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府

版《广东通志》(1731年)|page=31]]
版《广东通志》(1731年)|page=32]]

标注地名]]
廣州府,明清时廣東省的府。清代隸廣肇羅道。

元朝时为广州路,明朝洪武十一年(1378年),改广州府。下领一州:连州(领阳山县、连山县),十五县:南海县、番禺县、顺德县、东莞县、新安县、三水縣、增城县、龙门县、香山县、新会县、新宁县、从化县、清远县、阳山县、连山县。治所在南海县、番禺县。

清朝时,兩廣總督舊駐肇慶,乾隆十一年徙。光緒二十四年裁巡撫,尋復。三十一年,仍與粵海關監督、糧道同裁。布政、提學、提法、鹽運四司,巡警、勸業二道,廣州將軍,滿洲、漢軍副都統,廣東水師提督駐。明領縣十三。康熙中增置花縣。領縣十四:南海縣、番禺縣、順德縣、東莞縣、從化縣、龍門縣、新寧縣、增城縣、香山縣、新會縣、三水縣、清遠縣、新安縣、花縣。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废州府,成立广东军政府。

職官
知府
明朝
清朝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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