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

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簡稱ACD)是一種接觸性皮膚炎的形式,為皮膚接觸特定物質後,所誘發的延遲性過敏反應(即第四型過敏反應)表現,另一種則為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ICD,分為由化學刺激物引起與由物理刺激物引起兩大類)。ACD與屬於即發性過敏反應(即第一型過敏反應)的古典過敏反應不同。

雖然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ACD)較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ICD)少見,但它被公認為人體中最常見的表現形式。由於其具備超敏反應的本質,這種接觸性皮膚炎在群體中屬於非典型症狀。這類反應的發生機制相當複雜,包含多個層面的精細調控。其免疫學核心主要聚焦於細胞激素與特定T細胞亞群之間的相互作用。

體徵與症狀
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的症狀與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高度相似,因而加大臨床診斷的難度。這種發炎的首要體徵,是在接觸病原部位出現皮疹或皮膚病變。依據誘發過敏原的種類不同,皮疹可能滲出液體、流膿,或是結痂,也可能變得紅腫脫皮、出現鱗屑或是皮膚增厚。此外,病變不一定都以皮疹呈現,有時也表現為丘疹、水疱、小水疱,甚至只是單純的紅斑。這兩者最主要的皮疹差異,在於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的病灶通常僅侷限於誘發物接觸皮膚的局部區域,反觀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的皮疹,則更容易在皮膚上廣泛蔓延。另一個鑑別特徵在於發作時間,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通常在接觸誘發物後隨即發病,而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的皮疹則往往需要一到兩天的潛伏期才會顯現。

其他症狀則包括瘙癢、皮膚發紅或是發炎與局部腫脹,且患處可能伴隨碰觸疼痛與發熱感。若未經治療,受損皮膚可能會變黑,甚至演變為皮革般粗糙且龜裂的狀態。部分患者也會感受到疼痛。雖然皮膚炎可能發生在身體的任何部位,但臨床上最常見於手部(佔22%)、全身散布(佔18%)或好發於面部(佔17%)。

成因
常見的致病過敏原包含如下:

*桿菌肽:(一種外用抗生素,可單獨使用,或作為複方藥(商品名稱Polysporin)與三重抗生素軟膏(Triple Antibiotic Ointment,簡稱 TAO)的成分。
*秘魯香(學名 Myroxylon pereirae):提取自樹木樹脂,常用於食品與飲料的調味、香水和盥洗用品的增香,以及醫藥製品的療效成分。它也可能是人造香草或肉桂調風味覺劑的成分。檸烯與芳樟醇也常引發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佔所有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病例的10% 以上。
*金(硫代硫酸金鈉):一種貴金屬及其化合物,經常存在於珠寶首飾和牙科材料中。
*:廣泛用於個人護理用品、家用及商業產品中的防腐劑。
*:存在於橡膠製品中,特別是鞋子、手套和汽車輪胎。
*新黴素:急救乳膏和軟膏、化妝品、除臭劑、肥皂和寵物食品中常見的外用抗生素。可單獨使用,或存在於商品名稱為Neosporin或是其他三重抗生素軟膏中。
*鎳(六水合硫酸鎳):已被公認為引發過敏的重要原因。這種金屬頻繁出現於不銹鋼廚具、珠寶首飾以及衣服上的搭扣或鈕扣中。估計現今約有250萬名美國成年人和25萬名兒童深受鎳過敏之苦,每年用於治療相關症狀的費用估計達57億美元。很大部分的鎳過敏其實是可預防的。
*對苯二胺(簡稱 PPD):雖然主要用作工程聚合物和複合材料(如克維拉)的成分,但它也是染髮劑的原料。一旦對其產生致敏反應,將會伴隨終身。病患可能會對包括但不限於黑色衣物、多種油墨、染髮劑、染色毛皮、染色皮革及某些攝影產品產生主動致敏現象。
*攝影顯影劑:特別是含有米吐爾的顯影劑。
*15號四級銨鹽陽離子:化妝品(仿曬乳、洗髮精、指甲油、防曬油)和工業產品(拋光劑、塗料和蠟)中的防腐劑。
*特定種類紅樹林和龍舌蘭的樹汁。
*鉑的可溶性鹽類:參見。
*硫柳汞:用於局部殺菌劑和疫苗中的汞化合物。
*外用麻醉劑:如或苯海拉明,在長期使用後可能致敏。
*外用類固醇
*漆酚:來自漆屬植物(如毒漆藤、和)的油狀塗層。芒果植物、芒果皮、腰果以及燃燒含有漆酚植物時產生的煙霧中也含有此物質,會引發皮膚及嚴重的肺部不適。

