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秀公审

人民法院审判Adolf Reichwein]]

摆样子公审(),又譯作秀公審作秀審判,是一个对某种高度公开审判的贬义提法。

表現
在此种类型的审判中,有明显迹象可以表明,司法已经提前定了被告人的罪,或是受當局指示而操弄,故被告幾乎不存在或不允許辯駁的可能。此审判唯一的目的就是展示对被告人的指控,并当众宣读判决以对公众作出警告,摆样子(作秀)。摆样子公审對於法律有破壞性,比起维护正义,更倾向于具有报复性。该词首創於20世纪30年代,被西方用以形容當時發生的蘇聯大清洗。

参考文献
参见
*聖女貞德
*工業黨審判
*莫斯科审判
*维罗纳审判
*图哈切夫斯基案件
*西奧塞古夫婦審判及處決
*朴憲永、李承燁間諜事件
*美麗島大審
*張成澤
*香港47人案
*司法謀殺(Judicial mu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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