們也不是不能放行,但要想輕鬆過去,就把隨行武士的馬匹和盔甲全留下!」。一行人陷入極度劣勢,在近江國番場宿(現滋賀縣米原市),被據說由佐佐木道譽派遣的兩三千名野伏擋住了去路。

五月九日,在番場山麓的辻堂(現在的蓮華寺),去路被阻且已悟末日的仲時等430餘名武士,在光嚴等人面前自盡。當時,光嚴等人險些被捲入,幸得仲時一言而倖免。《太平記》如此描述光嚴等人的情景:

光嚴與兩位上皇、康仁一同被捕,在被幽禁的長光寺中,劍璽及歷代御物被沒收。翌日,他們被移送至伊吹山太平護國寺。接著,在五月十七日,根據身在伯耆國船上山的後醍醐天皇的詔勅,光嚴在位期間的年號(正慶二年→元弘三年)、官職任命、立太子、院號宣下(崇明門院→禖子內親王)等全被取消。《光嚴天皇―をさまらぬ世のための身ぞうれはしき》的作者、國文學家深津睦夫指出,光嚴作為天皇的政治行為全被抹煞,等於是「光嚴天皇」的存在本身被完全否定。五月二十五日,光嚴依後醍醐的詔書退位(被廢)。

之後,光嚴於五月二十八日返回京都,遷居持明院殿。返京約一個月後的六月二十六日,持明院統的當主後伏見因失意而出家,並致信勸說光嚴也出家。但光嚴回覆「思ひよらぬよし(此事出乎意料)」,堅決拒絕了這個建議。

返回京都的後醍醐天皇開始了建武新政。從元弘三年(1333年)十二月左右起,後醍醐對返京後的光嚴等持明院統皇族採取了懷柔政策。在此之前的元弘三年(1333年)六月七日,後醍醐透過綸旨確保了持明院統所有領地的安堵。元弘三年十二月十日,後醍醐天皇以「皇太子(光嚴)謙讓之精神合乎道理,恩澤廣被,堪為表率,故退去皇太子之位。為表崇敬,特贈予太上天皇號」為由,賜予光嚴尊號(太上天皇號),使他破例成為太上天皇(上皇)。同月,後醍醐的皇女懽子內親王秘密進入光嚴上皇的後宮,成為其妃子。與此同時,光嚴的同母姐姐珣子內親王也入宮成為後醍醐的中宮。當珣子內親王懷孕時,後醍醐天皇僅有記錄的安產祈禱就達66次,光嚴也積極參與其中。而當懽子內親王懷孕時,光嚴也祈求能誕下男嬰。

建武元年(1334年)一月二十九日,光嚴舉行了御幸始儀式。深津由此推測,光嚴雖被後醍醐廢位,但仍受到太上天皇(上皇)的待遇。

復歸
為奉納於伊勢神宮而親筆抄寫的般若心經。(重要文化財)
在建武新政引發的混亂擴大之際,建武二年(1335年),西園寺公宗(光嚴的表兄弟)企圖暗殺後醍醐天皇的計畫敗露。關於此事件,《小槻匡遠記》建武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條記載,公宗奉「太上天皇」之名圖謀作亂。佐藤進一等研究者認為此處的「太上天皇」指後伏見上皇,但也有如家永遵嗣等研究者認為是指光嚴。家永認為,光嚴是受到春日大明神的神示鼓舞而奮起。八月,公宗被處決;十一月二十二日,花園上皇出家。深津推測,花園出家的直接契機正是此事件。此計畫雖失敗,但事發一個月後中先代之亂爆發,成為建武政權崩潰的導火線。此亂之後,在建武政權中舉足輕重的足利尊氏,脫離了後醍醐天皇。

從建武二年冬季起,足利尊氏反叛建武政權,但被後醍醐天皇方的新田義貞擊敗,逃往九州。

於是,在建武三年(1336年)二月,光嚴上皇向尊氏下達院宣,命其「早早擊退兇徒,奉君主復其本位」,即追討新田義貞。根據可信度較高的《梅松論》記載,同年二月十二日在兵庫,赤松圓心建議足利軍也應高舉錦之御旗作戰,足利尊氏遂向光嚴請求,並於十五日在備後國的鞆之浦從三寶院賢俊處接獲院宣。不過,深津推測,從備後鞆之浦派遣使者到京都,光嚴下定決心,再由賢俊將院宣送達鞆之浦,時間過於短促。既然一次史料證實二月十五日已收到院宣,那麼尊氏等人應在二月十二日晚間之前就已開始為獲取院宣而行動。

光嚴的院宣,給予了尊氏與後醍醐天皇方(官軍)的新田義貞軍作戰的大義名分,也就是說,這份院宣將尊氏從朝敵變成了官軍。尊氏軍為此高興地說「再也不會被稱為朝敵了」,此後尊氏便依據院宣向各地發出催促出兵的文書。

下達院宣約一個月後的三月,光嚴打算將親筆抄寫的般若心經奉納於各神社,其跋文如下:

關於光嚴奉納(或意圖奉納)的這些般若心經跋文,《地獄を二度も見た天皇 光厳院》的作者、日本史學者飯倉晴武認為,這體現了光嚴上皇祈求持明院統皇位復歸與救濟戰亂中民眾的願望。深津則從「救度三界流轉的眾生」、「滿足三界眾生的願望」等語句中推斷,光嚴或許是懷著自己是將成就萬民願望置於首位的「天子」之念,才意圖奉納這些經文。他並認為,光嚴之所以下定決心成為治天之君,是出於《誡太子書》中所言,必須收拾「土崩瓦解」亂世的責任感。也正因如此,他才能與本應是仇敵的尊氏(攻陷六波羅探題的正是尊氏)聯手,因為這個決斷並非出於權力慾,而是源於平定亂世的公心。此外,「日吉山王七社和歌」(光嚴天皇御真筆和歌懷紙)據信也是在此時期奉納。(→#「日吉山王七社和歌」)

[[檔案:Model of nine-story pagoda of Hosshoji.jpg|左|縮圖|150px|法勝寺九重塔]]
獲得院宣的尊氏軍,在湊川之戰中擊敗後醍醐天皇方的新田義貞、楠木正成等人後,攻上京都。五月二十七日,後醍醐天皇在前往比叡山避難時,也要求光嚴、花園、豐仁親王(光嚴之弟)等人同行,但光嚴拒絕並留在京都,之後與尊氏會合。《太平記》與《皇年代略記》記載了光嚴與尊氏會合的經過。據載,後醍醐要求光嚴等人前往比叡山御幸,光嚴等人在護衛陪同下前往,但在北白河附近,光嚴稱病(假病),在法勝寺九重塔前停下轎子拖延時間。在此期間,尊氏攻入京都,護衛留下光嚴,帶著花園等人先行離去,光嚴則幸運地與正在尋找他的尊氏會合。

不久,光嚴、花園、豐仁親王被尊氏迎至石清水八幡宮,六月十四日,上皇一行進入東寺。同日,光嚴將年號從延元元年復改為建武三年。接著在六月二十一日,他安堵了高野山金剛峯寺的舊領,並下令為天下安全祈禱。一般認為,光嚴院政實質上是從此時開始的。

建武三年(1336年)八月十五日,應尊氏之請,光嚴仿效後鳥羽、光嚴自身無神器而憑讓國詔踐祚的先例,以讓國詔使其弟豐仁親王(光明天皇)踐祚。光嚴作為治天之君,正式開始院政。

另一方面,固守比叡山的後醍醐天皇於十月下山,十一月二日將三神器讓與光明天皇,並獲光明天皇宣下尊號。作為與「後醍醐上皇」和解政策的一環,後醍醐的皇子成良親王成為光明天皇的皇太子。然而,「後醍醐上皇」於十二月二十一日逃出京都,據守大和國吉野,並宣布恢復皇位。於是,京都的朝廷廢黜了成良親王,改立光嚴的第一皇子興仁親王(即後來的崇光天皇)為太子。至此,南朝與北朝的天皇並立,南北朝時代正式開始。

