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中的性暴力

1937年11月12日,日本军攻佔上海,隨即分路西進中華民國首都南京,自其沿途至攻佔該城的翌年3月,日軍對中國平民女性施行大規模強姦和屠殺等性暴力,受害婦女達2萬至8萬人,被認為是南京大屠殺中的重要組成部份。

日軍在南京對不分年齡、職業、身份的各種女性,甚至是孕婦、病婦皆施以暴行,其作案不分時間地點場合,行兇方式包括強姦、輪姦、拒姦殺害、先姦後殺等,甚至連死亡後的屍體也加以侮辱和破壞,行兇者亦不分階級和兵種,上至師團長下至普通士兵,甚至連負責維持戰場秩序的憲兵亦參與其中。

日军对南京实施的性暴力對普通民众造成的傷害極為深重:大量婦女遭強姦或因拒姦而死,倖存者餘生長期隱瞞其遭遇,許多人因羞辱而自盡。南京发生的暴行同時也對日方造成負面影響:留守南京的中立國人士迅速將此事傳向全世界,使日本在國際上受到孤立、軍隊名聲嚴重受損,且性病在部隊蔓延、戰鬥力折損,這些後果共同成為日軍後續在華廣設「慰安婦」制度的動因之一。

戰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判決書中認定,僅日軍佔領南京後一個月內,南京市區即發生約2萬起強姦事件。日本國內雖有田中正明、東中野修道等修正論者試圖否認南京事件的規模,但歷史學者孫宅巍指出,相較於屠殺平民可被歸入「便衣兵之嫌」、縱火可被推卸於國民革命軍軍人,日軍對為數眾多婦女、老人與兒童施加的系統性性暴力毫無辯駁餘地,因而被視為日軍南京暴行中最難被否認的部分。

背景
1937年7月7日,中日雙方於盧溝橋發生武裝衝突,隨即戰事擴大演變至全面戰爭。8月,戰事波及到上海,淞滬會戰爆發,日軍組建「上海派遣軍」(司令官松井石根大將),其任務為「掃滅上海附近敵人,佔領上海及北方地區幹線、保衛帝國臣民」。出乎日軍預料的是,中華民國軍民在上海地區強烈抵抗,日軍陷入近三個月的苦戰;直到11月5日由柳川平助率領的日軍第10軍於杭州灣金山衛一帶登陸,上海國民革命軍軍隊面臨被包圍的危險,國軍隨即下令撤退;11月12日日軍攻佔上海全境。日軍於淞滬會戰期間即已對沿線中國平民施以掠奪、強姦、放火、虐殺等暴行。

11月7日,日軍以上海派遣軍與第10軍組成華中方面軍(司令官仍為松井石根)。東京參謀本部起初並未將攻佔南京列為考量,但前線指揮官力主越線追擊。日本政府成员在11月24日御前會議追認;12月1日,大本營陸軍部正式下令華中方面軍「與海軍協同攻略敵國首都南京」。

日軍進攻南京的過程中,沿途縣城內均已發生大規模屠殺與強姦事件。11月13日,进犯常熟县的日军先头部队在吴市一带奸污妇女374人;21日侵扰沙洲县港口镇的日军凌辱妇女十多人;23日进犯无锡东亭的日军强奸妇女504人;24日攻占江阴县长泾镇的日军奸淫妇女71人。江寧、江浦、溧水三縣戰時統計的日軍暴行致死婦女數即達4,380人。江陰至錫澄一線的國民革命軍防線在11月下旬倉皇崩潰,掩護部隊雖竭力阻擊,仍被迫向南京方向撤退。12月上旬日軍直逼南京城下,南京衛戍司令部所轄的高級指揮官臨時決定撤退,大量軍民因此失去指揮,只能穿過南京城逃向北臨長江的下關地區。

12月13日,日軍攻入南京城,並隨即展開有組織的屠殺、強姦與縱火行為;自此日起至1938年2月初之六、七週內,南京及其附近地區即發生戰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所認定的大規模性暴力。日裔澳籍學者阿斯丘綜合各方一手史料估計,南京城陷時城內約有20萬至25萬名平民、73,790至81,500名守軍,合計約27萬至33萬人,構成日軍佔領後施暴的對象群體。

行兇者
華中方面軍轄下上海派遣軍與第10軍各師團,凡於佔領後駐留南京、南京近郊或經由南京轉進者,均不同程度地涉及性暴力的施行;僅駐上海守備的第101師團因未參與南京戰役而未見相關記錄。施暴者亦不限於下級士兵,各級軍官亦親自施行或率隊施暴。證人佟衡供述指出,時任第16師團第30旅團旅團長、南京西部警備司令官佐佐木到一不僅指使部下屠殺中國人,他本人「更無人性地每日姦汙中國少女」。同師團上等兵福田治夫回憶部隊入城後的狀態,稱當時「人都是情緒高昂,處於發瘋的狀態」。

華中方面軍司令官松井石根戰後雖辯稱對部隊於南京的暴行並不知情,然其本人於1937年12月18日撰寫的《南京攻略感懷》中已寫下「貔貅百萬旌旗肅,仰見皇威耀八紘」的詩句;12月21日返抵上海後又於日記中記下「上海出發以來恰好兩週,完成了南京入城的壯舉,歸來的心情格外舒暢」。上海派遣軍參謀長飯沼守、副參謀長上村利道等高階幕僚亦於日記中記載部隊軍紀紊亂、搶劫與強姦頻發。第6師團師團長谷壽夫、同師團大尉田中軍吉等具名軍官於戰後均因南京暴行被判處死刑。

性犯罪的施行見於部隊各層級。孫宅巍書中所引《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史料》與《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檔案資料選編》的多筆案例,分別涉及「日軍官1人率士兵2人」、「官兵3人」、「日軍官2人率士兵2人」、「日本軍官帶領士兵」、「軍曹指揮10名士兵」、「步兵上等兵」等不同階級的施暴單位。

於具體部隊層級的記載中,第10軍第114師團、第16師團步兵第38聯隊第2大隊、第16師團均於戰後遭日方從軍者本人供述記錄為性犯罪施行單位。具體案例方面,1937年12月14日至16日間,第16師團步兵第38聯隊第2大隊上等兵東口又一供述,村田軍曹在小隊長指示下率10名士兵侵入宿舍附近民房,誑稱要婦女洗衣服而抓走10名婦女投入宿舍地下室,於槍刀監視下由小隊全員60人實施輪姦;另原第16師團騎兵第20聯隊士兵下山雄一郎於戰後亦供認,部隊「經常強姦女人」且其親眼見過部隊成員「在路中央幹」,且金陵大學新建的藏書樓門前於12月15日一天內即有4名婦女當場遭強姦。

