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

財政部國庫署是中華民國財政部的直屬機關,組織可追溯至1911年成立的「財政部國庫司」。負責中華民國國庫的收支管理,以及歲入歲出預算編製、執行工作。

沿革
*1912年1月3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內閣成立,臨時大總統下設財政部,財政總長之下設有國庫司、公債司、賦稅司、錢法司、會計司。隨後的北洋政府財政部改國庫司為庫藏司、改錢法司為錢幣司,其中的庫藏司掌理國庫的資金運用及出納管理。
*1928年12月8日修正《國民政府財政部組織法》,財政部設2署6司3處,國庫司掌理國資運用、撥款命令複核、基金保管及國庫出納管理等事項。
*1940年3月26日修正《財政部組織法》,財政部改設3署5司2處。國民政府公布《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法》,國庫司升格為國庫署,設4科及會計室。
*1942年2月10日《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法》修正為《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設6科2室。
*1981年7月22日修正《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設4個業務組及3個行政室。
*1999年7月1日因精省承接臺灣省政府財政廳之國庫業務,臺灣省稅務局更名為財政部中部辦公室,財政部中部辦公室以財政部賦稅署名義對外行文。
*2000年4月19日,配合菸酒專賣改制,組織增設1組(5組4室)。
*2004年7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原財政部金融局(公益彩券)、財政部保險司部分業務由國庫署接辦。
*2007年8月1日,財政部中部辦公室(國庫業務)編制整編為3科。
*2012年2月3日,總統令,制定公布《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法》。
*2012年3月8日,為因應行政院組織調整,行政院令,定《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法》自2013年1月1日施行。
*2013年1月1日,《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法》施行,國庫署與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組織整併,下設6組5室,各組並分科辦事。
*2018年9月17日,財政部(含國庫署及賦稅署)搬遷至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財政部財政園區)。

歷任首長
組織
*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
**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下設六組五室。
*人事室
*主計室
*政風室
*秘書室
*資訊室
*庫務管理組
*支付管理組
*債務管理組
*公股管理組
*財務規劃組
*菸酒管理組
*中部辦公室(支付大樓)業務:支付管理二科、菸酒查緝科、地方建設基金科。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s://www.nta.gov.tw/ 財政部國庫署]
*[https://www.facebook.com/mofnta/ 財政部國庫署粉絲專頁-財政部國庫署.財政我最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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