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倫特蘭委員會()是由聯合國在1983年正式召開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CED),其主席是前挪威首相和可持續發展及公共衛生專家格羅·哈萊姆·布倫特蘭(Gro Harlem Brundtland)。該委員會的成立是為了解決日益關注的「關於人類環境和自然資源加速惡化而造成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後果。」當該委員會設立時,聯合國大會確認,環境問題是全球性的和堅定的,建立可持續發展政策是所有國家的共同利益。
1987年,格羅·哈萊姆·布倫特蘭在聯合國大會上發表《我們共同的未來》(,又稱為《布倫特蘭報告》)報告。正式定義「永續發展」:「永續發展是一發展模式,既能滿足我們現今的需求,同時又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他們的需求。」該文件使「永續發展」一詞廣為人知,並於1991年榮獲(Grawemeyer Awards)。1988年,「我們共同的未來中心」()取代了該委員會。
参看
*可持續性]
*21世紀議程
*Our Common Future
*可持續性
*可持续发展
*核能作為可再生能源的提案
参考
外部链接
*[https://archive.today/20121130063947/http://www.acca21.org.cn/para1-2.html 可持续发展小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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