性暴力的起因
文化與社會因素
學者津田道夫研究南京大屠殺加害者的精神狀態時指出,明治維新後日本社會逐漸發展出以「聖戰」與「皇軍」為核心的軍國主義思想,並對中國人懷抱根深蒂固的種族蔑視,二者共同構成日軍在占領區施暴的心理根源;當時的性暴力絕非個別軍人的偶發失常,而是「平民利己主義」、「對中國的輕蔑意識」與「奉天皇之名的聖戰」三種觀念結合後的必然結果。法國歷史學者讓-路易·馬戈林指出,日軍的暴行也應置於日本的「戰爭文化」中理解,當時日本軍營生活極度悲慘與暴力,並發展出絕對蔑視投降與人道考量的「新武士」神秘主義,這種群體精神在戰場上催生了在南京遊蕩的掠奪與施暴團伙。

日本軍隊內部也透過教育強化種族蔑視,如南京師範大學的研究團隊指出,軍中長期以「支那論」向士兵灌輸「中國是劣等民族」「日本是東洋盟主」等優越感,並藉物化中國女性來激發其征服慾望。歷史學者則從更宏觀的層面指出,南京式性暴力與慰安婦制度背後共有兩個並行的意識形態結構:其一為與天皇意識形態緊密相連的對外仇視,其二為日本社會對女性的普遍輕視,以及日本男性對其性的剝削。田中利幸並指出,日方軍政當局相信「日本女性具有優越性」與「他族女性適合賣淫」是並列的事實,由此將殖民地與占領區的年輕女性視為可供軍方使用的性資源。

行軍條件與補給
淞滬會戰後日軍由上海西進南京的過程不到一個月。華中方面軍司令部急於戰功,在軍備、糧食、裝備、運輸均不充分的條件下命令各師團向南京緊急進攻,前線部隊的給養體系因此以戰時掠奪與「現地籌措」為主要補充方式。馬戈林亦指出,由於日軍後勤極度匱乏,軍官們發現將充足的食物與「大量的婦女」作為獎賞(胡蘿蔔)提供給士兵是極為便利的做法,這也解釋了為何首都南京會發生如此嚴重的軍紀渙散與犯罪寬縱。

第3師團上等兵曾根一夫於戰後出版的《私記南京大屠殺》中追憶當時士兵的心境稱:「我們出征的目的,原來並非是為了保護上海的日僑。為何上海派遣軍還必須進攻到南京呢?」「上級長官把我們軍人的生命視為小蟲一般,好像是消耗品,非得被裝入白木盆子(裝骨灰),才能回到日本」;學者孫宅巍認為,這種厭戰與絕望情緒迅速轉化為對中國平民的暴力宣洩,其宣洩在日軍進逼南京沿途的江南農村即已大量出現,並非至城陷後始有。

軍隊制度與紀律失能
孫宅巍分析大量檔案後主張,南京的性暴力不僅僅是由於日軍軍紀鬆弛的原因,而是一種有組織的行動,並指出上層軍官縱容下級士兵施暴,認為此舉有助於刺激士兵情緒、避免其產生思鄉心理;事實上旅團長級的高階軍官也多有親身參與或率隊施行。津田道夫於探討加害者群體的精神構造時指出,日軍當時並無系統的戰俘待遇與占領地民政規程,「日本方面沒有建立官方的俘虜收容所、俘虜政策為零」;對性犯罪也缺乏實質懲處機制:駐城的日本憲兵員額僅有17人,遠不足以對為數十萬的入城部隊形成約束。部分研究因此把憲兵失能視為性暴力得以普遍化的制度性條件。

日方內部同樣對軍紀紊亂現象有著大量的記錄,如上海派遣軍參謀長飯沼守於1937年12月24日日記中亦明確指責「部隊進行了令人厭惡的搶劫,特務兵尤其多」;同軍副參謀長上村利道於1938年1月8日日記中亦反映憲兵報告的軍風紀問題。1938年1月8日,日本大本營陸軍部參謀長載仁親王亦曾以電文向華中方面軍司令官提出軍紀整飭要求,稱「近來,軍風紀所不齒的事時有發生並日見增多」;然而此類整飭電文發出後,部隊性犯罪仍持續發生。研究者由此認為,這類性暴力並非個別士兵的偶發失常。日方軍法檔案亦留下直接旁證:第10軍曾於文件中坦承「在此次南京攻擊中已查出100起以上的強姦案件」,華中方面軍司令官松井石根本人的戰地軍法會議每日紀錄中,亦有1937年12月20日「我軍似已犯下強姦與掠奪的行為」的記載。

憲兵體系於現場制裁失能的具體事例屢見於史料之中。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雖多次以照會方式要求日方憲兵介入制止強姦事件,日軍當局或敷衍應付、或以「無此情事」推諉;即便憲兵在場亦未必發揮作用:1937年12月20日始有3名日方憲兵於難民區值班,但當夜仍有一小隊日本兵跑進圍牆、刺刀下殺死看門中國人並帶走3名年輕女子;12月22日復有日軍兩次闖入難民區院內、以鎮刀威脅門警並衝破大門,值班憲兵未予制止。日本大使館核發的告示同樣不具嚇阻效力:鼓樓醫院院長丹尼爾位於漢口路5號的住宅門上原貼有日文警示告示,1937年12月20日仍有日本士兵闖入該住宅樓上房間,連續強姦兩名婦女達3小時之久。

對占領區的威懾與報復
日軍性暴力在部分案例中兼具威懾佔領區居民、宣示征服者地位的政治功能。論者也指出,日軍對中國女性的施暴根植於對中國人的蔑視與歧視意識。笠原十九司並指出,長達三個月的淞滬會戰使日軍上海派遣軍遭受巨大傷亡、軍紀大大鬆懈,士兵變得疲憊且累積大量不滿與憤恨;為使士兵發洩這種不滿,軍官們開始默許士兵的性暴力行為,進軍南京途中士兵把強姦當成「樂趣」,軍官們則認為「為了給士兵打氣反而需要它」,看見了也當做沒有看見;甚至有軍官以「在這裡加油的人都可以在南京擁有漂亮的姑娘」「要攻到南京,殺人、放火、強盜、強姦都可以」之語以激發士氣。比較戰時性別暴力研究方面,斯泰茨指出,此類「伴隨村鎮攻占而大規模、系統性發生、且常於男性被殺或被俘之後施行」的強姦,具有以征服者姿態宣示佔領的象徵功能,與波士尼亞戰爭中的戰時強姦呈現相同模式。

