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运动会

远东运动会(,亦稱)是亚洲最早的地区性综合运动会,由菲律宾、中華民國、日本三国发起,从1913年到1934年分别在菲律宾、中華民國、日本三国共举办了10届远东运动会。1934年,日本坚持把满洲国拉入远东运动会,遭到中華民國的抗议并宣布退出远东运动会,远东体育协会宣告解体,远东运动会亦随之停办。後日本組織舉辦了東亞競技大會以接替該體育賽事。

歷史
1913年,菲律賓業餘體育協會(Philippine Amateur Athletic Association)主席埃爾伍德·布朗(Elwood Brown)與馬尼拉嘉年華(Manila Carnival)主辦方共同倡議創立「遠東奧林匹克運動會」,此提議獲得中國與日本支持。時任菲律賓總督威廉·卡梅隆·福布斯(William Cameron Forbes)於1911-1913年間兼任菲律賓業餘體育聯盟主席,他隨後成立遠東奧林匹克協會推動此計畫。

首屆賽事於1913年2月1日至9日馬尼拉嘉年華場地(今所在地)舉行,正式名稱為「第一屆東方奧林匹克運動會」。參賽地區包括:

  • 菲律賓群島(主辦方)
  • 中華民國(1912年-1949年)
  • 大日本帝國
  • 馬來聯邦(今馬來西亞)
  • 暹羅王國(今泰國)
  • 英屬香港(英國直轄殖民地)

福布斯總督親自宣布運動會開幕,賽事為期八天。基督教青年會(YMCA)在此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埃爾伍德·布朗與該會傳教士J·霍華德·克羅克(J. Howard Crocker)合作促成賽事創立。不過此舉後來被批評為西方文化帝國主義的體現,因基督教青年會試圖透過體育推廣西方價值觀。

1915年第二屆賽事於中國上海虹口公園舉辦時,正式更名為「遠東錦標賽運動會」(Far Eastern Championship Games),主辦機構也更名為「遠東體育協會」。該屆賽事引發中國民眾熱烈迴響,大量觀眾參與促使當地興建新體育設施,媒體報導也使運動會知名度大幅提升。

1934年第十屆賽事新增荷屬東印度群島(今印尼)參賽,因日本入侵滿洲引發中日爭端,雙方就滿洲地區選手參賽資格產生嚴重分歧,最終導致遠東體育協會解體。1937年七七事變爆發後,原定1938年舉辦的賽事永久停辦。

遠東運動會初期每兩年舉辦一屆,但1929年因日本要求延期至1930年。1934年第十屆後,原計劃改為四年週期,但因二戰爆發未再延續。

历届远东运动会概览
比賽項目
運動會共舉辦九種不同的運動項目。其中八項運動在每屆賽事中皆有出現,而第九項運動——自行車——僅於1915年舉辦過一次。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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