煲蠟或稱煮蠟是指使用容器盛載已煮滾的蠟,然後向容器潑水,從而產生很高的火焰,作為一種娛樂,這種活動曾經常見於香港中秋節的迎月、正日和追月的夜晚。煲蠟約於1970年代的英屬香港出現,但是具體由來典故已不可考,由於其時香港市面售賣的月餅,大部分已使用方形鐵盒以四個月餅一盒出售,月餅的鐵罐為當年玩煲蠟青少年大開便利之途,而且當年點燃蠟燭做光源的中秋傳統紙製燈籠仍未式微,蠟燭在中秋節隨處可見及很容易買到,青少年很容易從家中取得月餅空罐並得到蠟燭到戶外煲蠟。
方法
煲蠟需要焚燒報紙或使用蠟燭等作為火源,將蠟燭盛載原本放月餅的空鐵罐等器皿中加熱至熔化、燃燒。部分人會向已煮至溶化的蠟液噴水,使燃燒中的蠟液熾出火焰及產生高溫的水蒸氣。由於中秋節有大量青少年一起煲蠟,熾起火焰的高度成為參與者之間的一種比試,自1990年代末期開始呼籲市民不要煲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會在中秋節的3天加密巡邏公園等場所,要求市民賞月時勿點燃太多蠟燭,並避免留下蠟跡,又會勸止煲蠟行為,亦可根據《遊樂場地規例》,檢控康文署轄下公園、泳灘和燒烤場地煲蠟的人,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及入獄14天。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可將留下蠟跡視同亂拋垃圾,發出1500港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房屋署可按「屋邨清潔扣分制」,對在房屋署轄下屋邨範圍內公眾地方煲蠟的公共屋邨住戶扣除5分,但不適用於已售出的單位,另外如有弄污地方,可被罰款1500港元,此外,市民若在香港房屋協會轄下屋邨範圍公共地方煲蠟,該協會將有關個案轉交警方和食物環境衛生署處理。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
- [https://www.news.gov.hk/isd/ebulletin/tc/category/healthandcommunity/050913/html/050913tc05001.htm 香港特區政府網站:中秋勿煲蠟 慎防意外生]
-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509/14/P200509140221.htm 中秋期間康文署場地延長開放並嚴禁煲蠟]
-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aboutus/news/pressreleases/0,,2-0-13363--0,00.html 房屋署提醒居民切勿煲蠟]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