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学恭

解学恭(),曾名谢宾,男,山西省隰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民国时期
解学恭早年在山西省立第九中学(校长张学常)就读。193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在家乡参加东征红军,后随军返回陕北。1937年,日军攻陷太原,他被派往临汾,由北方局安排,担任洪洞赵城(洪赵)特委委员。1938年,任中共晋西南隰蒲特别区委书记、隰蒲游击第五大队政治委员。1939年,任晋西南洪赵游击第3大队政治委员。1940年2月至1941年8月,任中共晋西区洪赵地委书记,八路军第120师洪赵纵队政治委员、纵队长。1941年8月至1942年8月,任中共晋西南工委委员、工委组织部部长。1942年8月至1945年,任中共晋西南工委书记,八路军第120师洪赵纵队纵队长、洪赵独立支队政治委员。

1945年9月至1948年8月,任中共吕梁区党委副书记兼社会部部长、组织部部长(至1946年夏)、吕梁军区副政治委员。1948年8月至1949年8月,任中共晋中区党委副书记兼社会部长、晋中军区副政治委员,中共太原市委(与晋中区党委合并后)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晋中军区副政治委员。

1956年,任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党委常委、中共中央国家机关监察委员会书记。1958年4月至1961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处书记;1960年11月至1966年12月,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1961年2月至1962年5月,兼任中共中央华北局财贸办公室主任。

因内人党事件,乌兰夫下野,1966年8月,解学恭被任命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第一书记,但是并未到职。1967年1月至12月,他改任中共天津市委第一书记。1967年12月至1978年6月,任天津市革命委员会主任。1970年4月至1971年5月,任天津市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1年5月至1978年6月,任中共天津市委第一书记。1969年10月至1975年10月,兼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政治委员。1969年10月至1978年6月,兼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警备区第一政治委员;1977年12月至1978年6月,兼任天津市第五届政协主席,1978年4月至6月,兼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校长。

文化大革命结束,因以及文革期间他对江青、小靳庄事件上,对江青一派采取配合和纵容态度,被调往中央接受审查。华国锋将天津的问题推给王曼恬身上,促使解学恭摆脱压力。然而1977年王曼恬的自杀案,促使1978年3月14日,天津市委召开组织工作会议,审查文革中尚未平反的案件,平反万张集团案等,并指出主要责任在市委及负责人解学恭。1978年6月复职的后邓小平,仍然坚持改组中共天津市委,并继续追究文革中天津的371起冤案,免除解学恭所有党内外职位。然而对解学恭党籍问题上,胡耀邦仍然主张解学恭对共和国成立前后有贡献,应保留党内职位,王鹤寿则反对。而1987年胡耀邦下台后,中共中央书记处仍然决定在整党中开除解学恭的党籍。

1993年3月3日,解学恭因病逝世,享年77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