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制()是指君主为国家元首,并由其名义上或实质上执掌政府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的擔任與政權的掌控,會依照各個國家的制度而有所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在不同时期也各不相同。
概論
君主制的英文字根起源自(monárkhēs)。它由(monos,意為單一的、獨一的),以及(archon,意為統治),這兩個單字組成,字面意思是「單一的,絕對的統治者」。這個單字後來被譯為拉丁文「」,最後成為英文的「」。
從發展史上的譬如羅馬帝國和阿拉伯帝國時期,該國家多为和現代國家不同的君主專制。伴隨著眾多的征服和被征服,很多逐漸演變為現代國家,並由此形成當今各種政治體制的國家,例如實行君主立憲制的英國。根據君主權力有無受限,君主制可被大略分為君主專制和君主立宪制两种。
古希臘的君主制是傳統的三種政體(君主制、貴族制與民主制)分類之一。傳統上的君主通常指經由世襲方式傳承的國家統治者。由權力的限制以及执政方式來看,君主制可分為「無限君主制」與「有限君主制」。無限君主制,意指君主的權力沒有法定限制,主權由君主行使,通常是指君主专制。有限君主制,則是以憲法及法律來限制君主的權力施行,君主通常只有象徵性的地位,君主立憲制為其代表。
历史及现状
君主制大约始于2000多年以前,当时中国、波斯、罗马等国都拥有国王或皇帝。进入20世纪后,君主制国家开始大幅减少。在1900年至1920年间,俄罗斯、奥地利、德国、中国、土耳其等国均改行共和制,部分在一战后新成立的国家如芬兰与重新独立的波兰也选择共和制-{}-作为国家体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东欧地区因被苏联和共产党占领,当地君主制被强行废除(如南斯拉夫、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在北非和中东地区的伊斯兰国家也涌现出一批军事强人(如纳赛尔、卡扎菲),这些人透过他们在其国家军队内部的影响力最终通过政变等方式推翻君主制,而在二战后通过去殖民化取得独立的国家里只有很少一部分国家选择君主制,绝大部分新成立的国家选择了共和制,但在二战结束后,部分国家如西班牙和柬埔寨在经历了数年或数十年的共和制后最终又选择恢复君主制。最近废除君主制的国家是位于加勒比海的小国巴巴多斯,在2021年11月30日该国修改宪法废除了伊丽莎白二世在巴巴多斯的统治权,因此巴巴多斯的政体由英联邦王国变更为共和国,但是巴巴多斯仍是英联邦的成员国。君主制虽然还存在于欧洲、中东等地,但很多君主制国家如英国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代表着君主的权利是受到限制的,只有少数国家如沙特阿拉伯依旧实行绝对君主制。
政體名稱
君主的傳承
根據各地、各民族習俗和傳統,結合歷史原因,產生了各種傳承制度。比較表:
君主的权限
君主专制
君主专制是一種獨裁的政治體制,君主擁有統治國家、臣民自由的所有權力,沒有法律或法定的程序,告訴君主如何行使權力,君主的行為有至高無上的權利;同時參雜其他影響因素,例如政教合一、政教分離、國家傳統等等因素,這些因素可能是助力或限制。
此制度下,大多数独裁的君主是世袭的,少数是选举出来的(比如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有時,在君主独裁制中,君主不仅是世俗的首领,而且也是宗教的首领。
四帝共治制
羅馬帝國的特有制度,由羅馬皇帝戴克里先實施四帝共治制,是一種有任期限制的絕對君主制。
君主立憲制
- 君主立憲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但不採共和政體。其特點是國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國王、大公等等,教宗有時也被看做是一個君主)。與其他國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終身制的,君主的地位從定義上就已經高於國家的其他公民(這是君主與一些其他元首如獨裁者的一個區别,一般獨裁者將自己定義為公民的一員,但出於客觀需要他必須掌權為國家服務),往往君主屬於一個特别的階層(貴族),此外世襲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個特點(不過在這一點上也有例外)。
- 君主立憲制也可以稱為「民主君主制」、「虛位元首制」或「虛君共和制」。現代國家從神權政治、君主制邁向民主化過程中,有共和制與君主立憲制的兩種選項。中文「虛君共和」為梁啟超在清朝支持君主立憲制時所造,主要原因是要和當時革命黨支持的共和制競爭公共性:
- 由於各國對君主權力的不同限制,又可以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
-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指君主立憲的前提下,君主權力大於議會,各種主要法令都要經其簽署,並且常有權委任首相和上議院議員,某些國家還有君權神授色彩,而不是政教分離的。這種政體一般多產生在資本主義發展較晚的國家,如摩洛哥、約旦、阿聯酋、泰國,一戰前的德國和二戰前的日本也是這種政體。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下的君主權力受到嚴格限制,君主通常只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議會才是國家權力中心。政府內閣由議會的多數黨或政黨聯盟產生,向議會負責,如果內閣失去信任,或者集體辭職,或者解散議會重新選舉。例如英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典、挪威、丹麥、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西班牙、日本、馬來西亞或是家族獨裁。2013年時朝鲜劳动党修訂的十大原則,第十條的第二款有提到朝鲜劳动党及革命需要永遠由「白頭山(金日成家族)的血脈所領導」。此外在上世纪覆灭的一些家族独裁政体,如尼加拉瓜的索摩查家族以及海地的杜瓦利埃王朝,尽管它们都属于共和制政体,但是后世评价习惯使用“王朝”来进行称呼。
參見
- 皇帝
- 君權神授說
- 法西斯主义
- 帝国
- 王国
- 汗國
- 世袭君主制
- 君主立宪制
- 君主专制
- 天皇制
- 共和制
- 专制主义
- 独裁
- 國際君主主義會議
- 现行君主制政权列表
- 立憲運動
- 光荣革命
- 選舉君主制
- 歐洲君主政體
- 家族獨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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