此外,國文學家岩佐美代子認為,光嚴的以下這首御製詩歌應是作於此時期。

建武三年(1336年)十一月七日,《建武式目》制定。新的武家政權室町幕府就此成立,並以回歸正規傳統為目標。在治天之君光嚴的領導下,公家社會也開始努力恢復常態,並嘗試重建朝廷與幕府並立、各司其職的體制。

建武四年(1337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光明天皇在太政官廳舉行即位禮,光嚴則在門前停車觀禮。曆應元年(1338年)十一月十九日,光明天皇舉行了大嘗祭。

據守吉野的後醍醐天皇於曆應二年(1339年)八月駕崩,而在此之前,他麾下的主要武將也相繼戰死。南北朝的初期階段,北朝的優勢便已確立。

治世
仙洞御所的持明院殿(推定復原圖)
成為治天之君的光嚴,組織了院評定、文殿庭中等機構,繼承了自後嵯峨上皇以來的院政體制,並推行法制整備。曆應三年(1340年)五月十四日,光嚴制定了「曆應雜訴法」。此法被譽為集公家訴訟法之大成,獲得高度評價。貞和二年(1346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他頒布了命令節儉的制符,這也是最後的公家新制。貞和三年(1347年)二月,為振興政道,他告誡了各官司。據稱,他與新成立的室町幕府合作推行德政,光嚴院政時期公武間的德政被稱為「貞和德政」。

他與掌握室町幕府政務、實質上主導幕府的足利直義(尊氏之弟)在政治上關係密切。據說直義頻繁參訪光嚴的御所,交換政治意見。直義在正月參院(參拜上皇御所)已成為每年的例行公事。當直義因高師直的御所巻而失勢時,光嚴讓直義重返政務,並讓師直復任執事。此外,在幕府政治方面,他也曾下達討伐足利直冬的院宣,並激勵討伐土岐周濟的軍隊。

在光嚴治世期間,土御門東洞院殿(現京都御所)被定為皇居。曆應元年(1338年)七月,他應中院通顯的申訴下達院宣,將戰亂中被尊氏佔有的多個知行國歸還給北朝。

在光嚴院政下,朝儀如常舉行。光嚴致力於復興因戰亂而廢弛的朝儀,並圖謀文化振興。文化方面,他在曆應二年(1339年)五月繼承了持明院統嫡系傳承的琵琶最秘曲啄木。康永四年(1345年),在花園上皇監修下,由光嚴親自編纂《風雅和歌集》(約於貞和五年〈1349年〉八月完成)。在他的仙洞持明院殿,經常舉行歌合等活動。貞和三年(1347年)四月,他實現了因南北朝嚴峻形勢而遲遲未能成行的石清水八幡宮御幸,並接著策劃了對賀茂社的御幸。

天龍寺

宗教方面,曆應二年(1339年)十月五日,他向夢窗疎石下達院宣,將原為大覺寺統御所的龜山殿改建為寺院,以夢窗為開山祖師,為後醍醐天皇追善菩提。此事是應尊氏、直義兄弟之請而行。這座寺院便是靈龜山天龍資聖禪寺,即天龍寺。天龍寺的寺號最初由光嚴的院宣定為「靈龜山曆應資聖禪寺」(曆應寺),後再以院宣改為「天龍寺」。辻善之助推測,這是因為延曆寺抗議,認為以年號為寺號是延曆寺獨有的特權,不應允許禪寺使用。此外,當天龍寺有成為勅願寺的跡象時,延曆寺僧眾發動強訴,並在光嚴欲臨幸天龍寺落慶供養時,召開集會阻止,後更發動神輿動座。這是因為延曆寺僧眾擔憂落慶供養會成為勅願儀式。當時,光嚴向天台座主尊圓親王發出院宣,試圖平息事態:「天龍寺供養並非勅會,本來密かに佛事臨幸是常有之事,若仍懷疑是勅願,我當日便不去,改為翌日參詣。故請速將日吉七社神輿歸座。」

他也深度參與了因夢窗疎石建議而決定建造的安國寺利生塔的建立。貞和元年二月六日,他以院宣將寺號定為安國寺,塔名定為利生塔。安國寺利生塔是為超度元弘之變以來的戰亡者而建,光嚴曾多次下令為天下泰平祈願。

光嚴對夢窗極為尊崇。曆應五年(1342年)四月八日,他從夢窗處接受衣鉢,成為俗家弟子。貞和六年(1350年)二月,他與讓位的光明上皇、廣義門院等人再次接受衣鉢。當時,舊佛教勢力對夢窗開山的天龍寺施壓,甚至發起排斥夢窗的運動,在這種情況下,光嚴仍促進天龍寺的建造,並保護了夢窗。

貞和四年(1348年)十月二十四日,第一皇子即皇太子興仁親王踐祚(成為崇光天皇),而被視為花園法皇皇子的直仁親王則被立為太子。

光嚴在貞和五年(1349年)二月舉行的冥道供中,親筆寫下了如下祭文。

前一年,高師直襲擊南朝根據地吉野,南朝幾乎覆滅,京都周邊的戰亂也隨之平息。此外,光嚴所計畫的皇位繼承(→#關於直仁親王)也進展順利。在這樣的情勢下,光嚴作出了如此感懷。

另一方面,其治世期間怪異與災害頻發。曆應五年(1342年)左右,西國發生長期旱災;康永四年(1345年)七月四日,出現彗星,月底又發生大洪水。同年九月,疫病流行。由於這一連串的天災與疫病,北朝的年號由康永改為貞和。貞和四年(1348年)五月,光嚴派遣勅使至伊勢神宮,祈求海內清平、民間安泰。更有甚者,貞和五年(1349年),在四條河原舉行的勸進田樂表演的棧敷(觀覽席)倒塌,造成百餘人死亡的慘劇,清水寺及將軍亭也遭燒毀。六月二十六日,金星、水星、木星發生三星合現象,二十八日月亮也加入,形成四星合,閏六月三日更出現兩道電光,石清水八幡宮整日鳴動。觀應元年(1350年)七月十二日,連日發生地震,光嚴派遣山陵使至後白河院、後鳥羽院、後深草院的陵墓,為地震的發生謝罪。光嚴身邊也發生怪事,貞和二年(1346年)九月,光嚴的仙洞持明院殿遭人縱火;貞和五年(1349年)閏六月左右,仙洞竊案頻發。觀應元年(1350年)十月,更發生了叼著嬰兒屍體的狗闖入仙洞的怪事。

如前所述,光嚴院政與室町幕府合作推行德政(政道興行),有學者指出,這其中帶有應對當時頻發的自然災害的層面。年貢收入也銳減,崇光天皇的即位禮上,雖無戰亂,幕府仍提供了20萬疋的費用。對此,日本史研究者龜田俊和推測,這可能是因為全國性災害導致費用籌集不足。

此外,曆應三年(1340年)十月,佐佐木道譽因折斷光嚴之弟亮性法親王作為門跡所居的妙法院的紅葉枝而被問罪,竟放火燒毀妙法院,後被幕府處以流罪(但他並未前往流放地)。康永元年(1342年)九月六日,光嚴本人也遭受了土岐賴遠的無禮行為,醉酒的賴遠一邊辱罵「是院還是犬?是犬就射殺!」,一邊射擊光嚴乘坐的牛車,並將他從車上拋下。不過,關於此類無禮行為,雖有人認為是天皇或治天之君權威衰落的表現,但也有異議認為,這是因為作為局外人的武士們恆常性地參與到其周邊的文明社會中,而雙方尚未建立起規範彼此行為的禮儀所致。

正平一統與三上皇被擄
[[檔案:賀名生梅林 口の千本 Anō-bairin 2014.3.28 - panoramio.jpg|縮圖|替代文=維基百科「賀名生」より引用|光嚴上皇被幽禁的賀名生]]
尊氏的執事高師直,在貞和年間一直是光嚴院宣遵行的委託對象,但他與直義的關係惡化。貞和五年(1349年)閏六月十五日,師直終被解除執事之職。閏六月三十日,光嚴接見了因擔心光嚴生疑而前來參院的直義,聽取了事件始末的報告。然而,八月十四日,師直發動反擊,實施了首次御所巻,這次輪到直義失勢。據說在此前一天,直義的使者曾到光嚴處,奏請將師直流罪。

