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以永

高以永(),字子修,號荊門,浙江嘉興府嘉興縣人,清朝政治人物、詩人。

生平
高以永是康熙十一年(1672年)壬子科浙江鄉試舉人,康熙十二年(1673年)癸丑科三甲第十二名進士。康熙十八年(1679年)任河南內鄉縣知縣。當時內鄉縣經歷明末清初戰亂及三藩之亂波及,民生凋敝。他到任後,嚴懲擾民的兵卒,免除額外攤派,並以中下等稅則招徠流民墾荒,提供耕牛、種籽,鼓勵種植桑麻棗栗,使開墾田地達數千頃。當地不產黑鉛,卻需歲貢並承擔巨額攤派,高以永為此多次向上級陳情請求減免。因其施政得民心,任職長達九年,離任時士民送行數百里,並為其立碑建祠。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陞直隷安州知州。安州八旗莊屯多,民田貧瘠,徭役苛重。高以永到任後立即革除此弊,規定公事由官府承辦,不再擾民。在應付康熙帝巡幸所需車馬、以及處理州東白洋淀農地與旗人馬廠地的糾紛時,他能妥善安排,保護百姓利益。遇荒年時,他果斷開倉賑濟,並親自查核災情,分發朝廷賑銀。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陞戶部江南司員外郎。任內勤於公務,防範吏員奸弊。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夏季,因在炎熱中辦理祭祀事務過於勞累,回戶部辦公後一病不起,同年八月去世,享年六十三歲。因家境清貧,賴友人資助方能歸葬。安州與內鄉百姓聞訊,皆悲痛悼念。

著述
高以永喜好作詩,但作品多未整理,後人輯有《高荊門詩稿》。其詩文內容多與民生吏治相關,展現其儒吏情懷。

家族
高以永出身嘉興望族。先祖高遜志在靖難之役中為建文帝殉難。曾祖高文登,膠州知州,有循良聲譽。祖父高林。伯父高道素,工部屯田司郎中。父高道淳,光祿寺大官署丞。從兄高承埏,工部虞衡司主事。兄高以正,臨海縣儒學教諭。子高孝本,康熙三十年(1691年)辛未科進士,涇縣知縣。家族一門科第,世稱文獻之家。

高以永曾辦公的內鄉縣衙現為中国境内保存最完好的清代县级官署衙门。而其撰寫的楹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廣為流傳。

新闻链接
习近平给菏泽市县书记念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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