豹2PL戰車()是波蘭陸軍現役的主力戰車,由波蘭軍備集團與德國萊茵金屬公司合作,將該國自聯邦國防軍取得的豹2A4戰車翻修升級而成。全案於2015年12月簽約,預定改裝的142輛戰車即波蘭陸軍手中全部的豹2A4,這批車製造於1985年至1987年間,接收時已服役逾30年。
改裝的核心是在單車成本、戰車重量與作戰價值三者間取得折衷。最硬的一道限制是戰鬥全重不得超過60公噸,一旦突破就得連帶更換整套懸吊。在此框架下,增重的4公噸有約四分之三用於強化砲塔的防彈能力,車體裝甲則放棄不動。其餘項目包括將砲塔驅動與火砲穩定系統由油壓改為全電式、換裝波蘭製第三代熱像機、使火砲能發射DM63A1次口徑穿甲彈與DM11可程式化榴彈、導入CAN匯流排,以及加裝17千瓦的輔助動力裝置與駕駛用倒車攝影機。萊茵金屬稱改裝後的戰車相當於德國的豹2A5或2A6。
原型車於2018年完成,因測試一再延長,首兩輛到2020年5月底才交付部隊。全案進度嚴重落後:原訂2020年完成的128輛,至2021年12月只交付18輛,僅及全案142輛的12.7%;至2025年3月28日累計改裝82輛,預估完工期已推遲至2027年。合約金額則自24.15億茲羅提兩度追加至32.9億茲羅提。
2022年對本案的審計給予負面評價,認為波蘭國防部長與軍備監察局在準備與締約階段未評估其他可行方案,也未釐清承包商端的潛在風險,並指其專家判斷2023年7月的完工期限並不實際,全案要到2027年至2028年才可能結束。2024年7月,卡托維茲地區檢察署起訴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的7名管理層與監事會成員,指其明知公司不具備履約能力仍於2015年簽約。此外,波蘭於俄烏戰爭期間將14輛豹2A4捐予烏克蘭,改裝總數因而正在協商下修。
負責設計的工程團隊認為,此案以相對低廉的投入與有限的結構改動,就把戰車提升到第三代半的水準,但自我遮蔽與軟殺、硬殺等主動防護系統並未納入,是唯一未達該級標準的項目。改裝亦未加裝,通信裝備同樣維持原狀。
研製背景
緣起與締約
波蘭陸軍的豹2A4分兩批取得,第一批128輛於2002年8月至2003年6月間自聯邦國防軍庫存移交,第二批則在2014年5月至2015年11月間隨105輛豹2A5一併運抵,內含14輛豹2A4。接收首批戰車後,使用經驗逐漸凝聚出對新車的需求,國內業界三年後展開分析與概念研究,但真正著手擬定計畫與範圍要到2012年年中,由陸軍司令部提出初步需求,並將案名定為「豹2PL」。
之所以非找德方合作不可,在於豹2A4的設計文件著作權由萊茵金屬防務與克勞斯-瑪菲·威格曼兩家德國企業持有,波蘭加入豹2用戶國組織後也須與文件權利的授權代表合作,這使全案無法完全波蘭化。有評論指出,波蘭國防部即使想自行改良戰車也做不到,正是因為原製造商保留了智慧財產權。
當時規劃了兩種改裝方案。基本方案涵蓋以電動取代油壓的砲塔驅動與火砲穩定裝置、加裝輔助動力裝置、換裝新型熱像機以升級光電系統、改良駕駛席,以及新的防爆、防火與防雷套件。擴充方案則在此之上再加入戰場管理系統、砲塔頂遙控武器站、新型彈藥、乘員艙與駕駛艙空調,以及電子設備冷卻模組的升級。
改裝案於2012年12月正式列入《波蘭武裝部隊2013年至2022年技術現代化計畫》。2013年3月邀請廠商參與技術對話,至同年8月結束,10月公開招標。三個團隊表達參與意願:波茲南軍用汽車廠、第2軍用通信廠與萊茵金屬陸上系統公司組成的聯盟;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機械裝置研究發展中心(OBRUM)與波蘭國防控股公司組成的聯盟;以及PCO與阿瑟爾桑電子公司組成的聯盟。最終只有第二個聯盟遞出正式標書,波蘭軍備監察局遂與其展開談判,外方夥伴為克勞斯-瑪菲·威格曼。該聯盟於2014年12月提出以外方技術為基礎的最終方案,但2015年招標因形式瑕疵與波蘭產業參與度過低而中止。有評論認為,克勞斯-瑪菲·威格曼出局另有政治因素:2015年10月波蘭政權更迭,新政府高度側重扶植本國產業,而該公司的方案波蘭化程度不足。