不久後的八月十九日,光嚴讓兩人重返政壇,但九月,直義辭去左兵衛督官職,並於貞和五年十二月八日出家。在直義與尊氏的對立激化之際,直義突然逃離京都舉兵,尊氏遂奏請光嚴下達討伐直義的院宣。為重整旗鼓,直義向南朝投降。

然而,之後直義奪回京都,於觀應二年(1351年)一月十七日派遣使者為驚擾世間致歉,並回歸北朝。他更因北朝稅收延遲而獻上錢三萬疋,光嚴也派遣使節祝賀「天下靜謐」,對此表示歡迎。直義與尊氏也召開了講和會議,決定恢復到擾亂前的體制。

但兩人的關係維持不到半年,七月十九日,直義辭去政務。當尊氏與義詮(尊氏之子)出兵離京時,直義看穿其真正目標是攻擊自己,遂逃往北陸。此時,直義考慮到京都將無人警備北朝,向光嚴提議將北朝遷往比叡山。光嚴一度同意,但因周圍反對而拒絕。拒絕遷往比叡山的提議,結果導致了光嚴日後被南朝擄走。

觀應二年/正平六年(1351年)十一月,為取得優勢,尊氏向南朝的後村上天皇投降。十一月七日,崇光天皇被廢,光嚴院政中止,北朝消亡(正平一統)。光嚴同意一統,並於正平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交出三神器及壺切御劍。北朝神器運抵南朝後,二十八日,南朝對其曾斷定為偽物的北朝神器,舉行了「嚴重殊勝」的內侍所御神樂,以慰神靈。同日,後村上天皇上崇光天皇尊號,並對已獲尊號的光明上皇再次上尊號。同日,光明上皇出家。光嚴以「御迷惑(添麻煩)」為由,非難了這種形同陣前脫逃的出家行為。南朝在接收三神器的同時,要求北朝交出歷代御物,但光嚴稱牧馬(琵琶名器)及晝御座御劍等部分御物已遺失,拒絕交付。之後,面對後村上天皇的要求,他也以其他歷代樂器已遺失或燒毀,僅能交付箏為由回絕。南北朝之間虛虛實實的交鋒就此展開。

然而,次年正平七年(1352年)閏二月二十日,南朝撕毀和約,進攻京都,南朝與足利方再燃戰火。措手不及的足利義詮,以拋棄光嚴等人的方式敗走。二十一日,光嚴、光明、崇光三位上皇及廢太子直仁親王,收到身在石清水八幡宮的後村上天皇的邀請,稱為了保護他們免於戰亂,請他們前往石清水御幸。光嚴等人當日傍晚僅帶少數隨從前往東寺,二十二日早晨再前往石清水。同日,預感未來命運的光嚴,將持明院統傳承的記錄類文件託付給洞院公賢等人。之後,戰火逼近石清水,三月三日,撤退的南朝軍將三上皇與直仁親王移送至河內國東條。飯倉認為,此時保護變成了擄走,但深津則指出,一般認為南朝從一開始就打算拘禁北朝皇族,且從公賢與光嚴的行動來看,光嚴及其周邊人士從一開始就明白這場「保護」的實質是擄人。五月十八日,義詮派遣與楠木氏有淵源的祖曇進行交涉,要求歸還光嚴等人。六月,幕閣的佐佐木道譽與光嚴的親信勸修寺經顯共同策劃歸還事宜,但光嚴等人卻被移送到比東條更深山、南朝的根據地——大和國賀名生(今奈良縣五條市)。

當時的京都,因北朝的消亡,所有朝儀(朝廷儀式)被迫中止。公賢在日記中寫道:「簡直如同戎狄之國。可悲啊,可悲啊」、「難道變成蠻夷之國了嗎?」(《園太曆》正平七年四月一日、二十二日條)。

出家與還京
[[檔案:Amanosan kongou-ji19.jpg|縮圖|替代文=維基百科「金剛寺」より引用|300px|天野金剛寺。右下可見光嚴天皇的分骨所。]]
被擄約五個月後,觀應三年(1352年)八月八日,光嚴在幽禁地賀名生突然出家,法名勝光智。

光嚴向來歸依夢窗,但此前數度面臨困境,皆未曾動念出家。廢位之時,他堅拒從近江返京後不久即出家的後伏見法皇的勸說;正平一統之際,他亦批評光明上皇出家為「御迷惑(添麻煩)」,即使身陷囹圄也未出家。此次突然出家,令身在京都的公賢在日記中寫道:「是真心發願,還是欺敵之計?實在可疑……真是驚人之事。」

一般認為,光嚴在此時出家的原因,與其子彌仁王的踐祚計畫有關。光嚴被擄後,仍希望以治天之君的身份擁立新天皇,以復興北朝。然而,京都的北朝方面卻放棄營救光嚴等人,繞過身為治天之君的光嚴,意圖擁立彌仁王踐祚。據說,這讓光嚴意識到自己作為治天之君的地位已然終結,遂決心出家。八月,京都的正親町公蔭、楊梅重兼、大炊御門氏忠也相繼追隨光嚴出家。

觀應三年(1352年)八月十七日,在母親寧子的主導下,彌仁王依繼體天皇由群臣擁立的先例踐祚(成為後光嚴天皇)。

同年六月起,與光嚴相伴最久的妃子、崇光上皇與後光嚴天皇的生母正親町三條秀子(陽祿門院)臥病在床,十一月二十八日於其父府邸中薨逝,享年42歲。文和二年(1353年)二月,他自幼居住多年的持明院殿因人縱火而全毀。

三位上皇與直仁親王於文和三年(1354年)三月二十二日被移至河內的金剛寺,居住於塔頭觀藏院。遷至金剛寺後,他們得以與京都通信。同年六月,他從京都取得了《萬葉集》。同年九、十月,他聽取了金剛寺僧侶講授的《般若心經秘鍵》。文和四年(1355年)八月,僅光明法皇一人被送回京都。

延文元年(1356年)十月二十日,光嚴將所有琵琶秘曲傳授給崇光。延文元年(1356年)十一月六日,他從孤峰覺明處接受禪衣,遁入禪門,斷絕俗世(同日,法名由「勝光智」改為「光智」)。此舉象徵著他已履行完作為持明院統當主傳授琵琶秘曲的責任,並掃除對俗世的未練。對此,洞院公賢也在日記中寫道:「真実無為に入るの御体也。澆季の俗、思食弁ずる条、尤も貴き御事か(此乃真正遁入空門之姿。能洞悉此亂世俗事,實為至貴之舉)」(《園太曆》延文元年十一月十七日條)。他的妃子壽子內親王也立即出家,並於翌年四月接受禪衣。當時在該處侍奉光嚴的兵衛督局及和氣久成也隨之出家。

在南朝軟禁下五年後,延文二年(1357年)二月十八日,光嚴與崇光、直仁一同自金剛寺還京。光嚴入住光明的深草金剛壽院,崇光則入住廣義門院所在的伏見殿。同月二十七日,他邀請以五山文學僧聞名的中巖圓月,與光明一同聽講《大慧普覺禪師語錄》。據說,同月十九日,近衛道嗣與公賢為祝賀他還京而前來拜見,但光嚴不願會面,禁止他們入內。然而,進入三月後,他召見了秀子之父正親町三條公秀,並於三月二十九日會面。正親町三條公秀在給公賢的信中如此描述當日情景:「悲喜の涙に溺るるのほか他無く候ひき(除了沉浸在悲喜交加的淚水中,別無他物)」。

