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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牧師

助理牧師(英文:Assistant Pastor)通常是指在公理制的教會中主任牧師以下的另一位或多位牧師,負責協助主任牧師處理會務和牧養工作。助理牧師通常由正式按立為牧師的神職人員出任,如該神職人員未被正式按立,該職位通常中文會稱為助理傳道或助理宣教師,但英文則仍然是Assistant Pastor。部份教會如主任牧師休假,助理牧師則會署任主任牧師的職務。

司禱

司禱員(Lay Reader;亦稱司禱;原稱為Reader/Lector)是屬小聖品的成員之一。聖公會曾於宗教改革時廢除此職,但英國聖公會於18世紀末重新制定規條恢復司禱員一職。 現在的司禱員全部均為義務性質,需接受教區的神學訓練經過考核並獲主教所發的許可證後,方可於牧區協助聖品(天主教稱司鐸)主持聖禮,宣講福音,牧養會眾,教導《聖經》及於講壇上講道。司禱員並可於聖禮時穿上黑長衫白袍或白長衫,並戴上藍色聖帶。

會吏長

會吏長(或會吏總,Archdeacon)是聖公會規例中清楚列明之職位,由教區主教任命的資深聖品,被委任輔助主教處理教區內的行政和教規上的事務,特別是會吏的首長,督導教區內的聖品。會吏長要履行下列權責: 協助教區主教推行及處理牧養及日常事務; 巡視教區及對該教區聖品人員進行考勤,以確定其履行職責; 若有需要糾正或嘉許的事宜,向教區主教匯報。 在天主教會中,会吏长、即总执事,是由主教任命協助其處理教務的職位;中世纪时,由于权力增大,时有妄用…

副主教

副主教是一個在施行主教制的教會內之行政職位,沒有治理權。 聖公會 在聖公宗教會內,副主教(Suffragan Bishop,或釋作副會督)在三級聖品制中,是主教一級。有一些副主教擔任教區副主教,作為教區主教的全職助理;有一些副主教是教區內其中的分區主教。例如:加拿大聖公會多倫多教區的余天錫主教就是約克-士加堡分區的副主教;前中華聖公會港粵教區的莫壽增副會督就是廣東主教(會督)。 副主教在普世聖公宗的角色接近等同天主教會的輔理主教(aux…

采邑修道院長

采邑修道院長或稱親王修道院長是一種教會親王頭銜,意指身兼教會修道院的院長及世俗分封國領主者。就像采邑主教是由教會主教兼任擁有領地的世俗領主。由於修道院可能會是由修士或修女組成的團體,因此在部分情形下會出現由女修道院長擔任領主的采邑女修道院長(Princess-Abbess),如奎德林堡修道院及附近地區就曾是奎德林堡修道院長的領地。由采邑修道院所治理的公國被稱作采邑修道院長領地(Prince-Abbacy)或修道院長公國(Abbey-pr…

會佐

會佐是基督教浸信會的一個終身職份。「會」即教會,「佐」即輔佐,故會佐相當於其他教會執事的職份。過去曾有人建議用「會役」、「會吏」為名稱。 會佐的設立,乃根據聖經馬可福音十章四十四節:「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服事,乃是要服事人。」是一個「非以役人,乃役於人」的職份,擔當著領導教會、服侍信徒、輔佐教會牧者事務的職責。 現時設有會佐制度的浸信會教會只有三間,分別為:香港浸信教會、九龍城潮語浸信會及澳門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