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爾斯與格里頓打字機

肖爾斯與格里頓打字機(),又稱雷明頓一號(),是歷史上第一款取得商業成功的打字機。這款打字機主要由美國發明家克里斯托弗·莱瑟姆·肖尔斯設計,印刷同業塞繆爾·W·索爾與業餘發明家卡洛斯·S·格里頓也曾參與開發。研發工作始於1867年。肖爾斯的舊識詹姆斯·鄧斯莫爾後來加入並提供資金。索爾與格里頓後來對項目逐漸失去興趣,決定退出。肖爾斯與鄧斯莫爾不斷改良設計,到1872年嘗試投產,但沒有產生利潤。後來農具製造商佐治·華盛頓·牛頓·約斯特指點他們,肖爾斯與鄧斯莫爾便把打字機賣給正尋求轉型的軍火商雷明頓公司。該公司進一步改良打字機,最終於1874年7月1日正式推向市場。

在研發過程中,這台打字機從一件粗糙的新奇玩意,逐漸演變成實用的設備,其基本形態後來成了行業標準。它融入了一些日後成為打字機設計核心的元素,包括圓柱形壓紙滾筒與四列的QWERTY鍵盤。然而,這款機器當時仍有幾處設計缺陷。打字機只能打大寫字母,這個問題在後繼機型「雷明頓二號」上才得到解決。另外它屬於「盲打」設計,打字員在輸入時完全看不見自己打出的文字。

起初公眾對這台打字機反應冷淡。當時市場尚未成熟,機器成本高昂,還需要經過專業培訓的打字員才能操作,這些因素都拖慢了普及速度。收到打印信件的人往往覺得,這種機械感十足、全大寫的字體既沒人情味,甚至有些冒犯。不過,19世紀後期新興通訊技術不斷湧現,商業活動日益擴張,確實需要一種既快捷又清晰的信函方式。因此,肖爾斯與格里頓打字機和同時代的競爭機型很快就成了辦公室的標準配備。打字機還推動了女性進入文職領域,許多女性受僱操作這些新設備。

歷史
早期發展
「肖爾斯與格里頓打字機」的雛形,可以追溯到1866年克里斯托弗·莱瑟姆·肖尔斯設計的一台印刷機。這台機器用來編排書籍頁碼,以及在票券等物品上打印序列号。肖爾斯是威斯康辛州一家報社的編輯。經歷印刷廠罷工事件後,他與同事塞繆爾·W·索爾()合伙,在餘暇時到密尔沃基县密尔沃基北部一家改造過的磨坊(查爾斯·F·克蘭斯圖博()的機械工廠)裡,研發能自動印刷頁碼的機器。1866年11月,肖爾斯和索爾正式為他們研發的編號機取得專利。他們將機器展示給經常來這家工廠的業餘發明家卡洛斯·S·格里頓()。格里頓對這台原型機產生濃厚興趣,提議或許可以改造成能打印英文字母的機器。1867年7月,肖爾斯在《科学美国人》雜誌上看到一篇文章,介紹剛在倫敦展出、由發明的打字機「飛字機」()。這台設備的核心是一個懸空移動的選字輪,上面裝有所有字母的字模。使用者選好字後,字模就會把油墨印在紙上。肖爾斯認為這台機器結構複雜,容易故障,相信自己能設計出更簡單、效率毫不遜色的機器。當時美國和海外已有不少關於印刷設備的專利,但沒有一台機器能成功轉化為實用且有效的商品。

某日,肖爾斯突發奇想:可以把字模刻在一根短桿的側面,讓它從下往上敲擊紙張,紙張則固定在一塊圓形玻璃盤下方。這個原理差不多就像鋼琴的琴槌從下方敲擊琴弦那樣。肖爾斯和索爾隨即投入全新研發項目,又邀請格里頓加入開發,由後者提供必要資金。他們還聘請專業製版師馬蒂亞斯·施瓦爾巴赫()協助製作樣機。為了驗證機器的可行性,他們從電報機上拆下一枚按鍵,改裝後用來打印字母「W」。到了1867年9月,他們便製成一台包含完整字母、數字和基本標點符號的樣機。肖爾斯等人自認機器已經完成,想賣掉這項發明或籌錢生產。可惜事與願違,找不到願意相信他們又有足夠財力的人。肖爾斯於是找上昔日的報社合伙人詹姆斯·鄧斯莫爾(),用機器撰信介紹發明和獲利潛力。鄧斯莫爾回信說他對這個項目深感興趣,希望能參與。雙方最終達成合作協議,鄧斯莫爾負責償還團隊此前欠下的600美元帳單,並承擔之後的所有資金投入。作為回報,他將獲得這個項目25%的權益。