此種以敵性為前提的區別對待心理於日軍中具有跨戰場的普遍性。曾任日本陸軍經理軍官的東京大學名譽教授阪本楠彥於戰後回憶錄中描述同袍齋藤曹長的經歷:齋藤在中國戰場「只要看到支那女性就一定要強姦,並一定將那女性置於死地」,被殺者「絕不下數十人」;直至遇到一名以日語求饒、實為自橫濱嫁到中國大陸的日本婦女,齋藤始停止此類行為。

受害者與施暴形式
日軍在南京施行的性暴力幾乎不受時間、空間與對象的限制。受害者橫跨自幼女至老年婦女、孕婦與病婦等各年齡層,身份亦不分居家平民、女學生、職業婦女與自周邊村鎮逃難至城內者。日軍下手地點亦遍及住家、街道、寺廟、學校與安全區內的難民收容所,作案時間不分晝夜,但夜晚為犯罪高峰。南京軍醫公會醫生蔣公穀於《陷京三月記》中記載,「日軍的強姦,不問老幼,只要是婦女,就是七八十歲的老太婆與八九歲的幼女,被他們擄到,亦絕不會倖免」。整體受害規模,學界估算介於2萬至8萬人之間。馬戈林依據西方證人的記錄估計,強姦案件約在8,000至20,000起之間;若以當時留在城內最主要被針對的15至40歲女性群體(最多約5萬人)計算,在短短兩個月內,該年齡層中有10%至30%的婦女成為性犯罪的受害者。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經調查認定,僅日軍佔領南京後的一個月內,南京市區即發生強姦事件「二萬左右」;金陵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斯邁思於1938年3月對南京城向復興委員會申請救濟的13,530戶人家所作的調查則顯示,遭強姦而負傷的婦女占16歲至50歲女性人口的8%,斯邁思本人認為此一比例「大大低於實際狀況」。當時親歷該城的西方人士所留下的觀察同樣指向更高的數字:國際紅十字會南京委員會委員、傳教士在1937年12月19日的日記中估計,南京城內每晚至少發生1,000起強姦,白天亦有許多;美國駐南京副領事埃斯皮的報告亦稱日軍佔領南京的最初階段,「每晚都有1,000多起強姦婦女的事件」。

公開]]
日軍在南京施行的性暴力樣態多變,其中最常見者為多名士兵對同一受害者的輪姦。據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檔案所載的一起案例,16歲至21歲的7名女子被日軍捕至軍官學校,平均每人每日遭輪姦六七次;同一批檔案另載有7名日軍輪姦一茶館主之17歲女兒的案例。具體案例中,1937年12月15日夜間,多名日軍闖入金陵大學陶園宿舍當場強姦30名婦女,其中部分由六人輪姦;12月20日下午三名日軍軍官於漢口路小學難民收容所辦公室內當眾強姦兩名婦女。南京近郊村鎮亦見同類暴行:江寧上坊鎮曾有10名婦女遭強姦後被日軍以鐵棒插入陰部殺害,另有8名婦女遭強姦後被剖開腹部;研究者指出,因查露等地鄰近南京城,日軍時常前往「獵捕女子」。

日軍在佔領區的強姦往往伴隨著極端暴力與虐待。曾於1912年至1940年間居住在南京的美國聖公會牧師約翰·馬吉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作證時,陳述了一名中國少女在南京附近被日軍抓走囚為性奴隸的經過:1938年2月,一名來自蕪湖的女孩家中遭到日本士兵闖入,日軍以其兄長是抗日軍人為由將其殺害,並因女孩的嫂嫂與姐姐反抗強姦而將她們及父母全數用刺刀戳死。女孩嚇暈後被日軍抬至駐軍營房,關押兩個多月,頭一個月每天遭到士兵輪姦,衣服被拿走並鎖在屋內,後因病重被日軍棄置不顧。倖存者雷桂英的遭遇亦為典型,1937年時年9歲的她親眼目睹日軍在江寧區一帶肆意強姦與殺戮;剛滿13歲時,她即被強迫在湯山一對日本商人夫婦經營的軍人妓院中充當「慰安婦」,期間不僅遭到強姦與毒打,更在反抗時被刺刀戳傷,導致一條腿終身殘疾。在崇明島,倖存者朱巧妹一家四位女性於1938年春日軍侵佔時被囚為性奴隸,她們未被關在常規慰安所,而是被迫在自己家中遭受凌辱,並隨時被叫到日軍炮樓中去受蹂躪。

公開性為當時施暴的另一特徵。日軍多名士兵在街道、市集、井邊、田間或廟宇內對婦女施暴,並有意令旁觀的中國男性親屬或鄰居被迫目睹;城陷後一週內已出現「強姦戶口」的現象,即日軍以登記戶籍為名進入民居、辨認年輕婦女而後集體姦淫。受害者因而不限於女性,南京城內的中國男性親屬亦以兩種形式承擔了暴行的創傷。其一為試圖反抗以保護妻女、姐妹的男性家屬遭日軍刺殺或槍殺,其相關死亡被歷史學者列為「與性暴力有關的死亡」的重要組成。馬戈林也指出,日軍的強姦多為集體行動,且經常在其他難民或驚恐的家屬面前公開進行;許多母親或祖母在試圖阻止女兒或孫女被強姦時遭到殺害,個人案例顯示,在強姦過程中,被殺害的家屬往往比被強姦的女孩還多。其二為日軍以酷刑或槍口為脅,強迫家屬之間相互姦淫,其情境涵蓋父姦女、子姦母、兄姦妹,以及命丈夫或兒子當著家人面前輪姦其妻、母,甚至有以70歲老翁或十餘歲少年實施的案例。