同年波蘭改將改裝工作交由波蘭軍備集團執行,11月遞交最終報價並進入談判。談判於2015年12月28日結束,當日在波蘭軍備集團位於拉多姆的總部,於國防部次長巴爾托什·科夫納茨基見證下,軍備監察局與波蘭軍備集團、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組成的聯盟簽約,內容為改裝128輛豹2並保留再增14輛的選擇權,金額24.15億茲羅提;簽字人為軍備監察局局長亞當·杜達准將,以及聯盟方的波蘭軍備集團總裁阿爾卡迪烏什·希夫科與董事馬切伊·萊夫-米爾斯基、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總裁亞當·亞尼克與董事茲比格涅夫·休烏塔。合約要求128輛須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選擇權的14輛則在2021年11月30日前。承包商在改裝範圍之外,還須為每一輛車施行砲塔、底盤與屬具的F6檢修並恢復其技術妥善,就整輛改裝完成的戰車提供保固,另須把訓練用的模擬器與訓練器一併升級到2PL版本。同日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另與波茲南軍用汽車廠簽約。同一時期,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與波蘭軍備集團在兩家德國原廠中推薦了萊茵金屬陸上系統公司,此議獲軍備監察局接受;聯盟提交的報價原本也納入土耳其阿瑟爾桑與德國克勞斯-瑪菲·威格曼(含兩種改裝方案)等外國夥伴的參與。萊茵金屬稱其在本案的訂單總量約2.2億歐元,另有報導指其與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簽署的分包合約為1.3億歐元。2018年6月20日簽署附約,動用該選擇權,改裝總數增至142輛,即波蘭陸軍全部的豹2A4,合約金額增加3.058億茲羅提至27.21億茲羅提。
方案比較
承包團隊在評估時,先將豹2A4的戰技參數與第三代半戰車的標準逐項對照,得出九個可能的改裝領域,其中自動裝彈機與乘員艙不置彈兩項因車體與砲塔的既有結構而無從實現。波蘭國內業界能提供的方案,包括以ERAWA爆炸反應裝甲強化防護、「眼鏡蛇」輔助動力機組、SSP-OBRA-3自我遮蔽系統,以及PCO的KLW-1「阿斯忒里亞」熱像機與KDN-1T「倪克斯」倒車攝影機。工程團隊指出,ERAWA模組能以九成以上的覆蓋率密實包覆受保護區域且無死角,防護效果受傾角影響較小,對外形方正的豹2A4尤其合用,但其爆震對豹2A4所用的喬巴姆式特種裝甲有何影響仍待試驗,因為封閉鋼板僅約50公釐厚,未必足以維持夾層結構的剛性。
外方提出的兩套完整套件則各有難處。萊茵金屬以MBT Revolution為豹2A4的全套改裝選項,優點是可直接整合於豹2A4而無須先提升到豹2A5標準,但改裝後戰車超出60公噸上限,勢必連帶更換傳動、平衡臂、扭力桿與避震器,成本大幅上升。克勞斯-瑪菲·威格曼提出的豹2A7V則以豹2A5為基礎,豹2A4須先改動火砲防盾座、將EMES-15瞄準具安裝座上移約30公分、改變車長全景觀測儀的安裝位置並更換側傳動與懸吊,同樣既昂貴又逾重。最終定案是這兩類方案的折衷。
設計
