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恶()为Google提出的企业座右铭及口号,有时会错误地写成“Do no evil”。
出处
Google员工保罗·布克海特在2000年年初的有关企业价值观会议上第一个建议采用此口号,或是2001年提出。
诠释
布赫海特,Gmail的创造者,曾说过:{{cquote|“想做的是一種,一旦推出,就很難再割捨的東西”(),并曾说:“这也多少影射了許多其他公司,特别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在那时,我们看来,他們在一定程度上是在掠奪用户。”()。Google 2004年的首次公开募股的招股书(又名“S-1”),(Google创始人的一封信,后来被称为“不作恶宣言”):
现在很多公司有“”来规范他们的行为,Google声称“不作恶”已经成为他们的身份和他们自称的核心价值观念的核心支柱之一。“不作恶”组成了Google核心价值观的第六点:
{{cquote|“做正确的事:不作恶。在我們所做的一切中都保持正直和誠實。我们的经营做法无可非议。我们做好事来赚钱。()”中解释说他们“不作恶”的文化绝不会和利益冲突,并需要客观、不带偏见看待:
批評與质疑
外界批评Google時通常会提到Google沒有確實履行“不作恶”原則。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主任認為:“联系到搜索结果中的广告,與Google一開始表达的「不作恶」的座右铭不符。不过,他認為google清楚地將廣告與搜索结果分開是法律允许的,因此,Google的做法成為了现在的主流。胡夫纳格尔认为Google应该放弃座右铭,因为:
2013年6月,美国中央情报局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向媒体披露了“棱镜计划”监听项目的秘密文档,资料显示Google参与了这一项目。其后Google虽然做出回应,称“我们没有加入任何给予美国政府亦或是任何其他政府—对我们服务器直接访问的计划”,但仍有舆论质疑其行为与“不作恶”相悖。
2018年5月,不作惡字眼於 Google 行為準則開頭段落中被移除,僅在行為準則結尾提到不作惡,當時 Google 內部正因參與 Project Maven 而發生爭議。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http://www.savingsmallbusiness.org - 该网站展示Google如何通过从搜索结果中移除小公司的网站来增加Google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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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 Google化
- 对Google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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