就受害者的身分分布,劉惠恕將其分為少女與青年婦女、中老年婦女、幼女、孕婦與產婦、女學生、醫護人員等類別,並記錄各類別的代表性案例。產婦與孕婦一類中,孕期超過半年者亦無倖免,分娩後不久的婦女亦見於記錄;《安全區檔案》第58號記載1937年12月20日下午7時30分有懷孕九個月的17歲少婦遭2名日軍輪姦,至午夜即墮胎。女學生的受害以金陵大學為典型,日軍於日間至校內騷擾、夜間翻越校園的低矮竹籬入內,並於停電的教室內隨機摸索施暴,被日方稱作「摸彩」;醫護人員的受害則以南京鼓樓醫院為代表,1937年12月18日晚三名日軍士兵由該院後門闖入,英籍威爾遜醫生於9時15分提燈巡查時,在護士寢室內發現其中一名士兵與六名部分裸體的護士在一起。修女等宗教身分的女性同樣未能倖免:據張連紅的研究,日軍曾闖入金陵大學等教會學校大肆強姦婦女,並於1937年12月17日、18日連續闖入漢口路11號與23號的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外籍成員住所,當場強姦數名婦女;孫宅巍書中亦載有1937年12月時居於南京五福橫首的女尼松泉遭日軍中島部士兵輪姦致死、另有二女尼於外出購物途中遭日軍當街凌辱的具體案例。年幼者的處境亦然,據貝德士教授1938年1月10日所發秘密函件,金陵神學院內自13歲幼童至60餘歲老婦均無一倖免,約三分之一案件發生於白天;馬吉牧師致友人函另載一案:日軍闖入一民宅將母親強姦、復將其14歲與16歲兩女兒先強姦多次後殺害,大女兒陰戶被插入木棍,最幼的9歲女童遭刺刀刺中背部及側身後仍存活,為該宅唯一倖存者。

對拒姦者,日軍多施行立即殺害,採取剖腹、刺穿陰部、割乳等極為殘酷的手段;受害者死後屍體亦常遭進一步凌辱與毀壞,且多棄置於公共空間。孫宅巍依檔案歸納的代表性毀屍形式包括將被殺婦女剝光衣物棄於街頭或交通要道公開陳列、以竹竿等異物插入屍體下體、剖開胸腹並取出內臟、割除乳房等。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認定,「許多婦女在強姦後被殺,還將她們的屍體加以斬斷」;崇善堂掩埋隊工作一覽表亦載「婦女更有蓬頭掩面、割乳剜胸、無小衣者,此生前受辱了;又有婦女昂頭怒目、張口露齒、手足撐持、小衣破碎者,此生前拒姦也」的屍體狀態紀錄;街頭可見的女屍多「通身剝得精光、赤條條的,乳房被割下了……有的小腹被刺破了好些洞、腸子涌出來,堆在身旁地上,陰戶里有的塞一卷紙、有的塞一塊木頭」。

安全區與難民收容
主席約翰·拉貝,時任西門子公司南京分公司代表。其主持安全區期間庇護約20萬中國平民,戰後並出版《拉貝日記》為日軍暴行留下第一手史料]]
1937年11月下旬,眼見南京圍城難以避免,留守城內的西方傳教士、商人與外交人員仿照同年八一三事變後饒家駒神父於上海南市難民區的先例,籌組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劃定南京城西部一片區域為「南京安全區」,並推舉時任德國西門子公司南京分公司代表的約翰·拉貝為主席。委員會的外籍成員不顧本國政府的撤離呼籲自願留守,其投入難民救助實屬高度個人風險的人道行動。

除南京城內的國際安全區外,位於南京遠郊的江南水泥廠亦成為庇護中國平民的重要避難所。1937年冬至1938年春,受僱於該廠的丹麥籍青年門衛伯恩哈爾·阿爾普·辛德貝格(中國難民稱其為「辛佩」)與德國籍同事卡爾·京特等人合作,在水泥廠周邊設立了難民營與診療所(辛德貝格小醫院),共收容了約1.5萬至2萬名中國難民(丹麥學者估計實際獲救人數約為6千至1萬人)。為防止日軍轟炸與侵擾,辛德貝格在廠房屋頂用油漆繪製了一面約1350平方米的巨型丹麥國旗,並在廠區周圍插滿丹麥國旗與納粹德國國旗。由於當時日本與友好,日軍對此地有所顧忌。據倖存者回憶,當日軍士兵來到避難所企圖尋釁或抓捕婦女時,辛德貝格便會出面交涉並展示丹麥國旗,成功將日軍擋在避難所外,保護了廠內的大量中國婦女免遭姦淫與殺害。因其英勇義舉,辛德貝格被後人譽為「丹麥的辛德勒」。

南京城陷之初,日軍拒不承認安全區的中立地位,並以搜捕「便衣兵」為由肆意進入區內搜索,原先設定的免戰功能因此未能完全發揮;但相較於安全區外,區內仍為平民提供了相對的庇護。戰時南京城內留滯的約25萬平民中,將近20萬人進入安全區避難。難民流入呈動態變化,部分家庭因住所遭日軍闖入搶劫、婦女屢遭強姦,被迫不斷遷移以求相對安全。位於南京新街口附近的慈悲社內,日軍士兵闖入後鄰居的兒媳即遭多名日本兵輪姦,同行者其後轉赴金陵女子文理學院,因該院內已擠滿難民,須經苦苦哀求方使12位年輕婦女得以進入避難。

外籍委員的私人住所與金陵女子文理學院成為婦女最集中的庇護點。拉貝住所原僅收容200餘人,至1937年聖誕節時已擠入約650人,分宿於僅500平方米的院內草席棚下;當日軍逼近時,委員會總幹事費奇下令「開放所有的路口,讓所有想進來的難民都自由進入」。金陵女子文理學院由魏特琳主持,原預估可收容約2,750人,實際湧入的難民遠超此數;魏特琳於日軍多次強行進入院內搜索婦女、施行強姦時,反覆以美籍身分當面交涉、要求日軍撤離,被南京難民尊稱為「活菩薩」與「觀音」,其逐日所記的《魏特琳日記》成為記錄日軍性暴力最詳盡的第一手史料之一。

即便有上述庇護,日軍仍持續在區內施行強姦。1937年12月20日委員會致日本大使館的函中稱,難民區內「每天有許多妇女横遭强暴」,包括教師、青年會工作人員與大學教授的妻子均在其列。1937年12月14日至1938年2月7日間,委員會共向日方提出涵蓋444件暴行案例的書面照會,列舉強姦、屠殺、搶劫等內容,多數附有事發時間、地點與目擊者姓名;該批案例後由澳大利亞籍記者田伯烈輯入1938年倫敦出版的《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附錄,徐淑希則於1939年另以英文編成《南京安全區檔案》(收錄案例編號延至同年2月19日),戰後成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重要呈堂證據。鼓樓醫院於此期間救治大量遭強姦婦女、姦後割傷者與被刺殺存活者,其醫療紀錄亦成為戰罪審判的重要證據。

