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祇官

神祇官()是日本律令制中设立的负责朝廷祭祀的官署名称。唐名为大常寺(たいじょうじ)。其长官为神祇伯。

神祇”中,神指的是天神天津神,而祇指的是地祇国津神。正如其名所示,神祇官负责祭祀事务。

概要
古代律令制中的神祇官是负责朝廷祭祀的官署,统管各地的官社。

在《养老律令》的职员令(二官八省)中,神祇官被列在太政官之前,地位高于太政官。神祇官的名称在《大宝律令》制定之前的史书中已有出现,因此推测在《飞鸟浄御原令》等法令中已经设立,但由于缺乏记录。

构成

  • 长官为神祇伯,唐名有大常伯(たいじょうはく)、大常卿(たいじょうけい)、大卜令(たいぼくれい)、祠部尚书(しほうしょうしょ)
  • 次官为神祇副(大副・少副),唐名为大常小卿、祠部员外郎
  • 判官为神祇祐(大祐・少祐),唐名为大常丞、大卜丞
  • 主典为神祇史(大史・少史),唐名为大常录事、大卜令史、祠部主事、祠部令史、大常主簿

中设有神部(30人)和卜部()(20人),负责杂务的使部()(30人),以及直丁(2人)。神部的官员被称为,卜部则有一部分被称为才伎,其余则为番上官。此外,还有令中没有提及的巫(かんなぎ,女性)和户座(へざ,少年)、御火炬(みひたき,少女)也属于该系统。

其对应的位阶较低,神祇伯的位阶相当于从四位下,这比太政官常设长官的左大臣(相当于正二位或从二位)低得多。左大弁、右大弁(相当于从四位上)、(相当于从三位)、七省长官(相当于正四位下)等职位均高于神祇伯。尽管在中,神祇官的地位高于太政官,但在文书行政上却低于太政官。

到平安时代初期,律令制的原则依然得以维持,因此神祇伯的职位并不被大家族垄断,但之后忌部氏和(与藤原氏同族)开始占据神祇官的要职。后来,花山源氏白川家代代担任神祇伯的职位,虽然其实际为臣民但也被称为王,故称为白川伯王家。

官衙
File:平安京_神祇官位置.png|平安京大内里中神祇官的位置
File:平安京_神祇官配置図.png|神祇官配置图
神祇官的官衙位于大内里南东,由被称为神殿的正殿(北厅)、公卿在仪式时落坐的南舍,供奉守护天皇的八神的八神殿等组成。

里内裏成为正式内里后,大内里的许多官衙被废除,但神祇官的官衙在天正年间仍然保留着。

职责
神祇官负责祭祀神祇,管理各国的祝部(在神主或禰宜之下的神职人员,从中选出)名册和神户的户籍,以及实施和,掌管巫(かんなぎ)和亀卜等事务。

神祇令规定的实际祭典活动如下(以下月份均为旧历(农历)):

  • 2月:
  • 3月:镇花祭
  • 4月:、大忌祭、、风神祭
  • 6月:、鎮火祭、
  • 7月:大忌祭、风神祭
  • 9月:神衣祭、
  • 11月:相嘗祭、、
  • 12月:月次祭、鎮火祭、道饗祭

在其中,祈年祭、月次祭和大嘗祭()时,各国的祝部会被召集,接受来自忌部的幣帛(供物)。后来为了统一全国范围内的祭祀(即神社机构),原本地位较低的神祇官与太政官并置。

神部
伴部中的神部主要负责祭祀神事的各项实务

参考资料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