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保(),明朝景泰年间苗族起事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省瓮安县)人。
景泰三年(1452年)二月二十四日,湖广、贵州管辖的臻剖、五岔一带苗民,纠集当地宣慰司下辖草塘、江渡的苗人黄龙、韦保等人,反明起事。明廷虽曾派人招降安抚,他们依旧再次起事。地方官员上奏,请求调派军队清剿斩杀,根除百姓祸患。 奏疏递上后,景泰帝下令贵州总督、总兵官、右都御史王来、保定伯梁珤等人,会同四川巡按、左佥都御史李匡等,根据实际情况,相机施行招抚或者剿灭。景泰五年(1454年)四月十日,黄龙、韦保自封 “平天大王”,聚众攻打播州西坪、黄滩等地的村寨、营垒。 贵州提督军务右佥都御史蒋琳、总兵官都督方瑛,率领官军联合四川官兵、地方土司土兵进兵讨伐。黄龙、韦保盘踞泡山寨,黄龙的叔父黄定千称都总兵,把守水坪大寨。官军战胜,活捉韦保、黄定千等人。随后分兵攻破中潮山、三百罗等山寨,残余苗军全都占据江边山崖、密林峡谷抵抗。官军先后攻克乖西、谷种、垂立三地,共斩杀七千九百六十二人,活捉二百三十八人,夺回被掳掠的男女百姓一千七百三十四人。明军班师返回贵州,用囚车押解韦保等人送往京城。七月初四,提督贵州军务佥都御史蒋琳等人,派人将黄龙、韦保等人押送到京城献俘,械送京师后处决。
参见
*明朝苗族叛乱
参考文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