書面抗議之外,外籍委員亦多次親身介入施暴現場。1937年12月19日中午,安全區內的奧地利籍機械師哈茨於國際委員會總部隔壁院子的防空洞內,發現2名日本士兵正準備對洞內聚集的20名婦女施暴,憑呼救聲方將日軍驅離;翌日下午,費奇於平倉巷13號汽車修理工廠門房當場制止3名日軍對2名婦女的施暴,並將兩名婦女護送至金陵大學。委員會主席拉貝則親赴日方特務機關長原田熊吉少將處交涉,日方雖口頭應允、實際多未履行。安全區運作至1938年2月18日後改組為「南京國際救濟委員會」,繼續從事難民救濟。

目擊與記錄
。1938年1月26日,阿利森為救助一名遭日軍強姦的中國少女前往日方憲兵駐地辨識施暴者時,被日兵當面摑掌,引發「阿利森事件」]]
南京日軍性暴力的同時代記錄,主要出自陷城前後仍留守南京的二十餘名外國人士。其史料體系大致可分為國際委員會委員的第一手記錄、中立國駐華外交官員報告、中外新聞傳媒報導、日方士兵自承,以及1990年代後新發現的私人日記與倖存者口述等五大脈絡。

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與南京國際紅十字會的外籍委員(德國西門子公司南京分公司代表拉貝、金陵女子文理學院教育系主任魏特琳、金陵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斯邁思、歷史系教授貝德士、聖公會牧師約翰·馬吉、長老會傳教士詹姆斯·麥卡倫等),在主持難民收容與救助的同時,以日記、書信與案例報告的形式密集記錄日軍暴行;麥卡倫、馬吉、貝德士的日記與函件即詳載每日暴行的時間、地點與規模,委員會並以案例編號方式系統登錄、逐案彙編成444件照會。丹麥人伯恩哈爾·辛德貝格在江南水泥廠期間亦拍攝並記錄了大量日軍暴行,將報告提交給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1938年,他更在第24屆國際勞工大會上放映了由約翰·馬吉牧師拍攝的日軍暴行紀錄影片,向國際社會揭露日軍罪行。

中立國駐華外交官員所留下的報告構成另一脈獨立史料。德國駐華大使館留守南京辦事處政務秘書於1938年1月15日致德國外交部的報告中,指日軍「凌辱和強姦婦女幼女的行為」「為自己豎立了恥辱的紀念碑」;美國駐南京副領事埃斯皮的報告書亦詳載日軍佔領初期強姦婦女的頻仍。

外交人員的救助行動本身亦曾遭日軍直接打擊。1938年1月26日,美國駐南京使館三等秘書、領事约翰·摩尔·阿利森為救助一名遭日軍從金陵大學校舍抓走強姦的中國少女,與金陵大學農經系教授林查理陪同前往日方憲兵司令部辨認施暴者;過程中阿利森遭日軍當面摑掌、林查理遭士兵撕破外衣,阿利森的美國領事身分雖經在場憲兵告知,仍未阻止毆打。此事經美國駐南京使館迅速報告本國政府,並由各國新聞傳媒大量報導,史稱「阿利森事件」。

新聞傳媒方面,西方記者於陷城前後即將消息發回各國。《紐約時報》的、《》的、路透社的史密斯等西方記者於1937年12月15日乘美國炮艦離開南京後將消息發回各國,其中德丁的報導即記述有中國人向外國人訴說妻女被劫走遭強姦。中華民國方面則因戰時新聞管制無法直接報導南京情形;漢口出版的《大公報》、《申報》自1937年12月20日起陸續以由南京輾轉抵漢的難民與外籍人士口述為基礎刊發報導,其中1938年2月20日漢口《大公報》的長篇報導詳述金陵女子文理學院難民營內外日軍夜間侵入施暴的情狀,並引用魏特琳本人的口述為佐證。日方外相廣田弘毅曾於1938年1月將田伯烈的報導電訊稿列為「特別消息」密電通報日本駐歐美各使館,企圖攔截並詆毀其報導,但仍未能阻擋訊息外洩。

日方士兵的私人日記、戰場通信與後方剪報則構成獨立而豐富的第四類史料。程兆奇在整理戰後查獲的日方檔案時指出,自第6師團谷壽夫等高階軍官的日記,到第16師團步兵第20聯隊上等兵東史郎的《陣中日記》與第3師團上等兵曾根一夫的回憶錄等基層官兵記述,均有對部隊性犯罪的具體自承。此類「敵方史料」的獨立性,使其在戰後否認派論述興起時成為證明事件真實性的關鍵。

第五類史料出現於1990年代以後。馬吉所拍攝的紀錄影片於1991年在美國重新發現,與同年發現的費奇日記及1995年陸續被找出的魏特琳日記、威爾遜醫生日記、貝德士文獻,共同構成戰後對南京大屠殺實證的核心影像與文獻史料。拉貝日記的德文原稿亦於此一時期在德國重見天日,德文版於1996年面世、中文版於1997年出版,被視為對戰時國際委員會記錄的獨立印證,進一步補強南京性暴力史料體系的可信度。

影響
倖存者殘留傷病、家庭破碎
倖存者的悲慘經歷對其身心造成了終身難以抹滅的創傷。據南京師範大學教授張連紅的訪談紀錄,倖存者張秀紅12歲時為保住爺爺的性命,被迫遭受三名日本兵輪姦;杜秀英在8歲時於孝陵衛遭到一名日本兵強姦,此後終身未能擺脫陰影。許多婦女除了自身遭受性暴力外,還親眼目睹親人遇害,如常志強的母親在遭刺刀刺傷、全身鮮血的情況下仍掙扎為嬰兒餵奶,最終與丈夫雙雙遇害;韓秀英在懷孕期間,其丈夫被日軍抓走,從此杳無音訊。

南京性暴力的倖存者於戰後普遍承受長期的身體傷害、精神創傷與社會污名。據南京市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1946年5月4日電稿記錄,南京大屠殺期間日軍強姦暴行涉及的中國婦女估約8萬名;整體性暴力相關死亡婦女(含遭強姦、拒姦及姦後被殺等原因)約達65,902人;與此相關的死亡男性親屬亦有相當數量。