鄧斯莫爾在1868年3月第一次見到機器時大失所望,覺得它笨重又不實用,直言「除了證明基本原理可行之外,簡直一無是處」。這台機器的問題不少。紙張需放在水平框架裡,既限制了紙張厚度,也很難對齊。鄧斯莫爾敦促數人繼續改良機器,承諾預先支付所有所需資金。1868年6月23日,「打字機」()專利獲批。儘管機器存在諸多缺陷,鄧斯莫爾仍在芝加哥租了廠房準備生產,但僅僅生產了15台後就放棄了這款機型,返回密尔沃基。

改進
1869年,團隊設計了一款改進機型。跟之前的版本不同,這次借鑑了其他發明家的成果。比如查爾斯·瑟伯()在1833年獲得專利的一台機器,就用到了圓柱形壓紙滾筒。肖爾斯借鑑了這個思路,在新型號中採用旋轉滾筒來固定紙張,取代了原先的水平框架。索爾與格里頓並未參與新款滾筒的開發,兩人對項目逐漸失去興趣,於是決定退出,把各自持有的原始機器權益全數賣給肖爾斯與鄧斯莫爾。為了減少摩擦和提高速度,肖爾斯與鄧斯莫爾不斷改良設計,前後共製作了約30部原型機。他們認為速記員或許會是最早也是最好的買家,於是把實驗機寄給華盛頓的著名記者詹姆斯·O·克萊芬()試用。克萊芬測試時毫不留情,接連弄壞了好幾台機器。雖然他的反饋極其尖刻,一度讓肖爾斯忍無可忍,卻促使團隊後續研發出另外二十多部原型機,而且每台都比前一代有所改良。1870年夏天,鄧斯莫爾確信機器已經準備好投入生產,於是動身前往纽约,向西聯匯款公司展示這台機器。當時西聯匯款公司正在尋找記錄電報內容的方法。他們向鄧斯莫爾訂購了數台機器,但不願購買專利,因為員工托马斯·爱迪生認為公司完全能以低於鄧斯莫爾報價的5萬美元,研發出更好的設備。

為了完成訂單並償還債務,肖爾斯與鄧斯莫爾於1871年夏天開始生產機器。在此期間,他們根據西聯匯款公司的反饋,改良了機器以提升耐用性,並重新設計了壓紙滾筒。公司覺得把紙張夾在滾筒上不實用,希望能連續打印在卷紙上。不過新設計侵犯了查爾斯·A·沃什伯恩()1870年11月獲得的一項專利,因此後續生產每台都要向他支付專利費。鄧斯莫爾在出資過程中不斷增持股份,最後更以1.2萬美元現金買下了肖爾斯的全部股份。格里頓則保留了十分之一的專利權。1872年夏天,為了正式投產新機器,他們租下一間前身為車輪製造廠的廠房,僱了幾名員工。雖然機器運轉良好,但規模太小,沒能產生利潤。鄧斯莫爾認為,他們必須擁有能夠更有效率、更經濟地進行生產的設施。同年年末,來自賓夕法尼亞州的農具製造商到訪。他曾經聘請鄧斯莫爾擔任律師。約斯特全面檢查和反覆測試他們最新型號的打字機,針對細節提出不少改進建議。約斯特指出,這台機器現在需要更精密的製造流程,因而建議他們把機器帶到位於紐約州伊利昂的,在當地工廠一邊生產一邊改進。雷明頓公司是軍火制造商,擁有加工複雜機器所需的精密設備和熟練技工,在南北战争後正尋求多元化發展。肖爾斯與鄧斯莫爾用打字機書寫信件並寄往雷明頓公司。公司高階主管亨利·H·班奈狄克()對這種新穎裝置印象深刻,便勸說總裁接手這個項目。

