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協定

电信裡的專用協定是個人或是單一組織所擁有的通信协议。

智慧財產權和執行
專用協定由個人或是單一組織所有,協定的所有者可以限制協議使用和單方面修改協議。專用協定裡的規格可以不公開,其實現是专有软件,不得自由分發。所有者可以透過控制智慧財產權來強制執行限制,例如申請专利並且行使專利權,以及將規格內容當作商业秘密。有些專用協定會嚴格限制了創建實現的權利,有些協定則被不控制智慧財產權的實體廣泛實現,但仍需遵守智慧財產權所有者可能施加的限制。

範例
Skype協定就是專有協定。

Venturi Transport Protocol(VTP)是有專利的專用協定,此協定一開始是設計要透明地取代传输控制协议,克服與無線資料相關的效率低下問題。

微软的Exchange Server協定也是專用協定,不過開放存取的協定。微軟擁有開發協定以及發佈協定的權力,但所有的技術細節都可以免費取得和實施。

微软針對Kerberos網路認證協定,開發了針對Windows 2000操作系统的專用延伸。此延伸讓這個通訊協定無法相容於支援原有協定的實現,這也引起一些疑慮,因為上述修改配合授權的限制,很有效的排除不符合微软標準的產品,讓這些產品無法使用有Kerberos的Windows 2000操作系统。

不相容的影響
專用即時通訊協定的使用代表各即時通訊網路無法彼此相容,人們無法聯繫不同網路上的朋友。

逆向工程
逆向工程是從某規格的軟體實現中提取通訊協定的細節。針對通訊協定進行逆向工程的方法包括數據包分析器和二進位反編譯器和反汇编器。

當逆向工程旨在實現協議互通性時,存在一些法律先例。美國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有針對對於其他軟體,為了互操作性考量的逆向工程,提供了安全港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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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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