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是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9月15日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领导下的“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机构。

职能和权限
政务院的规模要远远小于1954年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其职权也远远小于国务院。政务院并非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而是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与政务院并设的还有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

组成人员
政务院总理、副总理、政务委员和秘书长(1949年至1954年)

总理

  • 周恩来(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

副总理

  • 初任命副总理: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 后任命副总理:邓小平(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任命)。

政务委员

  • 初任命政务委员共15人:谭平山、谢觉哉、罗瑞卿、薄一波、曾山、滕代远、章伯钧、李立三、马叙伦、陈劭先、王昆仑、罗隆基、章乃器、邵力子、黄绍竑(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 后任命政务委员:李富春(1950年4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6次会议通过任命)。

秘书长

李维汉(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任命);

习仲勋(1953年9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任命,同时免去李维汉秘书长职务)。

副秘书长

  • 齐燕铭
  • 许广平(女)
  • 郭春涛(50年8月病逝)
  • 孙起孟
  • 辛志超
  • 屈武(50年9月任)
  • 陶希晋(50年9月任)
  • 张唯一(50年9月任)
  • 廖鲁言(52年8月任)
  • 孙志远(52年11月任)

机构设置
组成部门
(据《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
**中央人民政府情报总署(1952年8月撤销)
**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
**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1950年9月设立)
**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1950年9月设立,1952年4月撤销)
**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1952年4月设立,1952年11月改为中央人民政府华北行政委员会)
**中央气象局(1953年8月设立)
**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成立后,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等8部划归国家计委领导。)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1952年9月撤销)
*#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
*#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
*#中央人民政府纺织工业部
*#中央人民政府食品工业部(1950年12月撤销)
*#中央人民政府轻工业部
*#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
*#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
*#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
*#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
*#中央人民政府林垦部
*#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
*#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1953年1月撤销)
*#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1952年8月设立)
*#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1952年8月设立)
*#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1952年8月设立)
*#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机械工业部(1952年8月设立)
*#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1952年8月设立)
*#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1952年8月设立)
*#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1952年11月设立)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
*#中国科学院
*#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1952年8月撤销)
*#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
*#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1952年11月设立)
*#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1952年11月设立)
*#中央人民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1952年11月设立)
**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

政务院机关
(据《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条及其他文件规定)
*政务院秘书厅
*政务院参事室
*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务院人事局(1950年9月部门并入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
*政务院专家工作组(1953年8月成立)
**政务院专家工作办公室(1953年8月成立)
**政务院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1953年8月成立)

政务院其他机构
*政务院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
*全国编制委员会(1950年3月成立)
*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52年3月14日成立)
*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1953年1月9日成立)
*中央复员委员会(政务院与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1950年7月4日部门设立,1951年12月7日改为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
*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1951年12月7日设立)
*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1952年7月25日设立,1954年9月27日撤销)
*中央人民政府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1952年2月29日设立,1954年9月27日撤销)

政务会议
政令

  • 1951年5月,政务院颁布《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
  • 1951年12月,政务院颁布《关于更改地名的指示》。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 行政院、国务院
  • 华北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1949–1954)

** 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时间线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务院

1954年中國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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