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雲祚(),字子凌,號岱來,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籍,長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沈雲祚年幼聰穎,少時便和父親前往東林書院,向高攀龍求程朱正學,取得「主靜主敬」的學問,回鄉後以聖賢作為榜樣自勵。崇禎九年(1636年)丙子科應天鄉試第九十二名舉人,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三甲第一百七十名進士。刑部觀政,授華陽縣知縣。
崇禎十七年(1644年),張獻忠進犯成都府,沈雲祚向蜀王朱至澍建議守禦之策,但不被接納,後來又向內江王朱至沂說「人無愚智,皆知賊勢猖獗,成都必危,今蜀府貨財山積,不早捐之募死士東向殺賊,一旦豖突疆場,軍民奔竄,誰為王守此府庫者?且獨不見周、楚之己事乎?」內江王因而向蜀王提議發銀餉軍,但仍不被接納。五月,張獻忠攻破重慶府,縱火燒劫數百里,城中一日數驚,蜀王始悔不用沈雲祚之言,稍出庫房銀兩招募兵馬,但張獻忠軍已到成都府。沈雲祚知事不可為,對屬僚說:「事至此,吾輩與城存亡,他非所知也」。
成都府陷落,沈雲祚為張獻忠軍所俘,與監察御史劉之勃、四川按察司僉事劉士斗被幽禁在大慈寺,絕食半月,不死。張獻忠打算招降沈雲祚,命人送飯,並以刀威脅他投降。沈雲祚大罵:“吾欲食賊肉耳,豈食賊粟哉?”於是被害。清朝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賜諡忠烈。
評價
《東林列傳》:「蜀稱天險可守者也,乃當時封疆大臣無一為桑土計者,卒致寇來,如入無人之境。假使蜀王早聽子凌之言,豫為藩籬之計,何至一敗塗地,而貽禍於通省生靈耶?前朝天下之禍,於蜀為最,豈由風俗之惡,而天降大罰?抑亦人謀之不臧歟?後之君子圖蜀者其,當思有以丕變之,庶幾人心正而風俗淳,彼蒼不至頻降大罰也。天道好善而惡淫,有世道之責者其思之。」
家族
曾祖沈震,鄉飲賓;祖父沈一夔,庠生;父沈庭修,訓導,鄉飲賓。
長子沈荀𦼪。
子沈荀蔚,年僅五歲,被藏匿山中,二十年後始歸里。沈荀蔚著有《蜀難敘略》。
女沈氏,南康府同知趙弼繼妻。
註釋
參考書目
*(清)張廷玉等.《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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