發生機制
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的發作主要有兩關鍵階段:一是"誘導期(induction phase)",此階段會讓人體的免疫系統對特定過敏原產生致敏性,二是"激發期(elicitation phase)",此時過敏反應會被正式觸發。可能與激發致敏所需的核心細胞激素及趨化因子的劑量水平有關。此外也有學者提出,過敏原接觸皮膚時所依附的基質(vehicle)可能也對表皮的致敏負有部分責任,因為基質不僅能協助過敏原穿透皮膚,其本身造成的輕微刺激也可能促使細胞激素動員。

記憶反應
一旦人體對特定過敏原產生致敏,未來再次接觸該物質時,往往會在最初發生致敏的部位誘發過敏,這通常被稱為記憶反應(memory response)」。舉例來說,若某人因使用特定化妝品而在眼瞼誘發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日後即使只是手指沾染到該過敏原,也可能會再度於眼瞼處觸發發炎反應。

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在於當初停留在原始致敏部位的局部皮膚"記憶T細胞(memory T-cells)" 。此機制與細胞毒性T細胞在皮膚區域巡邏的運作模式類似,這些細胞不僅在控制病毒(例如引發唇疱疹的病毒)重新活化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也能在病毒發作時有效限制其複製。這種記憶反應(或稱"再測試反應性,Retest Reactivity")通常會在再次接觸過敏原後的2至3天內發作,且症狀可能持續2至4週。

診斷
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的診斷主要依據身體檢查與醫療病史。在某些病例中,醫師能直接根據患者的症狀與皮疹外觀做出準確的診斷。若僅屬單次發作的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通常進行上述評估便已足夠。然而,針對無法單憑病史和身體檢查以釐清原因的慢性與/或間歇性皮疹,則往往需要進一步的測試才能確立診斷。

貼布試驗(接觸性遲發型國敏反應過敏試驗)是臨床上用來確定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確切病因的常用檢查方法。根據的說法,"貼布試驗是識別接觸性過敏原的金標準"。兩天後將貼布移除,若皮膚對其中某種物質產生過敏反應,貼布下方的皮膚便會出現明顯的凸起腫塊。此試驗在貼上貼布後的72或96小時,還需要由醫生進行再次評估與解讀。貼布試驗主要適用於患有慢性、復發性接觸性皮膚炎的患者。

接觸性過敏與常見的第一型過敏反應(如花粉熱)不同,它並非由組織胺所介導。使得常規的抗組織胺藥對其無法發揮療效,臨床上必須採用其他藥物進行治療。

針對嚴重的病例,臨床上通常會結合外用皮質類固醇藥膏,並給予全身性皮質類固醇(口服或是注射劑型)進行治療。全身性治療會依據不同的給藥時程(總計約12至20天)採取逐漸減量的原則,以防止皮疹復發,因為殘留於皮膚中的化學過敏原可能持續發揮作用長達3週。不過,臨床上並不建議使用外用抗組織胺乳膏,因為其成分本身可能會引發二次皮膚反應,反而導致與治療相關的接觸性皮膚炎。

在日常照護上,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引起的其他不適,可以透過冷敷來止癢與舒緩。若能找出並避免接觸誘發物,即使不進行治療,症狀通常也會在2至4週內自行消退,但給予特定藥物能顯著加速治癒。相反地,若始終未能找出過敏原並加以防範,病症便可能演變成慢性皮膚炎。為減輕身體不適,患者可穿著質地平滑的純棉衣物以減少摩擦刺激,並避免使用含有香精和染料的肥皂。

臨床上,皮膚炎發作的部位非常有助於推斷過敏原的種類。例如,手部的過敏性皮膚炎通常是因接觸防腐劑、香料、金屬、橡膠或外用抗生素所致、臨床上,對某一種過敏原敏感的人,對其他過敏原產生敏感的風險也會隨之增加。家族史也是一項重要因素,若家族成員患有此病,個體自身的發病風險便會較高。

參見

  • 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

*貼布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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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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