戰後相關調查與口述訪談中,多名倖存者因羞辱與社會壓力而長期隱瞞遭遇。學者何與張指出,受制於中國傳統的貞操觀念,遭受性暴力的婦女往往不願公開受害經歷。在一個將貞操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社會中,被敵軍玷污的女性被烙上家族醜聞與民族仇恨的雙重恥辱;若她們不選擇自殺,其生存往往被視為對美德的妥協。許多受害者因此遭到家屬的責罵甚至虐待,這種「恥感文化」剝奪了受害者講述痛苦的合法性,成為另一種壓迫機制。張連紅的研究團隊進行調查時即不乏被倖存者拒之門外的情形,受訪者不願與調查者觸及這一根脆弱的神經。倖存者夏淑琴的家庭於1937年12月13日當日即遭日軍滅門,全家九口中七人遇害,時年八歲的夏淑琴藏匿於屍體之中倖存。

日軍名聲折損、性病蔓延
的16歲少女。照片原刊於1938年漢口出版的《日寇暴行實錄》]]
南京性暴力的消息經留守南京的中立國人士與西方記者揭露後,迅速為西方各國廣泛轉載,引起國際輿論的震動與譴責,激起對日本侵略者的憤恨。歷史學者吉田俊指出,自1931年滿洲事變以降日本於美國的形象已持續惡化;1937年中日戰爭全面爆發後,美、歐記者就南京等地的日軍暴行所發回的詳盡報導更於美國社會廣為流傳,「南京暴行」遂成為形塑當時美國對日輿論的關鍵事件。

軍事層面,無節制的性侵亦造成日軍部隊內性病的蔓延。據蘇智良的研究,日軍進入南京一個多月後第6師團隨軍軍醫即發現性病蔓延;華中方面軍司令松井石根命組織醫官至南北路兵團抽樣調查,第3、第9、第11、第13、第18、第114師團與國崎支隊、重藤支隊均「發現性病有如星星的火正逐步燎原」。被姦中國婦女中有相當比例已感染各種疾病,日軍官兵與其接觸後將病菌帶回部隊,造成戰鬥力的嚴重損耗。日方軍政高層遂將部隊性病蔓延視為關乎能否繼續其侵略戰爭的嚴重問題。

慰安婦制度
。南京淪陷後日軍各部隊於佔領區廣設此類設施,最初配屬的婦女即包含自長崎運出者,於運輸名冊中被列為「軍需品」的若干「單位」]]
日軍在中國大陸廣泛設立慰安所,其形式多樣。除了設立在主要城市的大型慰安所外,許多前線小部隊也建立了「臨時」慰安設施,這些設施常設在炮樓、營房、窯洞、被霸佔的旅館,甚至是受害者自己的家中。日軍在徵召「慰安婦」時,常以虛假招工誘騙貧困人家的女子,或直接以武力明目張膽地抓擄。在慰安所內,受害者面臨非人的生存條件,僅獲配給極少量的食物,並遭到嚴密的軍事監控與殘酷的刑罰。許多婦女因不堪連續不斷的強姦折磨、性病蔓延及缺乏醫療而死,或因試圖逃跑而遭斬首等酷刑殺害。在戰爭末期,日軍為了銷毀「慰安婦」制度的人證,甚至對慰安婦進行大規模屠殺,如1944年9月在雲南騰衝,中華民國遠征軍即發現多名遭日軍刺死的中國慰安婦屍體。

日軍慰安婦制度於1938年起在華迅速擴張,其部署早在南京淪陷前後即已展開。1937年11月7日上海陷落不久,華中方面軍司令松井石根即命令參謀長塚田攻致電日本關西各省知事派遣婦女運往上海;上海派遣軍參謀部第二科於同年12月著手研擬慰安設施實施方案,並於12月28日召開內部會議審議;第10軍司令官柳川平助指揮的部隊亦於相近時間提出設置意見;至1938年1月18日,南京當地附日人士於日軍強迫下開辦慰安所時,日方已大致完成在南京城內設置慰安所的工作。松井石根並決定模仿岡村寧次於一二八事變中徵召慰安婦團的做法,自日本本土召募慰安婦並建立軍隊直轄慰安所。據的研究,第3師團醫務部於1937年12月18日進入揚州後隨即設立慰安所,第13師團第26旅團於蚌埠亦設立慰安所;至1938年中,慰安所的設置已擴及長江沿線與華北的大中小城市。北支那方面軍參謀長岡部直三郎於1938年6月對各部隊指揮官的訓令明白指出,廣設慰安所的目的之一在於防止士兵的大規模強姦行為。

蘇智良與陳麗菲的研究主張,慰安婦制度的核心邏輯是日本軍方有組織地強徵占領區婦女作為「軍用性奴隸」,其本質乃國家層級的性奴役系統。丘培培、蘇智良與陳麗菲於其英文專著中進一步指出,慰安所內的制度化性奴役與軍隊在城鄉間隨機施行的強姦彼此緊密相連、往往交錯並行;慰安所的大量設置不僅未能防止、反而助長了日軍的性暴力。

上海方面的軍用慰安所設施早於南京淪陷前即已奠定基礎。等社會學者揭露日本國內公娼制度自1885年起的演變,1907年起日本人又在上海開設稱為「貸座敷」的妓院;至1932年一二八事變爆發後,日本海軍即以「貸座敷」之名直接設立軍用慰安所。1937年11月之前,上海的日本人經營「貸座敷」尚屬民間妓院形態;至同年12月已增為11家,其中7家專供日本海軍官兵服務、「陪酒女」總數達191人(含171名日本人與20名朝鮮人),由醫務人員每週一次在海軍陸戰隊軍官與日本領事館警官監督下檢查身體。據希克斯的研究,最早一批由長崎運往上海的婦女於日軍運輸名冊中甚至未獲單獨的人員類別,而被逕列為「軍需品」的若干「單位」。日軍佔領後此體系迅速擴張:1938年2月27日漢口《大公報》報導的昆山案例顯示,日軍佔領昆山後將數百名10餘歲至30餘歲中國婦女運至上海虹口區關進慰安所,許多婦女絕望自殺;至1940年12月,上海特別市警察局管轄下的「虹口區慰安所組合會」紀錄區內慰安所數量維持在16至23所之間、被囚中國婦女達115至119人。