產業的開端
在雷明頓公司位於紐約的辦公室進行產品演示後,雙方於1873年3月1日正式簽署合同。雷明頓公司生產1,000台打字機,並有權後續追加生產2.4萬台。雖然合同要求鄧斯莫爾須向雷明頓支付1萬美元並出讓部分專利費,但條款也指定鄧斯莫爾和約斯特成立的營銷公司為獨家銷售代理。雷明頓公司在工廠內專門騰出一側車間來生產打字機,花費數月時間重新調整設備和改進設計。工廠於同年9月投產,「肖爾斯與格里頓打字機」(又稱「雷明頓一號」)隨後於1874年7月1日正式上市。打字機的生產工作主要由傑斐遜·克拉夫()與威廉·K·詹內()兩位機械師負責。在短時間內,克拉夫與詹內就解決了困擾肖爾斯等人已久的不少問題。改進後的機器比肖爾斯的原型更堅固可靠,但也帶有一些縫紉機的特徵,例如帶花卉圖案的亮漆外殼,以及用腳踏板操作回車裝置的機座。不過,打字機在測試尚不充分的情況下就被倉促投入量產,導致早期型號很快就紛紛遭退回調整和維修。

開賣後六個月,打字機僅售出400台。部分原因是價格偏高,可靠性又差。當時企業接受程度不高,因此目標客戶主要是記者、律師、報社編輯、作家和牧師。當時一般大眾寫字並不多,花大約125美元買一台打字機並不划算。這筆錢差不多相當於當時的人均年收入。即便如此,市場上也不乏例外,马克·吐温便是首批購買的顧客之一,他還戲稱這台機器是個「專產好奇心的淘氣小玩意」。1876年,這台打字機在費城世博會上展出,但風頭卻被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所發明的電話蓋過。此後打字機經過多次設計和生產改進,包括用撥桿替代原先的腳踏板。到了1877年,機器累計賣出4,000台。由於行銷成效不彰、銷量始終低迷,雷明頓公司最終於1878年將營銷業務外包給秤具制造商。

1878年,雷明頓公司推出改良型號「雷明頓二號」()。這款機器能夠同時打出大寫和小寫字母,彌補了前代的一大短板。作為當時唯一的打字機製造商,雷明頓公司一直保持壟斷地位,年產約1,000台機器。直到1881年亞美利加書寫機器公司推出競爭產品「加利格拉夫打字機」,才打破這一局面。面對新對手,雷明頓公司把「肖爾斯與格里頓打字機」降價到80美元,並與銷售代理公司威科夫、西曼斯與班尼狄()達成協議,由對方包銷工廠生產的所有打字機。這項合作協議標誌著打字機商業化成功的開始。憑借該公司的營銷能力,第一年便賣出1,200台。到了1884年,哈蒙打字機公司()、克蘭德爾打字機公司()、霍爾打字機公司()等更多競爭者紛紛湧現。自「肖爾斯與格里頓打字機」問世以來的十年間,一個「蓬勃發展的打字機產業」已然成型。

設計
肖爾斯與格里頓打字機集成了不少從現有設備借鑑來的部件,例如鐘錶機芯的擒纵器、電報機的按鍵,以及鋼琴琴槌。不過,肖爾斯和索爾在開發第一台模型機時,並沒有研究其他發明家做過的印刷設備,因此走了不少彎路,有些拙劣的產品其實本可以避免。肖爾斯團隊沒有深入研究前人的成果,導致他們重複造出了一些早已存在的功能。比如索爾曾提出把收攏的打字杆排列在圓周上,使每支打字杆都能擊打圓心。不過,這種布局早在1833年澤維爾·普羅金()設計的書寫機器上就出現過,後來1856年又出現在的壓印機上。

