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廳(;),為臺灣歷史上的行政區劃之一,分別存在於清治時代及日治時代。基隆廳最初於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1876年1月16日)奏准設立,隸屬於臺北府之下,此行政區劃名稱持續至1895年4月17日《馬關條約》簽定,清朝將台灣割讓予日本,台灣總督府將「臺北府基隆廳」改設「台北縣基隆支廳」為止;所轄範圍約為今基隆市及基隆北海岸以及新北市的汐止區等區域。日本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臺灣總督府再設基隆廳,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則再併入臺北廳內。
沿革
清代
沈葆楨奏請新設臺北府,並將淡水廳分割成淡水縣、基隆廳與新竹縣,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1876年1月16日),奏准設基隆廳,置通判,兼理通商煤務。光緒十三年(1887年)9月8日,奏准將東北四堡,即基隆堡、石碇堡、金包里堡、三貂堡撥歸基隆廳管轄。以「南港口」為淡水縣、基隆廳界,並以草嶺為基隆廳、宜蘭縣交界。光緒十四年(1888年),四堡之地及附屬島嶼正式歸基隆廳管轄。1893年人口約88,000人。
日治時代
臺灣總督府在1895年6月17日舉行始政式後開始民政事務,並於之後在罾仔藔街開設臺北縣基隆支廳。1897年7月1日,基隆支廳改為基隆、水返腳、金包里、頂雙溪辨務署。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11月11日,台灣總督府以辦務署負責地方政務,而縣及廳介於總督府與辦務署之間,造成行政事務上的欠缺靈活 ,而廢止「三縣四廳」,設「二十廳」之行政單位,將台北縣屬基隆支廳復成立基隆廳,管轄基隆、金包里、三貂、石碇等四堡及文山堡部分地區,劃分為廳直隸及瑞芳、金包里、水返腳、頂雙溪支廳,並將各街庄分為1至24區及水上管區。1903年11月1日,基隆廳實施街庄整併,並改為23個數字分區。1905年7月1日,分區調整並改為地名之區名。
明治42年(1909年)10月,台灣總督府將原有之二十廳,廢止合為十二廳,合併台北、基隆二廳及深坑廳之一部分為台北廳。
行政區劃
{| class="wikitable"
|+日治時期基隆廳行政區劃
! rowspan="2" |直轄/支廳
! rowspan="2" |直轄/支廳位置
! colspan="2" |區
! colspan="2" |管轄區域
|-
!1903年
設施
- 稅關
** 基隆稅關支署(位於二沙灣)
** 金包里稅關監視署(位於磺港)
** 舊社稅關監視署(位於舊社)
- 郵局
** 基隆郵便局
** 瑞芳郵便局
** 金包里郵便局
** 頂雙溪郵便局
** 金瓜石郵便出張所
** 水返腳郵便出張所
** 基隆波止場郵便出張所
** 基隆哨船頭郵便受取所
- 醫療設施
** 基隆醫院(位於田藔港庄)
** 基隆衛戍病院(位於獅球嶺庄)
** 基隆婦人病院(位於田藔港庄)
** 基隆避病院(位於田藔港庄)
- 軍事設施
** 基隆要塞司令部(位於大沙灣庄)
** 基隆重砲兵大隊(位於獅球嶺庄)
** 台灣陸軍經理部基隆派出所(位於二沙灣)
** 臺灣憲兵隊基隆分派遣所(位於哨船頭)
** 陸軍省築城部基隆支部(位於大沙灣庄)
** 陸軍省陸軍運輸部基隆支部(位於二沙灣)
** 基隆內地移出米檢查所(位於牛稠港庄)
- 車站、燈塔、氣象觀測所
** 基隆車站
** 水返腳車站
** 五堵車站
** 七堵車站
** 八堵車站
** 社藔觀測所
** 基隆燈臺
** 鼻頭燈臺
- 專賣局基隆出張所(位於哨船頭)
- 台北地方法院基隆登記所(位於鼻仔頭)
- 台北本金庫基隆支金庫(位於石牌)
- 臨時台灣基隆築港局(位於仙洞庄)
- 基隆海港檢疫所(位於仙洞庄)
- 基隆輸入獸類檢疫所(位於仙洞庄)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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