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奉汉

刀奉汉,又作刀奉罕,明朝云南大侯(今云南云县)傣族土司,刀奉偶的儿子。

宣德四年(1429年),明朝升大侯长官司为大侯州,任命刀奉汉为知州。因安抚流民复业者众多,每年缴纳差发银二百五十两。当时湾甸、镇康二长官司民少,每年缴纳差发银各一百两,永乐年间均已升为州,刀奉汉奏请依照二州之例,因自己善于安抚,民众多复业,请求提升职位。明宣宗谕令吏部增加其俸禄,予以表彰。宣德八年(1433年),派遣使者入朝进贡,朝廷赐予锦绮。正统三年(1438年),派遣儿子刀奉送入贡,朝廷赐予织金文绮、绒锦等物。因麓川宣慰使思任法入侵,刀奉汉奏请与木邦宣慰罕门法共同起兵十万,协同征讨麓川,请求赐予金牌、信符,以安民心。思任法向四周扩张,侵犯景东、孟定,杀死刀奉汉等千余人,攻破孟赖等寨。正统七年(1442年),朝廷敕命其子刀奉送承袭大侯知州职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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