康安二年(1362年)九月,光嚴率十餘人參拜了法隆寺。與此相關,《太平記》及《大乘院日記目錄》記載,法皇曾行腳至大和、紀伊,並在吉野與後村上天皇重逢。關於此軼事,有虛構說與部分屬實說兩種看法。虛構說的根據是,在光嚴與後村上的對話中,後村上詢問光嚴出家的緣由,但光嚴出家時後村上同在賀名生,不可能不知情。另一方面,深津認為,考慮到《太平記》的性質,完全虛構的記事極少,多是細節有所出入(如西園寺公宗的謀反事件),因此推測地點與感懷內容等或許是創作,但從難波到高野山、吉野,並與後村上天皇重逢一事,應為事實。

晚年・駕崩
常照皇寺
晚年,光嚴對持明院統的繼承作出了安排。他將以非尋常方式即位的後光嚴天皇視為持明院統的庶流,並在直仁親王繼位困難後,重新確立崇光為正嫡,將持明院統的經濟核心長講堂領讓與崇光。

延文三年(1358年)八月左右,後光嚴天皇與光嚴的關係極度不睦。雖經勸修寺經顯的諫言而和解,但光嚴拒絕將自己的和歌收入後光嚴勅撰、採二條派歌風的《新千載和歌集》中。(→#與後光嚴天皇的關係)

其他活動方面,他曾在四條隆蔭出家時親自擔任戒師。隆蔭是光嚴最信賴的親信之一,在他剃髮前,光嚴曾推舉他為一品。但最終敘位未能實現,隆蔭遂自願剃髮。此出家儀式對光嚴而言,有著來世也與隆蔭維繫主從關係的意義;對隆蔭而言,則意味著來世也誓言效忠。

光嚴法皇木像
自被幽禁以來便沉浸於禪修的光嚴,於貞治二年(1363年)左右,將丹波國山國莊(現京都府京都市右京區)的成就寺改為常照皇寺,並隱居於此。他與夢窗的弟子清溪通徹共同研究《碧巖錄》,據說他熱衷到將自己的庵室命名為「碧巖」。最終,他因《碧巖錄》中的以下禪語而開悟。

據說當時,通徹授予他僧伽梨。

在進入常照皇寺前的延文三年(1358年)九月,光嚴曾因病一度垂危。貞治三年(1364年)四月,他在給春屋妙葩的信中自述「目の所労以下窮屈、墨蹟いよいよ狼藉過法候(眼疾等帶來不便,筆跡愈發潦草不堪)」,身體已相當衰弱。同期,他再三患病,之後無法進食。同年六月上旬又染病,雖一度好轉,但六月二十六日復發。七月七日,他留下遺誡與遺偈,於凌晨一時左右(丑時),在常照皇寺崩御。享年52歲。

遺誡中記載了以下內容:

第一條:

  • 為免勞煩他人,不舉行常規葬儀。
  • 松柏自生,風雲往來,甚是欣喜,故應葬於後山。
  • 若山民村童願建小塔,亦不必禁止。
  • 為節省眾人勞力,火葬亦可。
  • 一切法事皆無須舉行。

第二條:

  • 中陰佛事,不必聚集一處舉行。
  • 修行佛道,皆可迴向為追善。
  • 堅守佛戒之人,皆為我追福之人。
  • 有追善報恩之念者,宜於日常中修行,供養至此足矣。
  • 若有檀家布施,應用於供佛齋僧,餘者則用於寺院經營。
  • 切勿因多做供養而自以為已盡追善報恩之責。
  • 應善解此意,勤修佛道。

遺偈為以下此句:

貞和德政
光嚴上皇的院宣
延元元年(1336年)六月左右,光嚴上皇實質上以治天之君的身份開始院政。關於光嚴院政及北朝的政務,《太平記》中描述為「偏に幼児の乳母を憑が如く、奴とひとしく成り御座す(完全依賴幕府,如同嬰兒依賴乳母,地位與僕役無異)」,因此人們常認為其政治實權與權威盡失。

然而,在一定範圍內,光嚴院政確實發揮了作用,且在種種制約下,呈現出相對活躍的景象。光嚴上皇頒布院宣之多,即是其活躍程度的一例。根據日本史研究者森茂曉的研究,可推斷年份的光嚴院宣約有350通,以15年間的數量而言,在歷代天皇、上皇中名列前茅。「曆應雜訴法」的制定,以及最後的制符(公家新制)的頒布,都顯示了法制的整備。

此外,與光嚴的德政(此處僅指「良政」)相呼應,由足利直義主導的室町幕府也推行了德政。以下將說明光嚴院政的政治機構、訴訟制度,以及與室町幕府的關係等。

政治機構
光嚴院政繼承了鎌倉時期朝廷的政治機構,以院評定為最高議決機關。院評定分為御前評定(最高議決機關)與雜訴評定(審議訴訟案件的議決機關)。雜訴評定之下設有文殿,負責調查與審理訴訟案件。以上皇直屬的政務機關院廳為核心,由院執事洞院公賢與院執權勸修寺經顯領導。負責京都治安的檢非違使廳則由檢非違使廳別當 柳原資明、油小路隆蔭、正親町三條實繼領導。公武間的交涉,由今出川兼季、今出川實尹、勸修寺經顯擔任武家執奏,幕府方面則由高師直、足利直義、足利義詮擔任北朝事務的負責人來進行。

在光嚴院政時期,曆應三年五月十四日制定了共19條的《曆應雜訴法》,規定了訴訟的條件、審理程序、審理的固定日期等。根據該法,御前評定每月一次(每月1日),雜訴評定每月三次(7日、17日、27日),文殿庭中(由在座公卿與文殿眾組成,於院文殿召開的法庭)每月六次(4日、14日、24日由文殿一番傳奏負責,9日、19日、29日由文殿二番傳奏負責),文殿越訴(對判決錯誤進行救濟程序的法庭)每月兩次(14日、19日),檢非違使廳評定每月六次(3日、8日、13日、18日、23日、28日)。從《師守記》中的諸多記載可知,這些評定與庭中皆依規定日期舉行。特別是文殿的活動極為活躍,森茂曉評價光嚴院政是其巔峰與完成期。評定眾、傳奏、文殿眾如下:

訴訟制度
每月六次的文殿庭中,由傳奏輪流擔任奉行;每月兩次的越訴,則由傳奏中的勸修寺經顯與葉室長光負責,並命令所有文殿眾出席。此外,也規定了裁判期限:「下達文殿的訴狀,應先於三十日內傳閱文書,對質後,於五日內上奏。」

在光嚴院政下的北朝,訴訟案件依以下程序進行:首先,訴人(原告)透過舉狀(具備一定身份者的推薦信)將申狀提交給評定眾之一(主要為傳奏,見上表「光嚴院政傳奏」)。收到舉狀與申狀的評定眾在雜訴評定上披露該案,訴訟即告成立。收到舉狀的評定眾成為負責奉行人,撰寫問狀院宣(要求論人(被告)提交陳狀(答辯書)的院宣),並指揮文殿。對於透過訴陳(問答)、對質等訴訟審理程序解決的案件,會發出院宣;若未能解決,則聽取文殿的意見。負責奉行人將「訴狀」、「陳狀」等相關文件一併送交文殿,文殿眾(見上表「光嚴院政文殿眾」)傳閱文件後,以「文殿迴文」(傳票)通知訴人與論人對質日期,並在庭中的指定日期,由指定的輪值傳奏(4、14、24日由文殿一番傳奏負責,9、19、29日由文殿二番傳奏負責)主持雙方對質。對質結束後,文殿眾在五日內彙整合議結果,以「文殿注進狀」的形式記錄並提交給負責奉行人。負責奉行人在文殿注進狀上加蓋裏花押後呈交上皇(有些案件在呈交上皇前會先經御前評定審議),請求上皇裁決。上皇裁決後,負責奉行人將裁決內容撰寫成院宣(裁許院宣),與文殿注進狀一同下發。