豹2PL是第三代主力戰車,用於奪取與確保地面,並以車載武器支援機械化與摩托化分隊在任何天候與晝夜條件下的行動。改裝定案的主要範圍為:在維持60公噸自重上限的前提下提高砲塔的防彈能力;以豹2A5以降已採用的全電式系統取代油壓式武器穩定裝置;為砲手瞄準具與車長全景觀測儀加裝第三代熱像機;使火砲能發射DM11可程式化彈藥與DM53、DM63次口徑彈;導入對乘員無害的滅火與防爆系統;整合輔助動力機組;改善乘員安全;以及加裝駕駛用倒車攝影機。未列入改裝的其餘系統,則依戰車使用維護手冊在相當於大修的F6等級上更換或修復,其中動力包件的翻修由波茲南軍用汽車廠負責。
防護力
改裝將砲塔的防彈能力提升到超越豹2A5的水準,作法是在砲塔四周加掛IBD德森羅特工程公司設計的外置式模組化裝甲。裝甲的配置刻意補上EMES-15瞄準具處的缺口,除該處之外並未更動原有的特種裝甲夾層,且仍讓駕駛在砲塔轉到任何角度時都能脫離車輛。增重的4公噸中約有四分之三用在砲塔。車體與底盤則未加裝甲,原因是重量增幅過大且須控制成本。車內加裝防崩落內襯,以防裝甲被貫穿或命中時的破片與碎屑傷及乘員。附加裝甲模組與內襯的技術由IBD德森羅特工程公司提供,整備與交付則由羅索馬克公司在其授權下執行,並以波方最終能自行授權生產為目標。乘員安全另以Kidde-Deugra公司的防爆系統改善,該系統採用對乘員無害的DeuGEN-N滅火劑;滅火系統則增設新的控制面板與滅火瓶。
的專家加韋烏·維希涅夫斯基()分析,受60公噸上限所限,豹2PL既未加強車體正面,砲塔頂部也未比照西班牙的豹2A6E、希臘的豹2A6HEL與瑞典的Strv 122加裝頂部裝甲,否則勢必超重,連帶得對行走系統乃至部分動力系統施以昂貴的改動。他並指出,砲塔正面裝甲仍會留下若干抗彈能力略低的區域,情形與豹2A4相同,起因是砲盾與EMES-15瞄準具的安裝凹槽。即便如此,他認為在必須把戰鬥全重壓在60公噸以內的前提下,把附加裝甲用在最易中彈的表面,整個強化構想仍屬合理且考慮得相當周全。至於PT-91等波蘭裝甲車輛所用的OBRA自我遮蔽系統會否加裝,他撰稿時尚不明朗;該系統能有效對抗雷射導引的反戰車飛彈,而俄軍最新、威脅最大的9M120與9M133等飛彈正屬此類,故加裝有其道理,可視為先進主動防護系統的某種替代,因為後者的安裝費用遠超本案預算。
火力
主要武裝仍是萊茵金屬120公釐44倍徑滑膛砲,但經修改以發射新型彈藥,即DM63A1次口徑穿甲彈與裝有可程式化引信的DM11榴彈。DM63A1的膛壓與後座力較大,須據以改造後座機構,退殼底承接器亦一併更動;為使用DM11,砲閂內導入了彈藥的程式設定裝置。此外更換了左右駐退機、復進機與後座指示器,火控系統一併改良,並加裝火砲的電子擊發機構。此一領域由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與萊茵金屬武器彈藥公司合作,波方並取得該型火砲的維修與改裝授權。副武裝的MG3通用機槍未予更換。國防部答覆國會質詢時,對改裝範圍一律只說火砲已可使用「新型彈藥」,未點名彈種,並稱詳細的改裝範圍載於機密文件。梅斯科公司依2005年至2017年的合約,已供應波蘭陸軍豹2用的120公釐國產彈藥,含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及其訓練彈。
維希涅夫斯基認為,波蘭裝甲部隊當時最嚴重的問題是缺乏現代化的次口徑穿甲彈:現用的DM33A1與Pz-531就穿甲能力而言,對多數俄軍戰車已「效果不彰」,故在國內開始生產現代化的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實屬改裝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他並指出,未在本案中一併處理豹2A5近年的加裝需求是「嚴重的錯誤」,該型車至少應換上與豹2PL相同的PERI-R17A3車長觀測儀與OBRA系統,長遠來看兩型車都應配備戰場管理系統。
