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会馆,又称陕西会宾馆
陕西会馆为在绥陕西人的祀祖之地,会馆内供奉周文王。陕西会馆也可做商讨事物、联络和接济同乡的场所。每年春节,绥来县各商会、会馆举行社火活动,其中陕西会馆演出被称为“社火之最”,其表演形式为高台(高抬),即在高十余米的高台上,少男少女化装成典故人物,由人抬举游示。每年二月初二,陕西会馆会举办“过会”活动,即举办类似庙会的活动。除此之外,陕西会馆有时还会举办慈善活动。
到中华民国时期,民国十八年(1929年),中瑞西北科学考察团的黄文弼一行人抵达绥来县,称陕西会馆“建筑极为宏大”。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县汉族文化促进会(汉文会)成立。随即,全县各同乡会馆停止活动,馆产由汉文会接管。自此,各会馆建筑出现失修、坍塌或被拆的情况,唯陕西会馆建筑得以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玛纳斯县人民卫生院(现玛纳斯县人民医院)于1953年选陕西会馆处为院址。2011年,玛纳斯县公布陕西会馆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2011年至2013年,当地修缮陕西会馆。
形制
陕西会馆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凤凰东路,玛纳斯县人民医院院内。四周为医院住宅楼、办公区等。陕西会馆原为建筑群,自南向北延中轴线分布有戏楼、山门、会馆。戏楼、山门现皆不存。陕西会馆现存建筑是坐北朝南的土坯砌筑结构建筑。平面呈长方形,面阔五间,25米;进深三间,14米,前置廊;高约9米;面积约266平方米。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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