如此頒布的光嚴上皇院宣,由上皇方的貴族發出書狀(公家施行),委託室町幕府遵行(此處指執行關於所領紛爭的院宣),並透過幕府的支配機構來實施。森茂曉認為,這種光嚴的勅裁傳達至幕府,再由幕府的支配機構執行光嚴決定的「遵行移管」模式運作順暢,使得北朝(光嚴院政)得以維持王朝政權的體面。此外,接受公家施行的幕府北朝事務負責人高師直(前期)以「引付頭人奉書」命令遵行院宣,而足利直義(後期)則以「院宣一見狀」命令遵行,但高師直的「引付頭人奉書」與直義的「院宣一見狀」不同,前者具有武力強制性。

室町幕府的關係與政績
與室町幕府的關係
森茂曉指出,光嚴院政時期正值室町幕府的開創期,幕府的支配機構尚不穩定。因此,幕府不得不積極容許王朝政權的維持與存續,北朝正是在這樣的情勢下,得以整備朝廷的訴訟制度。此外,幕府雖對北朝有一定程度的介入,但在觀應擾亂前,幕府對北朝的干預相對克制。

與室町幕府的公武德政
在光嚴院政時期,主導朝廷的光嚴與主導室町幕府的直義之間,合作推行了德政。貞和二年(1346年)十二月十五日,光嚴頒布了命令節儉的新制(此為最後的公家新制),翌年二月更勉勵支持院政實務的官員們勵行「政道興行」。與此同時,室町幕府也裁定了多項追加法。此外,康永元年(1342年)七月,應幕府之請,光嚴主持審議了物價管制的法令。田中奈保指出,此類公武間德政的背後,帶有應對頻發災害與天災地變的安撫民眾政策的色彩。

關於直仁親王
出生的真相
北朝天皇家系圖
被認為是花園法皇皇子的直仁親王,據稱實為光嚴上皇與正親町實子(宣光門院)所生之子。光嚴在親筆寫給興仁親王(後來的崇光天皇)的置文(《光嚴院宸翰御置文》,鳩居堂藏,康永二年四月十三日)中記載:「直仁親王,眾人皆言其為花園法皇之子。然,此言差矣。他本是我的親子。昔日建武二年五月,宣光門院懷孕前,得春日大明神之啟示,因其靈驗而出生。此事之細節,除我與宣光門院外,無人知曉。」

關於此記載,赤松俊秀曾提出,這是為了將直仁親王立為持明院統正嫡,以報答花園法皇的恩情而設下的秘密。然而,《光嚴院御集全釋》的作者、國文學家岩佐美代子指出,「田中本帝系圖」將直仁親王記為光嚴的第二皇子,且此置文引用天照大神等神祇立下鄭重誓言,因此她認為置文中的記載為事實。飯倉晴武與深津睦夫也贊同此觀點。

宣光門院的立場
宣光門院(正親町實子)深受花園上皇寵愛,若此事為真,則意味著光嚴染指了花園的妃子。但岩佐美代子指出,實子懷孕時尚未獲女院宣下,雖為花園的寵妃,但非正規后妃,即其身份為女房,可同時接受花園與光嚴的寵幸。岩佐推測,在光嚴被廢位後,持明院殿生活蕭條,而在六波羅攻防戰中唯一跟隨花園的實子,在此期間安慰了失意的花園與光嚴。

與實子立場相似的還有其姐正親町守子。守子同時受伏見院與後伏見院寵愛,並為兩位上皇誕下皇子女。據說花園也對她心生愛慕。此外,大覺寺統也有龜山院與後宇多院共同寵愛的五辻忠子,鎌倉時代後期的後宮中,類似的例子屢見不鮮。因此,深津認為,光嚴與花園寵愛的女性發生關係,並非那麼令人意外。

直仁親王的立太子
如前述的置文,以及宮內廳書陵部所藏、授予興仁親王(後來的崇光天皇)的置文(《光嚴院御文類》)中,皆規定由直仁親王繼承皇位,並成為持明院統的嫡流。崇光天皇踐祚的同時,直仁親王成為皇太弟。

關於光嚴策劃直仁親王繼位的意圖,學界意見分歧。主要有赤松、岩佐等人提出的報恩說(光嚴幼時受花園的帝王教育),以及家永遵嗣提出的利用與足利將軍家的姻親關係說(實子的兄長正親町公蔭之妻,為足利尊氏正室赤橋登子之姐妹種子)等。深津支持報恩說,認為光嚴一方面遵守祖父伏見院嚴令皇位傳給後伏見子孫的指示,另一方面為報答花園的恩情,便利用了血統上是自己皇子、表面上是花園皇子的直仁親王。

此外,光嚴在興仁踐祚及直仁立太子前,曾前往花園法皇的御所商議皇位繼承事宜。深津認為,此時花園應已得知直仁親王出生的真相,並予以同意。

與伏見宮的關係
光嚴原指定直仁親王為持明院統的正嫡,但正平一統的結果使得直仁親王繼位困難,光嚴立直仁為正嫡的置文也隨之失效。於是,光嚴重新指定其第一皇子崇光上皇為正嫡。此後,光嚴便執著於讓崇光的系統繼承皇位。以崇光之子伏見宮榮仁親王為始祖、屬於崇光直系子孫的便是伏見宮。

所領
光嚴晚年透過置文作出了以下安排:

長講堂領與法金剛院領(持明院統的所領群)若由崇光之子榮仁親王踐祚,則應由崇光立即傳給親王繼承。

若榮仁親王未能踐祚,則由後光嚴天皇繼承。

未來若形成崇光院流皇統(崇光天皇子孫)與後光嚴院流皇統(後光嚴天皇子孫)的兩統迭立,則因崇光院流為嫡流,應由其子孫繼承。

根據後崇光院所著的《椿葉記》,光嚴的本願是讓崇光院流皇統繼承皇位。然而,結果榮仁親王未能踐祚,皇位由後光嚴天皇的子孫繼承,因此根據此置文,崇光上皇駕崩後,長講堂領、法金剛院領,乃至熱田社領、播磨國衙領(即幾乎所有持明院統的所領)皆被後小松天皇沒收。

然而,光嚴也作出了以下安排:

:* 伏見御領應與長講堂領分開,先寄進大光明寺,再由崇光上皇的子孫繼承。
:* 直仁親王所有的室町院領,於直仁親王逝後由崇光上皇的子孫繼承。

之後,連伏見御領也被足利義滿沒收,但室町院領則轉讓給了伏見宮。義滿死後,依據此置文,伏見御領也得以歸還。特別是關於伏見御領的安排,在將其保留給伏見宮一點上至關重要。日本中世史研究者秦野裕介評價道:「若無此置文,崇光的子孫(=伏見宮家)或許早已輕易斷絕。」飯倉晴武也對其先見之明給予高度評價。不過,繼承伏見宮家的貞成親王(榮仁親王之子)稱直仁親王個人所有的所領也屬「室町院領的一部分」,意圖從親王的女兒們手中奪取,引發了日後的紛爭。但因直仁親王的子女皆已出家,無後代子孫,隨著她們的去世,此事以貞成的實質勝利告終,直仁親王的所有所領最終歸伏見宮家所有。

記錄類
從《仙洞御文書目錄》、《即成院預置御文書目錄》等史料可知,光嚴將持明院統傳承的所有記錄類文件全數讓與崇光上皇。這些文件一直由伏見宮繼承,直至明治時代。這些持明院統的記錄,是光嚴在被擄前,從仙洞御所持明院殿託付給洞院公賢等人的。關於光嚴此舉,岩佐美代子評價道:「包括宸翰在內的大量持明院統相關貴重資料能留存至今,很大程度上歸功於院(=光嚴)在緊急時刻的冷靜判斷。」此外,後花園天皇在位時,伏見宮貞成親王曾向其獻上《誡太子書》。秦野裕介認為,此舉有助於涵養後花園天皇的君德,並評價道,光嚴將這些記錄傳承給崇光的子孫即伏見宮,至此發揮了重大意義。

家業
伏見宮以琵琶為傳統家業,秘曲傳授一直持續到貞常親王一代,這也是光嚴在俗世的最後一項事業,將其傳授給了崇光。此外,光嚴所屬並主導的京極派歌壇雖在觀應擾亂後覆滅,但在伏見宮家編纂的《菊葉和歌集》中,榮仁親王與治仁王的御製詩歌仍可見京極派的特徵,顯示早期的伏見宮家曾詠唱帶有京極派風格的和歌。然而,帶有京極派特徵的和歌最終未能流傳下來,中道斷絕。

