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六和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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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六和弦主要有三种含义:

增三和弦的第一转位——即低音与上方的两音分别构成大三度和小六度的和弦,例如:E-G-C,即C+/E。

广义的含增六度的重属和弦组——即意大利增六和弦、法国增三四和弦、瑞士倍增三四和弦、德国增五六和弦、德国倍增五六和弦、澳大利亚加六音的增四六和弦等。这些和弦的共同特点是以音阶中的小下中音(即vi)为低音、并且含有音阶中的重属导音(即IV^{+}),这两个音共同构成了这些和弦的特色音程——增六度音程。

狭义的重属增六和弦——即意大利增六和弦。

广义的增六和弦()是一個包含音程的和弦,最初起源於文艺复兴时期,在巴洛克时期进一步发展,并在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音乐中形成明确的风格。

和弦组成
增六和弦的首要組成要求是擁有一組增六度音程,不論是在大調或小調音階裏,均取採降第六级音(也就是')和升第四级音(也就是')。在標準和弦進行的理論,這兩音所產生的不穩定性會自然推向最接近屬音,形成一個純八度。以此基礎下,在增六度中間插入不同的音級時,便成為了增六和弦。

标准和声功能
从巴洛克到浪漫主义时期,增六和弦一直有着同样的和声功能:作为半音调整后的前属和弦(通常是ii_3^4IV_5^6vi7或其小调同名和弦的变形)导向属和弦。这一向属和弦的运动因为'向'和'向'的半音解决而被加强。这两个音本质上行使导音的功能。这一特征令许多分析家比较增六和弦与重属和弦(V of V)的和声导向,因为两个和弦中都出现了',V的导音。在大调中,半音化的和声进行更加明显,因为除了'还有'也是半音变音,而在小调中只有'一个变音。

在浪漫主义时期,增六和弦的和声更加模糊,因为作曲家不断挖掘其前属和弦之外的其他功能。参见#扩展功能。

形態
增六和弦有多種形態。每種的名稱都是以一个欧洲国家命名的,但是理论家对其精确的起源意见不一,而且为了定义根音和将其纳入传统和声体系纠结了几个世纪。

意大利增六和弦
意大利增六和弦It^{+6}或It^6)是最簡單的增六和弦,只運用三個音級,除原來的增六級外,中間再插入主音,形成'—'—**'。在C大调或C小调上即為A—C—F。用和声功能则可被分析为降三音的重属导六和弦,即3DDⅦ6。

在進行四部和聲時,主音會重覆使用。根據和聲進行理論,上面的主音會上移至上主音;而下面的主音則會向下移至導音,最終變成。

示例
*貝多芬的第24號鋼琴奏鳴曲 (貝多芬),作品78中的第二樂章,一開始便採用了意大利增六和絃。

法國增六和弦
法国增六和弦Fr^{+6}或Fr_3^4)和意大利增六和弦类似,但增加了一个上主音':'—'—'—**',即C大调或C小调上的A—C—D—F。此和弦之所以名为「法国」是因为其中的音都包含在一个全音音阶中,让人联想到法国19世纪的音乐(特别是印象主义音乐)。用和声功能则可被分析为降五音的重属三四和弦,即5DD_3^4

根據和聲進行理論,上主音不會移動;主音則會向下移至導音,最終變成。另一種形式為主音不會移動,而上主音則上升至中音,形式了I_4^6

示例
*布拉姆斯的《》,作品35中的第11小節,首拍為分解法國增六和弦,第二拍開首為屬和弦。

德國增六和弦
德国增六和弦Gr^{+6}或Ger_5^6)也和意大利和弦类似,但增加了一个降中音':'—'—'—',即C大调或C小调上的A—C—E—F。在德奧當導的古典主義音樂中常找到,例如貝多芬的音樂。德國增六和弦和其餘兩個增六和弦有所不同,因其組合中包含了'—'—',均屬小調音階中的基本音,所以亦較常出現於以小調寫成的樂曲。
用和声功能则可被分析为降三音的重属导五六和弦,即3DDⅦ_5^6。

根據和聲進行理論,主音和降中音皆會向下移至導音及上主音,但如果以這樣的和聲進行,'—' → —**'會產生平行五度,在和聲學是被建议尽量避免的,因此,使用德國增六和弦時,會採取以下方式化解:

'變成'或**',使它變成為意大利增六和弦或法國增六和弦,但採用這個方法,亦間接令德國增六和弦喪失其獨有性;

更常採用的方式是採用「部份延遲」的方法,先將增六度化解為純八度,中間音級暫不作任何移動,這時'—'—'—'會變為'—'—'—',即是i_4^6和弦或终止四六和弦以作緩衝;及後除低音外,其餘三個音級均向下移,使其變成'—'—'—',即是V7和弦來解決。

採用異名同音的記譜方式,將'改寫成',根據和聲進行理論,'與'均採取上移,'仍舊下移,至於'則不作移動,結果'—'—'—'會變為'—'—'—',同樣變為I_4^6和弦或终止四六和弦;在聽覺上其實沒有分別,但在記譜法上則完全避免了平行五度的問題。将'改寫成'的德国增六和弦,通常被称作瑞士增六和弦Sw^{+6}或Sw_3^4)。

事实上,这种由德国增六和弦解决到属和弦而产生的平行五度,自古典时期就已经非常常见了,莫扎特用的尤为多,因此人们也将这个平行五度称为“莫扎特五度”。所以在古典和声写作中,虽然通常情况下平行五度是被禁止的,但是莫扎特五度是被特例允许的。

在爵士乐理中,德国增六和弦常被称作作重属和弦的三全音替代和弦的等和弦。

示例
德彪西贝加莫组曲*中“巴斯比埃舞曲”的高潮部分可以听到连续两次出现的德国六和弦。
米歇尔·海顿的C小调安魂曲*,第一乐章中的德国六和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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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变形
增六和弦还有一些有着古怪地名的名字的其他变形。例如'—'—'—'(F—A—B—D或F—A—B—D)被人称为澳大利亚增六和弦(5DD⁶_4^6或7DDIII₂或****3DVII_3^4)。这些反常的变形一般都可以另做解释。

含增六度的重属和弦组和弦的不同名称
{| class="wikitable"
|+
!俗称
!使用数字低音的俗称
!功能简写
!斯波索宾分析
!里曼分析
!C大调中的和弦
!c小调中的和弦
|-
|意大利增六和弦
(It^{+6})
|意大利增六和弦
(It^6)
|重属增六和弦
(DD增6)
|非凡倍增五六和弦
(EA_5^6)

示例

  • 柴可夫斯基的第五交响曲,作品64的第一乐章,Allegro con anima,第三至第四小节
  • 下面的片段展示了巴赫作品中的转位增六和弦。第二小节结尾处,增六和弦被转位以在男低和女高声部之间形成减三度或十度(C—E),这两个声部向内解决到八度:

增六和弦的“根音”
Simon Sechter在《作曲原则》中将C调上的法国六和弦A—C—D—F解释为半音变音的七和弦的第二转位,因此根音应该是'D'。德国六和弦A—C—E—F则解释为同一根音上的变音九和弦,但该根音被省略。(在Sechter的理论中,减七和弦F—A—C—E也作同样解释,即在D上省略根音的九和弦,从而与增六和弦一致。)

增六度向外解决的倾向因此可以这样解释,A作为根音D上的减五度是不谐和降音,必须*级进解决,而F由于是升半音而必须*级进解决。

参见

  • 重属和弦

参考来源
參考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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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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