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县,中国旧县名。
明朝成化十一年(1475年),析高要县置,治所在高明镇(今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清属肇庆府。
中华民国初年,全国废府,高明县属广东省。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编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县域面积为1030.25平方公里,人口100941人,为3等县。
1959年,高明县与鹤山县合并,改设高鹤县,治沙坪镇。1981年复置,迁治三洲。1994年改为县级高明市,今为佛山市高明区。
注释
參考文獻
高明县,中国旧县名。
明朝成化十一年(1475年),析高要县置,治所在高明镇(今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清属肇庆府。
中华民国初年,全国废府,高明县属广东省。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编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县域面积为1030.25平方公里,人口100941人,为3等县。
1959年,高明县与鹤山县合并,改设高鹤县,治沙坪镇。1981年复置,迁治三洲。1994年改为县级高明市,今为佛山市高明区。
注释
參考文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