從歷代天皇中除名
明治時代以前,日本採用後小松上皇命人編纂的《本朝皇胤紹運錄》所定的歷代天皇代數,光嚴天皇(光嚴院)被視為第96代天皇。然而,《大日本史》以三神器為偽物為由,將北朝天皇排除於正統之外,並稱光嚴天皇也繼承了偽神器(此為明顯謬誤)。明治時代,南北朝正閏問題引發激烈討論,明治天皇最終以一種曖昧的形式下達勅裁,認定南朝為正統。至此,包括光嚴天皇在內的北朝天皇皆被從《皇統譜》中除名,光嚴天皇不再是歷代天皇,而被稱為北朝初代天皇(北朝第一代)。

關於被排除於歷代天皇之外的北朝天皇的皇位,1911年時的文部省曾表示:「光嚴院為御追號。雖有稱光嚴天皇者,此非意指其曾即皇位,而係一尊稱。此類尊稱之例,有稱文武天皇之父草壁皇子為岡宮天皇,稱光格天皇之父典仁親王為慶光天皇等。本科書為區別光嚴院與御歷代天皇,故記其御追號。足利氏所擁立之光明院等亦同。」

人物
人際關係
與花園天皇的關係
花園駕崩時,光嚴立即趕赴其御所,身著錫紵,並將原為三個月的服喪期特別延長至五個月,以示深切哀悼(據說光嚴上皇最初打算將花園視同生父服喪,但因已在後伏見駕崩時行過此禮而遭反對,只得作罷)。在花園的七周年忌日時,他創作了「法華經要文和歌」。此外,據說常照皇寺內的光嚴法皇木像胎內,安放著花園的部分遺骨。

岩佐美代子認為,花園所著《風雅和歌集》真名序中,關於光嚴治世的以下文字,是花園對光嚴的預祝之詞。

與光明天皇的關係
光明天皇
光嚴的弟弟光明天皇,常與光嚴一同行動,似乎很喜歡與他待在一起。光明基本上從政治到皇位繼承,凡事皆遵從光嚴上皇的決定。光嚴法皇駕崩時,據說光明法皇也趕赴葬禮。

與後光嚴天皇的關係
後光嚴天皇
光嚴上皇原意圖將皇統歸於直仁親王一系,因此將第二皇子(若計入直仁親王則為第三皇子)彌仁王送入妙法院。然而,正平一統後,三上皇及廢太子直仁親王被擄,彌仁王遂緊急踐祚(成為後光嚴天皇)。光嚴最初對此踐祚計畫極為反對,最終更因此而出家。直至文和五年(1356年),光嚴的怒氣仍未消解。關於光嚴如此反對後光嚴踐祚的原因,有幾種說法。家永遵嗣認為,原因在於後光嚴違背了光嚴的意願而踐祚。另一方面,深津則認為,關係惡化的原因在於,反而需要偽裝正統性的後光嚴,在周圍的強力勸說下雖不情願地開始學習琵琶,卻很快轉而學習笙;又在二條良基的建議下,捨棄京極派,改採二條派歌風。於是,光嚴確立崇光為持明院統的正嫡,以崇光系統的皇位繼承為本願,並將持明院統的經濟核心長講堂領讓與崇光上皇。

然而,晚年光嚴也表現出容許後光嚴皇統繼承皇位的態度。最晚年的貞治二年(1363年),他對長講堂領與法金剛院領的傳承作出安排:若崇光之子榮仁親王繼承皇位,或與後光嚴兩統迭立,則由崇光子孫繼承;若由後光嚴子孫繼承皇位,則由後光嚴子孫繼承。家永認為此安排對後光嚴天皇有利。此外,光嚴原先拒絕將和歌收入後光嚴勅撰、採二條派歌風的《新千載和歌集》,但最終仍有20首入選。

貞治三年(1364年)光嚴駕崩時,後光嚴悲痛至極,並為其舉行諒闇以示哀悼。1372年八月(應安五年七月),在大光明寺舉行的光嚴年忌法要上,他與身為兄長且在皇位繼承上曾為對手的崇光上皇一同向光嚴的肖像上香。

與後醍醐天皇的關係
後醍醐天皇
光嚴應足利尊氏、足利直義兄弟之請,為追悼後醍醐天皇的菩提而建立了天龍寺。此舉固然有足利尊氏等人畏懼後醍醐天皇怨靈的層面。但深津認為,從光嚴上皇本人在後醍醐天皇駕崩時,意圖採取與崇德天皇、後鳥羽天皇等被流放的天皇相同的應對方式來看,他本人幾乎不曾畏懼後醍醐天皇的怨靈。

與足利直義的關係
初期室町幕府的實質領導者足利直義與光嚴上皇在政治上關係密切。以下軼事可窺見兩人的關係。曆應五年(1342年)二月,足利直義病重,雖經多方祈禱仍不見好轉。光嚴聞訊後,密遣勅使至石清水八幡宮奉納願文,為直義祈求康復。據說寶殿因感於君臣合體之誠而鳴動,勅使歸來後僅三日,直義便痊癒。光嚴在願文中寫道:「左兵衛督源直義朝臣,非僅爪牙之良將,實乃股肱之賢弼,四海之安危,全繫於其人之力。」

此外,當光嚴遭醉酒的土岐賴遠無禮對待時,賴遠曾向夢窗疎石求情,夢窗也為其求饒。但直義聞訊後大怒,處決了土岐賴遠。

光嚴編纂的《風雅和歌集》中,也可見他對直義的信賴。《風雅和歌集》雜下卷開篇十二首中,插入了直義的和歌(「しづかなる夜半の寝覚めに世の中の人のうれへをおもふくるしさ」)。此處本是表現勅撰者治世理念的篇章,通常不插入武家的和歌。深津因此認為,光嚴或許是藉由插入直義這首「憂思天下」的和歌,承認其為共同治理日本的「為政者」。

在直仁親王立太子時,原先歸順北朝的大覺寺統邦省親王也曾角逐皇太子之位,但直義透過親信上杉重能加以阻撓,使其未能成功。

光嚴與直義的關係何時破裂,學界意見不一。深津認為,在直義投降南朝後,兩人關係一度恢復,而直義提議將北朝遷往比叡山,也是出於純粹對光嚴等人安全的考量。但龜田俊和則認為,直義投降南朝時,光嚴已對其產生不信任感,而遷往比叡山的提議,也是直義意圖展示其操控北朝力量的手段,當光嚴拒絕此提議時,兩人的關係便永遠破裂了。

與二條良基的關係
二條良基
二條良基雖心向後醍醐天皇,但在南北朝分裂後歸順北朝,並深得光嚴上皇的信賴。

在光嚴院政下,良基主導了復興朝儀的計畫。此外,光嚴院政以德政為目標,良基也與之步調一致,推行「任官興行」。

貞和二年(1346年)閏九月十日,在持明院殿(光嚴仙洞)舉行的應制百首的披講儀式上,良基雖被洞院公賢認為不合時宜,仍抱病出席,並堅持到最後。光嚴對此深感欽佩,特遣勅使下賜勅書,稱「再三感佩,實為滿座之光彩」。貞和三年四月十九日,光嚴終於實現了石清水八幡宮的御幸,並接著策劃賀茂社的御幸。當時,本不應隨行的關白二條良基也希望能隨行。貞和五年的院御藥儀式中,本應由院執事大臣擔任的陪膳之職,竟由關白良基擔任。

光嚴認為,在朝廷人才匱乏之際,若有關白之才者,除非其本人意願,不應輕易令其辭職,並支持良基的態度。

良基也詠了以下和歌,以表對光嚴的忠誠。

獲授《誡太子書》的人物
今上天皇德仁曾提及的《誡太子書》,正是光嚴從花園上皇處獲賜的訓誡之書。

《誡太子書》闡述了以下道理:首先,開篇即言「君(君主)」乃天為引導萬民而設。因此,為君者必須自我約束,但生於溫室的皇太子(即光嚴)不知民間疾苦。書中嚴厲告誡,若無德而僅因生為皇子便即位,是不可取的,並要求皇太子自省。