戰後
相關審判與訴訟
受審的第6師團師團長谷壽夫。同年3月,南京軍事法庭認定谷部攻陷南京後姦淫兇酷、殘殺無辜婦孺,判處死刑]]
於鼓樓醫院病床上接受訪視。其於南京淪陷時抗拒日軍強姦,遭刺傷於臉部19處、腿部8處、腹部一處深兩英寸,並導致流產,後康復為知名倖存者]]
日本戰敗後,同盟國與中華民國政府分別設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東京審判)與南京軍事法庭,於1946年至1948年間對與南京暴行相關的主要日軍將領與部隊軍官進行審判。兩庭的分工大致為:東京審判處理日本甲级战犯的国际审判,南京军事法庭主要审判日本乙级、丙级战犯。

在東京審判中,法庭判決書明確認定「在佔領後的一個月中,在南京市內發生了二萬左右的強姦事件」,並就「強姦事件隨後還經常伴隨著野蠻的行為」一節作單獨記載。1946年4月29日的公訴書並將「強姦輪姦」單獨列為日軍部隊主要罪行,指日軍攻佔南京後六週內,受害總數連同零星屠殺後經慈善機關收埋者「達30萬人以上」。華中方面軍司令官松井石根於1937年12月17日入城後滯留南京數日,但未制止部隊暴行;判決書認定南京淪陷後六、七週內「數千婦女遭到強姦、十萬以上的人遭到殺害」,松井遭判有罪並處絞刑。其副參謀長武藤章亦因「在南京及其附近由松井石根所屬部隊犯下的駭人聽聞的暴行」一節被判絞刑;近衛文麿內閣與平沼騏一郎內閣外相廣田弘毅則因1937年至1938年間對南京情勢的「知情而不作為」被認定為甲級戰犯。三人於1948年12月23日(東京時間12月22日深夜起執行)於東京巢鴨監獄同遭絞刑。

在南京軍事法庭,1947年3月對第6師團師團長谷壽夫的判決認定,谷部攻陷南京後姦淫尤為兇酷,並以割裂、槍殺、活埋等殘酷手段加害徒手民眾與無辜婦孺,窮凶極惡;同年12月,原谷壽夫部第6師團大尉中隊長田中軍吉因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三百餘人,被認定為南京大屠殺的共犯而判處死刑,於勵志社(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山東路307號)公審。

加拿大史家卜正民指出,「南京暴行」雖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所審理的眾多事件之一,卻被中方塑造為最具代表性的暴行;其關於南京強姦的認定主要建立於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檔案、許傳音與馬吉等人的證詞、以及日方被告的有限自承之上。

歷史學者塞奇威克指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將重心置於「破壞和平罪」而非戰爭暴行本身,這可能使性暴力於審判中雖被列舉,卻未獲得與其規模相稱的獨立法律建構;日本學者田中利幸並認為,東京審判處理戰時性暴力的方式反映了當時國際法對女性受害者的系統性忽視,這種忽視與日後慰安婦問題長期未受清算具有結構性關聯。研究戰後對日審判的學者顧若鵬則記述,松井石根的日本辯護律師伊藤清曾於審判中盤問中方證人、暗示中華民國國軍隊亦曾強姦婦女以為日軍開脫;庭長當即予以申斥,明言「強姦與殺害婦女絕不可能是正當的報復」,並裁定此一辯護方向「毫無意義」。

除1940年代的戰爭罪審判外,南京性暴力的具名倖存者於戰後數十年間亦透過民事訴訟尋求司法層面的確認。1990年代以降,日本否認派著作屢次點名質疑倖存者證詞的真實性,倖存者遂循日本法院提起名譽毀損訴訟。倖存者李秀英於南京淪陷時已懷孕約七個月,1937年12月19日因抗拒三名日軍強姦而與之搏鬥,遭連刺三十七刀、傷及面部與腿部並因此流產,經鼓樓醫院美籍醫師威爾遜救治後倖存。1998年,日本否認派作家松村俊夫在《南京大屠殺大疑問》中將她指為冒牌的受害者,李秀英遂於1999年向東京地方法院對松村俊夫及出版商展轉社提起名譽毀損訴訟;東京地方法院於2002年5月一審判決李秀英勝訴、被告應賠償150萬日元,東京高等法院於2003年4月維持原判,2005年1月日本最高法院駁回被告上告、判決勝訴確定,惟李秀英已於2004年12月病逝,未及得知終審結果。繼李秀英之後,倖存者夏淑琴因東中野修道於著作中將其打為「冒牌受害者」,於2006年6月將東中野與展轉社告上東京地方法院,2007年11月2日判決認定東中野書損毀名譽,判其支付精神撫慰金等400萬日元。此類訴訟雖屬民事性質,但判決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日本司法機關對倖存者證詞真實性的認可,於戰後對日本歷史否認論的法律抗衡中具有指標意義。

否認論與肯定派駁論
南京性暴力的規模與事實性自1960年代起即為日本國內歷史爭議的焦點,圍繞此爭議形成兩大對立陣營:以田中正明(《「南京大屠殺」之虛構》,1984年)、亞細亞大學教授東中野修道(《「南京虐殺」之徹底檢証》,1998年)與松村俊夫(《南京事件之大疑問》)等人為代表的「否認派」(虛構派),分別就性暴力規模、史料可信性與倖存者證詞提出否認;與其相對的「肯定派」(大屠殺派)陣營則由洞富雄、笠原十九司、、本多勝一等日本學者,及孫宅巍、高興祖、張連紅、程兆奇、劉惠恕等中國大陸學者組成,並有卜正民、田中利幸、吉見義明等英、日學者於1990年代後加入論爭。否認派論述雖時就大屠殺整體數字提出質疑,但於性暴力一節的否認尤為困難:孫宅巍指出,日軍對為數眾多婦女、老人與兒童施加的性暴力無從以軍事必要辯護,因而成為其論述難以迴避、最不可辯駁的罪行。

肯定派學者廣泛搜集日軍戰鬥詳報、陣中日記及西方文獻,證實了日軍暴行的有組織性與殘酷性。笠原十九司指出,日軍上級軍官對士兵的強姦行為採取「默認」與「放任」的態度,這本質上就是一種有組織的集團犯罪。相反,虛構派則試圖透過斷章取義或篡改史料來全盤否認大屠殺。他們不僅攻擊《拉貝日記》與《魏特琳日記》等第三方史料是「國民黨的政治宣傳」,還對敢於揭露真相的日本老兵(如東史郎)提起訴訟,企圖透過法律與政治手段抹殺歷史。