在1868年的原始設計中,紙張平放在機器頂部,用一個可移動的方形框架固定,用來控制行距和字距。紙張上方、機器中央有一根懸臂,支撐著一條塗墨的色帶,色帶橫跨過一塊小金屬板。當按下按鍵時,打字杆會從紙張下方升起,把紙張向上頂向色帶,從而印出帶有墨跡的字元。這種打印方式需要使用非常薄的特殊紙張,例如薄棉紙。當時團隊還生產過兩種版本的打字機,區別在於打字杆的驅動方式不同。一種用金屬線把按鍵和打字杆相連,另一種是靠按鍵直接把打字杆向上「頂擊」。

1869年9月,原先的懸臂和框架部件被圓柱形壓紙滾筒取代。與後來的打字機不同,這款改良後的機器是將字母圍繞著圓柱滾筒印出。滾筒的軸向轉動控制字距,水平移動控制換行。由於紙張直接夾在滾筒上,可用紙張的長度和寬度完全受限於設備的尺寸。到了1872年初,肖爾斯再次重新設計滾筒,使其可以容納任意長度的紙張。另一方面,這次改版同時引入了現代打字機的間距控制方式,即水平移動控制字距、軸向轉動控制換行。自此,這款圓柱形壓紙滾筒成為了「每台標準打字機不可或缺的部件」。

到1872年底,打字機的外觀和功能已經基本定型,這套設計隨後成為行業標準,此後一個世紀裡大致保持不變。雖然當時的機器已配備圓柱形壓紙滾筒,以及本質上就是「QWERTY」布局的鍵盤,但還缺少後來兩項至關重要的設計:大小寫字母輸入、「可視」打印(即打字員可以看到輸入的文字)。雖然前者隨後在「雷明頓二號」上得以實現,但機器本質上仍是「向上敲擊」設計,即打字桿從下往上敲擊滾筒底部。由於敲擊動作在機器內部完成,打字員在輸入時完全看不見自己打出的文字。到了1890年代,奧利弗、安德伍德等競爭品牌開始推出「可視」打字機,而雷明頓直到1906年的10號機型才跟上這一潮流。

QWERTY鍵盤
QWERTY鍵盤得名於字母區左上方第一行的前六個字母。它是在打字機研發過程中逐漸形成的。肖爾斯製作的第一台樣機用的是類似鋼琴琴鍵的鍵盤,兩排字母按字母順序排列,如下所示:

不過,機器的機械結構讓按字母順序排列的鍵盤產生了問題。打字杆固定在金屬環的圓周上,當用家按下某個按鍵時,對應的字杆會向上擺動,使字模敲擊打金屬環的中心位置,然後靠重力落回原位。這種設計帶來的麻煩是,如果用家快速連續按下相鄰的鍵,打字杆就會相互碰撞卡住。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肖爾斯和鄧斯莫爾根據字母使用頻率分析和反復試驗,重新排列了鍵位。鄧斯莫爾請他在賓夕法尼亞州當學區總監的女婿幫忙統計英語中最常出現的字母和相關組合。隨後,兩人把常見字母組合(例如D、E、S、T)所對應的打字杆安裝在金屬環的兩側。施瓦爾巴赫後來用「按鍵」取代了原先類似琴鍵的設計,並將它們排列成四個高低錯落的橫列。雖然文獻沒有記載為何會出現這項變更,但很可能是因為四行鍵盤在機械結構上更為簡單。歷史學家小布魯斯·布萊文()對「打字杆卡住」這個說法持不同看法。他認為肖爾斯最初是按字母順序排鍵盤的(現今鍵盤上的FGH和JKL這兩組就是遺留下來的痕跡)。後來肖爾斯在反復修改樣機的過程中,為了防止按鍵卡住才做了調整。京都大学的學者更在2011年稱,打字機的機械結構並未影響鍵盤的設計。無論如何,肖爾斯最終在1873年交給雷明頓公司的鍵盤布局配置如下:

雷明頓公司買下設備後,又做了幾處調整,其中一項便是將句號鍵與字母「R」鍵的位置對調。這樣一來,銷售員就能只用最上面一排鍵打出「TYPEWRITER」來給客戶留下印象。這項調整也促成了近乎現代QWERTY布局的鍵盤誕生。