接著,書中嚴厲批判了一種論調,即日本皇室萬世一系,即使天皇無德,王朝也不會更替,故天皇無德亦無妨。書中指出,即使在平時,亂世的種子也已埋下,正因如此,才應在平時積德以防亂世。目前雖非大亂,但亂世的徵兆早已顯現。若有賢君治國,亂世可迅速平息,甚至根本不會發生。但若君主不賢,亂世將在數年內成為現實,一旦亂世來臨,即便是賢君也需數年才能平定,更何況是平庸的君主,恐將使天下土崩瓦解。書中更預言,太子即位之時將面臨亂世,這正是花園力勸其勤學的原因。

為應對亂世,唯有勤奮向學。但此學問,不可是時下流行的朱子學,也不可僅是作為知識學習的儒學,而必須是能修身養性的正統儒教。書中說,若能透過學問修養道義,則皇室傳承的事業將會興盛,不僅能名留後世,更能光耀祖先,並施厚德於萬民。最後,再次勸勉太子應珍惜光陰,勤奮向學。(以上參考・。)

《誡太子書》因其預見未來亂世而被譽為名篇。然而,書中所述的君主修養君德之訓,對將來要治理亂世日本的光嚴是否真有助益,則存有疑問。

岩佐雖評價此書為「極為出色的文章」,但認為其內容過於觀念化,未脫帝王教育的窠臼,對光嚴而言,具體該如何做,完全無從得知。她認為,想到光嚴必須「秉持此等抽象、高遠的教誨,去面對南北朝前所未有的大亂」,便「不禁心生傷痛」。深津則認為,即便天皇為亂世而修德,但亂世本是價值觀劇變的時代,以傳統規範的「德」去應對亂世,幾乎是徒勞無功的。

此《誡太子書》後經崇光上皇傳至伏見宮,再由伏見宮貞成親王獻給後花園天皇。此外,德仁也曾提及《誡太子書》:「有位叫花園天皇的天皇……他寫了被稱為《誡太子書》(告誡太子的書)的文章,在書中,花園天皇闡述了積德的必要性,以及為積德必須向學的道理。這些話語令我深受感動。」(昭和57年3月15日)

歌道
光嚴在歌道上亦有卓越成就,是位不遜於花園法皇的歌人,並曾指導京極派。關於他在花園院監督下親撰的《風雅和歌集》的歌風,岩佐美代子評價其將《玉葉和歌集》的風格推向了更深沉閒寂的境地,並稱京極派和歌的全貌在此集大成。其《光嚴院御集》亦傳世,其中「『燈』之連作」六首,因其深刻的哲學性而備受推崇。(亦參見「燈」之連作)

關於光嚴的歌風,岩佐認為,他兼具了情感宏大豐富的伏見院、纖細優雅的永福門院、以及內心象徵性深刻的花園院等人的歌風,並在此基礎上,展現出充滿憂愁的獨特個性。

鬥茶(茶道)的創始者之一
中世時期流行一種名為鬥茶(茶道的前身)的遊戲,即憑茶的香氣與味道來猜測產地。光嚴天皇是最早開始此遊戲的人物之一。光嚴天皇於正慶元年(1332年)六月五日舉行的茶會(《光嚴天皇宸記》同日條),被認為是史料上首次可確指為鬥茶的茶會(若追溯至不確定的記錄,則八年前後醍醐天皇也曾在無禮講中舉辦過類似的茶會)。

納豆的製造者
山國納豆
存在一則關於光嚴天皇製造並推廣納豆(山國納豆、京北納豆)的納豆發源傳說。傳說光嚴法皇隱居於常照皇寺時,村民送給他的煮豆發酵後成了納豆。

評價
人物評價
關於光嚴作為治天之君的表現,飯倉晴武認為:「開始院政後的光嚴院,凡事皆真摯以對。無論對公家、武家或佛教界,他都應對得體。他堅守著花園上皇以仁德待人的教誨。」日本中世史學者石原比伊呂評價光嚴為一位善於管理的家長,妥善地治理了北朝天皇家(持明院統)。深津則將為政者光嚴描述為一位將體恤萬民置於首位的人,同時也提出了他「精明幹練」的為政者形象,稱其「既誠實勤於政務,同時也是一位出人意料地精明幹練的為政者,且是位具備確實歷史洞察力的領導者」。

關於光嚴天皇的一生,岩佐總結道:「他生來便接受成為此國天皇的教育,不幸身處土崩瓦解的亂世,卻誠摯地欲盡其天命,飽嚐了罕見的流離與囚禁之苦,最後將萬民的不幸視為己任,為戰死者慰靈贖罪後,拋開身份與愛憎,如山寺一老僧般終其一生。」她並評價道:「在我國歷代天皇中,能以自身行動,為自己的地位明確負責者,說光嚴院是唯一一人亦不為過。」另一方面,深津雖認為光嚴終生未忘花園在《誡太子書》中所教誨的「君主應為引導萬民之存在」,但從光嚴法皇遺誡中「若山民村童,欲結聚沙之戲緣,構小塔不過尺寸,亦不必禁之」此等坦率接受萬民好意的記述中,推測晚年的光嚴已達到了不再將「民」視為治理對象,而是能與之交心的、一個個獨立的人的境界。他並評價其一生:「他生為貴種,終其一生努力履行其職責,同時也作為一個獨立的人,漂亮地活完了自己的一生。」

光嚴院政評價
森茂曉從以曆應雜訴法制定為象徵的活躍景象,將光嚴院政定位為「王朝訴訟制度」的巔峰。此外,據小川剛生所述,光嚴院政的評定被評價為「制度上最為完善者」。另一方面,此類觀點也受到質疑。美川圭指出,光嚴院政中推測存在的「勅問」(即在家諮詢)與以排除勅問為目的的院評定制相矛盾;雜訴評定與文殿的召開頻率相較於鎌倉時期或建武新政有所減少;且雜訴評定的輪替制未獲確認,因此他認為光嚴院政相較於鎌倉時代後期的院政、親政有所縮減。據田中奈保所述,光嚴本人似乎對「曆應雜訴法」制定後的諸項政策並不滿意。

御製詩歌
「日吉山王七社和歌」
[[檔案:Hiyoshi-taisha nishihongu-honden.jpg|縮圖|替代文=維基百科「日吉大社」より|日吉大社]]

這七首親筆御製詩歌(《光嚴天皇御真筆和歌懷紙》)的確切創作年代不明,但從其內容與筆勢的氣魄來看,應與下達追討義貞院宣的時期相近,或推斷為延元元年四至五月。岩佐美代子評價道:「此等詩歌,非身為正統嫡長的持明院統之主,下定決心與引發亂世的大覺寺統鬥爭的院(=光嚴)不能詠也。」

光嚴與日吉社之間,存在以下軼事。誕下皇女的廣義門院為求得皇子而向日吉山王社祈願,安居院法印覺守遂入該社修法。當夜,覺守夢見日吉社神使之猿現身,賜予一顆巨大的橘子,隨後皇子順利誕生。此皇子即量仁親王,後來的光嚴天皇。據說自次年起,持明院統便開始向該社許願。對光嚴而言,日吉山王相當於其產土神,因此國文學家永井義憲推測,奉納於日吉山王社的《光嚴天皇御真筆和歌懷紙》,與同期奉納的其他願文不同,或許吐露了光嚴的真情實感。