強姦規模的爭議
否認派的首要主張為大幅壓低強姦案件數字。東中野修道稱「日軍通報的強姦事件有10件左右」並逕行否認「兩萬人遭強姦的說法」的真實性;松村俊夫亦將城陷後一週內所發生的大規模強姦淡化為「個別事件」,未就具體案例編號作正面回應。東中野修道並提出所謂「嬰兒潮缺失論」作為反證,引《新聞週刊》1996年9月25日關於波士尼亞戰爭的報導,稱該戰爭出現遭強姦婦女的「嬰兒潮和棄嬰的慘劇」,繼而以《南京安全地帶記錄》中「並無受害者出現嬰兒潮的記錄」反推「2萬人遭強姦的事是不存在的」。

肯定派對此推論從史實前提與邏輯兩端均提出反駁。其一,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所登錄的每一案例均經外籍成員親眼目睹或反覆核實,由威爾遜、麥卡倫、宋熙伯、貝德士、費奇、林查理、拉貝、馬吉等南京外僑簽名背書,並非「政治宣傳」性質的記錄。其二,南京性暴力中「先姦後殺」與「拒姦遭殺」的案例甚多,孫宅巍書中所引崇善堂掩埋隊一覽表載埋葬的11萬餘屍體中即有女屍2,000餘具。

史料可信性的爭議
否認派的第二類主張,是把南京性暴力的主要史料來源(西方目擊紀錄、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登錄案例、戰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一概斥為「政治宣傳」或「個別誤解」。田中正明把戰時西方記者田伯烈彙編的《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徐淑希所編《南京安全區檔案》與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就強姦案所作的認定,全部歸為「帶有政治色彩」「傳聞、臆造和誇張」,並斷言大規模強姦的記載「均不外乎是東京審判製造的假象」。松村俊夫則稱美國駐南京副領事阿利森被毆與難民婦女遭強姦的事件「是由阿利森和里格斯毫無道理的誤會引起」,又稱《紐約時報》記者阿班關於日軍佔領南京情狀的報導出於其個人「誤解」;其書對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登錄的強姦案例編號、時間、地點等證據,亦多以「無關緊要」「可信度低」一筆帶過。

肯定派的核心反駁,從否認派論述本身的史料處理不一致切入。高興祖指出,田中正明本人在編輯出版松井石根《》時所作的篡改達三百餘處;否認派一面斥責西方記者的報導,自己卻透過史料篡改製造遮蔽性論述。笠原十九司於《南京事件爭論史》中亦逐項批駁否認派慣用的「徹底驗証」式論證策略:在既有史料中找少數「不明了、不合理的蛛絲馬跡」,便據以宣稱整體史料皆四流、五流而不足為憑;同時以「找虱子般地調查」方式蒐尋肯定派研究中的微小瑕疵,從而全盤否定研究成果;東中野修道將夏淑琴打為「冒牌受害者」即此策略的典型案例。

倖存者證詞的爭議
否認派的第三類主張,則針對具名倖存者的證詞逐條質疑其真實性,試圖以個案瑕疵全盤推翻性暴力認定。東中野修道主張《南京安全地帶記錄》所載事例中的「8歲女孩」與夏淑琴本人「並非同一人」,並列舉所謂三處證詞矛盾為據;其書又稱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登錄的強姦案例為「一夥軍官招認,把在南京犯下的罪行栽贓給日軍」,並引日方憲兵隊報告,稱「原第88師副師長馬跑香(音譯)中將」於安全地帶內繼續煽動反日叛亂。

肯定派的回應從個案與整體兩個層次展開。就具體個案而言,夏淑琴並未停留於學術駁論,而是循日本法庭尋求司法確認,其對東中野修道提起的名譽毀損訴訟於2007年獲東京地方法院判決勝訴,日本司法機關並未採信將其指為「冒牌受害者」的指控。就整體史料而言,肯定派強調南京性暴力的史料體系並非單一倖存者證詞,而是外籍目擊者的逐案記錄與影像、日方官兵的日記與戰後自承,以及戰後審判認定等多重獨立來源彼此印證的結果;「敵方史料」與外籍人士證言的彼此呼應,使整體圖像難以被個案瑕疵所動搖。進入1990年代以後,吉見義明的檔案研究與多名前慰安婦證言的相繼出版,使日軍性暴力的制度化面向(含慰安婦徵募)重新進入日本公眾視野,與南京強姦犯罪的否認論述形成直接對抗。

歷史記憶與大眾文化中的性暴力
在戰後的歷史記憶建構中,南京大屠殺的記憶透過倖存者家族的口耳相傳、紀念場域的建立以及大眾傳媒的傳播而不斷深化。自1985年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建立以來,其與遍布南京城內外的多座紀念碑共同構成了公共記憶的空間。在影視文化方面,自1987年中國大陸首部反映南京大屠殺的電影《屠城血證》上映後,《南京大屠殺》、《南京!南京!》、《金陵十三釵》等作品,以及西方拍攝的《南京夢魘》(Nightmare in Nanking)、《拉貝日記》、《張純如:被遗忘的大屠杀》等,極大地推動了南京大屠殺記憶的世界化。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201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南京大屠殺檔案」列入世界記憶名錄,標誌著這段包含嚴重性暴力的歷史創傷已從城市記憶上升為國家與世界的共同記憶。

在歷史記憶的傳承中,南京大屠殺中的性暴力敘事往往被置於民族主義的框架下。何與張指出,受害婦女經常被抽象化為國家遭受壓迫的空洞符號,其個人的痛苦與背後的性別壓迫機制遭到有意或無意的忽視。進入21世紀後,隨著女性主義視角的引入,以女性為主角的敘事逐漸增多,如改編自嚴歌苓小說的電影《金陵十三釵》。然而,這類受西方消費主義與商業電影邏輯影響的作品,有時仍將女性身體作為男性凝視的對象或國家苦難的隱喻。

此外,在抖音等短影音平台上,關於南京大屠殺性暴力的數位記憶實踐呈現出高度的情感化特徵。大量帶有強烈悲憤與仇恨情緒的短影音雖然強化了集體記憶與民族認同,但部分內容創作者在「注意力經濟」的驅使下,利用血腥暴力的表達與女性的苦難來吸引流量甚至帶貨牟利。這種現象顯示,在資本主義情感經濟的運作下,受害女性的象徵仍面臨被消費與奇觀化的風險。

註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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