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權利

數位權利(Digital rights)意指個人合法使用電腦的權限,包含所有的電子儀器或是溝通網絡以及網際網路。特別是針對現實已存的權利,諸如在新興科技中的隱私權、言論自由(詳見信息自由)。

網際網路與人權
部分在網際網路上的人權已被認同。包括: 言論自由、資料保護、 隱私權 及 結社自由。更進一步包含受教權、多語、消費者保護,另外保有發展權也已被認同

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 (WSIS)
2003年12月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WSIS)在聯合國主導的協助下展開。經過政治、經濟及民間社會的代表之間冗長的協商,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WSIS的原則性聲明獲得採納。重申人權:

"我們重申其普遍性,不可分割性,相互依存和相互關聯對於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包括其發展權,一如維也納宣言。同時重申民主、永續發展並且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在各種層面上是相互依存,相輔相成的。我們更決心加強於強化規則無論是在國際間或是各國之內。沃爾夫·岡貝尼德克批評,WSIS宣言僅有部分引自人權,沒有任何程序說明或機制,以確保人權能被實踐。該倡議的參與者有:電子前線基金會、人權觀察組織、谷歌、微軟、雅虎以及其他一些主要的公司、非政府人權組織、投資者和學者。

據調查顯示,思科系統參與了初步討論但並沒有加入公約的行列之中。哈靈頓投資建議思科建立一個人權平台並取消作為任何擁有包裝的產品應遵循的自律守則——GNI。哈靈頓投資的首席行政長官John Harrington將GNI稱作「毫無意義的噪音」。他認為需要有一個詳細的規章來規定各討論平台的作者接受保護人權的責任。

數位版權示意圖
2005年英國的開放版權組織公佈了數位版權示意圖,展示了個人及組織活動可能涉及需要保存的數位版權。圖表包函括網際網路上的團體、個人及網站。

數字权利倡導組織
*自由軟體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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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前哨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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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網際網路權利法案
*反仿冒貿易協定
*數位落差(亦作數碼鴻溝、數碼隔膜、或數碼差距)
*數位著作權管理 (DRM)
*媒體執行署 (歐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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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工業國家圓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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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审查
*網路隱私
*网络中立性
*保护知识产权法案
*禁止网络盗版法案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
*跨大西洋貿易及投資夥伴協議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www.laquadrature.net/en La Quadrature du Net citizens group defending digitals rights in Europe]
*[http://rights.apc.org/charter.shtml APC Internet Rights Charter]
*[http://epic.org/privacy/drm/ Digital Rights, 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 (E.P.I.C.)]
*[http://news.bbc.co.uk/1/hi/technology/4225938.stm A news article about a digital rights group in the 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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