此外,以下御製詩歌,即使在原典中以平假名等記載,若無特別需注意之處,則大致轉換為漢字。又,《光嚴院御集》中的御製詩歌大意,引用自。

をさまらぬ世のための身ぞうれはしき
此御製詩歌收錄於《風雅和歌集》雜歌下卷開篇12首之末。有學者指出,這12首詩歌實為六組跨越時代的「擬似返歌」結構。夏井認為,此首光嚴院和歌所「擬似應答」的後醍醐院和歌,著眼於追求自身理想;而光嚴院和歌則立足於直視現實,並將自身置於次要地位。不過,夏井也指出,後醍醐天皇亦曾詠唱體恤萬民的詩歌,此處的後醍醐天皇御製詩歌,僅是作為鋪陳光嚴意旨的基石,而從中可窺見光嚴在亂世中確立自身皇統的「精明幹練」。在下方提及的《風與雅的帝》一書中,作者荒山徹則提出此歌為二句切,是表達自己是為應對此時代而生的覺悟之歌。

「燈」之連作
燈火的意象

岩佐美代子認為,此連作前半三首與後半三首如雙摺屏風般相對,中央二首詠唱忘我之境,前後二首探究變幻之心與不動之燈的對比與關聯,序跋二首則凝視燈與我各自的存在樣態。岩佐評價道:「談及《光嚴院御集》,此『燈』之連作足以在和歌史上留名」,並稱「作為詠唱人類『心』本身的詩歌,我不知有能出其右者」。此外,辻善之助在其著作《修訂皇室與日本精神》中,雖將其誤認為花園法皇的御製(因《光嚴院御集》與《花園院御集》曾被混淆),但對御集第141、142、146番的詩歌評價道:「此非僅文字技巧所能及。若非心底深處有一點燃犀之光輝,絕無此等功力。」

自然之歌
岩佐美代子將此御製詩歌與下一首風雅集471番的御製詩歌視為風雅集光嚴院和歌的極致。在入選勅撰集的和歌中,詠燕之作相當稀少。

此歌據信是詠唱內裏乞巧奠時,於清涼殿庭院中立九支燈火的情景。

著作

  • 《風雅和歌集》 - 在花園法皇監修下,由光嚴上皇編纂的第17代勅撰和歌集。雖古來被認為是花園法皇親撰,但和田英松提出了花園法皇監修、光嚴上皇親撰的說法。石田吉貞對此提出反對,重申花園法皇親撰說,但現今以花園法皇監修、光嚴上皇親撰為定說。
  • 《光嚴院御集》 - 光嚴上皇編纂的家集。原被認為是花園法皇的御集,但戰後經原田芳起考證,解明其為以光嚴院和歌為主的《光嚴院御集》。此御集據信編纂於康永元年(1342年)十一月之前,岩佐美代子稱其為「作者依自身喜好,自由自在、自得其樂編纂而成的,極具個性的自撰集」。宮內廳書陵部藏有一本題為《花園院御集》的冊子本,此為後西天皇所抄寫。岩佐將此抄本定位為準確抄寫了具特色的字餘,最能保留京極派特色的版本,並以此為底本撰寫了《光嚴院御集全釋》,並因此書榮獲讀賣文學獎。
  • 《光嚴院御百首》 - 貞和二年(1346年)成立。
  • 《光嚴院宸翰三十六番歌合》 - 貞和五年(1349年)八月在光嚴主持下舉行的歌合的記錄,由光嚴親自整理。天理本作為光嚴的親筆手跡,被指定為重要文化財。
  • 《光嚴天皇宸記》 - 光嚴的宸記(天皇日記)。他自元德年間起便開始寫日記,但大多散佚,僅存伏見宮貞成親王抄寫的元弘二年正月一日、二日前半、二月及三月即位記、五月、六月的部分。然而,狩野文庫本《類聚三代格》(東北大學附屬圖書館藏)中,存在一篇與上述內容不同的建武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的逸文,經中井裕子確認為《光嚴天皇宸記》的新逸文。
  • 《塵影錄》 - 與光明天皇的合著。

相關作品
; 小說
*森真沙子 《廢帝》 角川春樹事務所、2004年。ISBN 475-8410291
*松本徹 《風雅之帝 光嚴》鳥影社、2010年。ISBN 486-2652271。新版「著作集4」鼎書房
*荒山徹 《風與雅的帝》 PHP研究所、2023年。ISBN 456-9855504

; 電視劇

  • 太平記(1991年、NHK大河劇,飾演:園田智章→辻輝猛)

家系
系圖
后妃與皇子女
以下主要根據及。

  • 正妃:懽子內親王(宣政門院)(1315年 - 1362年) - 後醍醐天皇皇女

** 皇女:光子內親王(入江宮)(1335 - ?)
** 皇女?(1337年 - ?)

  • 正妃:壽子內親王(徽安門院)(1318年 - 1358年) - 花園天皇皇女
  • 典侍:正親町三條秀子(陽祿門院)(1311年 - 1352年) - 正親町三條公秀之女

** 皇女
** 皇女(1333 - ?)
** 第一皇子:興仁親王(崇光天皇)(1334年 - 1398年)
** 第二皇子:彌仁王(後光嚴天皇)(1338年 - 1374年)

  • 後宮:對御方 - 正親町實明之女

** 皇子:尊朝入道親王(1344年 - 1378年) - 仁和寺
** 皇女

  • 後宮:徽安門院一條(一條局) - 正親町公蔭之女

** 皇子:義仁法親王(正親町宮)(? - 1415年)- 後小松院的箏師範

  • 後宮:廊御方 - 大炊御門冬氏之女

** 第一皇女:入江殿(1331 - ?) - 光嚴的第一個孩子

  • 生母不詳

** 皇女:惠嚴女王(? - 1386年) - 寶鏡寺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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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猶子

**光明天皇 - 光嚴天皇實弟,義母懽子內親王。
**直仁親王 - 被認為是花園天皇皇子,但光嚴上皇實子說為有力。名義上作為光嚴上皇的猶子立為太子。母正親町實子。

在位期間年號
元弘二年(1332年),後醍醐天皇被流放至隱岐,期間光嚴天皇於四月二十八日因即位而改元為「正慶」。但正慶二年(1333年),後醍醐天皇逃出隱岐。新田義貞攻陷鎌倉,足利尊氏攻陷六波羅,幕府滅亡後,後醍醐天皇復辟,反將光嚴廢位,並宣布「正慶」無效,將年號恢復為「元弘」三年。此外,光嚴踐祚前,後醍醐天皇改元為元弘時,未向鎌倉幕府下達改元詔書,因此鎌倉幕府繼續使用「元德」年號,從未用過元弘年號。

  • 元弘(元德) - 元年九月二十日(1331年10月22日)踐祚,二年四月二十八日(1332年5月23日)因即位改元為「正慶」
  • 正慶 - 二年五月二十五日(1333年7月7日)被廢位,年號恢復為「元弘」三年

葬禮與追號
貞治三年(1364年)七月八日,由春屋妙葩為光嚴法皇舉行葬禮。據說有數位公卿從京都前來參加,光明法皇也出席了,但真偽不明。葬禮以禪宗儀式舉行,火化後葬於常照皇寺後山。

七月十日,朝廷商議院號,決定以其寺號「光嚴院」為院號。雖曾有「後圓融院」、「後土御門院」等提案,但最終認為「光嚴院」是法皇隱居的「幽閑之地」,以此為號更能順應法皇的意願。「光嚴院」此寺院的地點不詳,但深津認為,《太平記》記載光嚴法皇自南朝歸來後移居伏見里內的「光嚴院」,故「光嚴院」應在伏見深處。

七月十一日,北朝舉行了遺詔奏、固關警護、廢朝等儀式。

陵墓
光嚴所葬的山國陵,是一座極為簡樸的土塚,塚上如其遺誡所言「松柏自生塚上,風雲時而往來,此乃我之佳賓,甚愛之」,自然生長著楓樹與椿樹。
文明三年(1471年)二月五日,光嚴的玄孫後花園天皇依其遺勅,合葬於光嚴天皇陵。
分骨所位於光嚴的幽禁地,大阪府河內長野市天野町的金剛寺;髮塔則位於崇光上皇為光嚴追福而建立的京都市右京區嵯峨天龍寺北造路町的金剛院。

註腳
註釋
出處
參考文獻
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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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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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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