接受度和影響
》雜誌的一篇文章中,描繪了女性打字員操作肖爾斯與格里頓打字機的場景]]
肖爾斯與格里頓打字機是歷史上第一台取得商業成功的打字機。19世紀末的工業化和企業擴張,恰好為這款設備創造了絕佳的商業環境。電報、電話等新通訊技術的發展,推動了業務在地域上的拓展,也加快了商業運轉的速度。隨之而來的通信量激增,使市場迫切需要能兼顧速度與清晰度的文書方式。在打字機問世之前,文員和抄寫員可以用速記或手写体寫得很快。不過要讀懂這些字跡,通常需要經過專門訓練或高度集中注意力。如果要求字跡清晰,就得用排版印刷,但工序費時耗日。打字機之所以能大獲成功,正是因為它同時解決了「速度」與「清晰度」這兩大痛點。它在接下來的三十年裡,催生了全新產業,眾多競爭對手紛紛推出各具創新的產品。新聞編輯室、辦公室和家庭中傳統的書寫方式,逐漸讓位於打字。這一轉變的背後,是工商業的普遍擴張,以及社會對書面文件、報告和記錄的需求日益增長。

然而打字機初問世時,社會大眾對它持懷疑態度,反應不外乎冷淡與排斥。除了大型企業,平民百姓根本不需要趕急寫信。機器完全依賴人手操作,談不上什麼自動化。其次,打字機定價高達125美元,又不配備紙張,相比之下普通文儀用品只需數美分。在面向客戶的商業場合,這些陌生的機器也讓人不放心。人們總覺得機械裝置容易被不良商家動手腳,而且在客戶與員工之間擺放這個龐然大物,也「隔斷了人情味」。另一方面,不少人收到打字機打印出來的信件會感到被冒犯。他們認為寄件人暗示自己看不懂手寫體,又或覺得信件缺乏溫馨感。當時打字機只能打出全大寫字母的缺陷,更讓這些問題雪上加霜。打字機還引發了隱私方面的擔憂。收到私人信件的人往往認為,信件在撰寫過程中一定經過了第三者(例如操作員或排版工)之手。

女性與打字機
打字機和女性的關聯,很大程度上與它的營銷方式有關。在雷明頓公司買下這項發明之前,肖爾斯的女兒就曾經參與產品演示和宣傳照片拍攝,這也成為早期廣告的藍本。後來,雷明頓公司的銷售代理商更是在展銷會和酒店大堂裡,邀請面容姣好的女性來演示機器。這些描繪女性坐在打字機前的圖像,一方面暗示女性也能輕易使用這台機器,另一方面也傳達出它非常適合家庭使用。打字機的外觀設計沿用了縫紉機的支架與花卉裝飾,除了方便打字機與縫紉機部門共用生產線外,也是為了讓它在家庭環境中不那麼顯眼、更容易被接受。

打字機的發展帶來的一大影響,便是促成女性群體進入文職工作領域。雖然在1880年代,女性已經普遍受僱於工廠和一些服務性行業,但打字機大大推動了女性進入辦公室的步伐。1881年,基督教女青年會創辦了第一所打字學校。在此之前,女性多由打字機製造商直接培訓,她們的打字服務會和機器一同提供給客戶。打字機帶來的效率提升,使得信函和文書工作量大幅增加,相應地也催生了對更多文職人員的需求。女性的工資通常只有男性的一半甚至更少,這讓企業更願意僱傭女性。而對女性來說,打字和速記崗位的薪水比工廠高出十倍不止,因此她們也開始對辦公室工作心嚮往之。這使得美國文職人員中女性的比例,從1874年的不足4%,激增至1900年的75%。到了1920年,比例更升至92%。

肖爾斯在1890年去世前曾說:「我確實覺得自己為那些一直辛苦勞作的女性做了一些事情。打字機能幫她們更容易地謀生。早年我或許不確定這台機器到底有多少價值,但現在我看得很清楚,它對人類、尤其是對女性來說,確實是一大福祉。」

另見

  • 德沃夏克鍵盤
  • 键盘布局

註釋
腳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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