火砲穩定與砲塔驅動則由油壓式的WNA-22H換成全電式的EWNA,與豹2A5以降者相同。該系統由防務公司提供技術,與布馬爾-米庫爾奇采機械廠負責生產與交付。改用電動的好處除了車內發熱較少、行進間能穩住砲塔與火砲之外,也預留了日後加裝戰場管理系統與寬頻通信所需的電力餘裕。
觀瞄與電子系統
砲手與車長的觀測瞄準裝置換上了PCO生產的波蘭製第三代熱像機,每輛車兩具。該廠為此案開發了三種攝影機:裝於EMES砲手瞄準具的KLW-1E「阿斯忒里亞」、裝於PERI R17車長觀測儀的KLW-1P,以及駕駛用的KDN-1T「倪克斯」晝夜倒車攝影機。阿斯忒里亞系列採用致冷型偵測器,工作波段為7.7至9.4微米,此前已裝在PT-91戰車與羅索馬克輪型裝甲車上。車長的PERI R17A1觀測頭另改為附雷射測距儀的型式,與最新的豹2A7所用者相同;其升級與維修由PCO會同亨索爾特光電公司執行。
車內加裝新的CCMS車長控制台,並升級RPP控制與測試模組,使車長得以管理與檢測砲塔各系統,並在EMES-15A1砲手瞄準具與PERI-R17A3L4CP車長觀測儀之間轉傳影像。改裝後的戰車也具備獵殲模式的能力。車上另換裝CAN匯流排介面的串列通信匯流排,把所有數位電子模組串接起來。
改裝並未納入戰場管理系統,對既有的通信裝備亦未作任何規劃,包括加裝寬頻數位鏈路在內;報導認為這些項目要等軍備監察局為陸軍選定最終的戰場管理系統之後,才可能以附約處理。電台維持原有的類比式SEM80/90,此點受到批評。波茲南軍用汽車廠曾在2019年的國際防務工業展上展出通信升級方案,但訂購方始終未作決定;該型電台的德國原廠已停產,維持其妥善與修理都日益困難。
動力與其他改進
動力裝置施行了全面翻修,並加裝一具17千瓦的輔助動力裝置,為新增的各系統供電,這在砲塔與火砲改用電動驅動後尤其必要。該機組由耶拿光學防務公司供應,波方取得其安裝與維護授權;該公司在2017年拿到的兩紙合約總值1060萬歐元,內含供給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的126具輔助動力機組,以及供給萊茵金屬防務的7具機組與10套電動砲塔與武器穩定系統,交付期自2017年至2020年。動力系統本身未動,仍是與豹2A4相同的MTU MB 873 Ka 501柴油引擎,輸出1500匹馬力;有評論指出,同一具引擎如今得帶動重上許多的車體。此外砲塔外增設運輸籃,牽引與救濟裝備亦配合提高到60公噸的戰鬥全重加以調整,這些工作連同為整合2PL構型而對車體與砲塔所做的改造,均由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執行。
豹2PLM1
除標準型豹2PL外,另依訂購方2018年的決定發展了豹2PLM1,其原型由德方製作,2021年1月31日交付、2月23日開始測試。兩者差異不大,豹2PLM1加裝了砲塔電子艙的主動冷卻系統,因為豹2A5這類電子設備較多的車型曾發生過熱,而豹2PL在該艙亦有新增的電子模組。其餘新功能包括冷車起動輔助、供外部電源充電的插座,以及PIX功能,可讓車長的PERI R17觀測儀依車體方向自動轉到指定位置以協助駕駛倒車;雷射測距儀則新增首、末回波的自動選擇,此一裝置豹2A5早已採用。
與同世代戰車的比較
設計團隊據此認為,全案以相對低廉的財務投入與有限的結構改動,就顯著提高了戰車的作戰價值;唯一未落實的領域是自我遮蔽與軟、硬殺系統,而波蘭國內市場已有現成且易於加裝的方案,其餘領域則都達到第三代半戰車的水準,足以佐證豹2A4改裝案的正當性。同一團隊並主張,就裝甲部隊的後勤保障與戰技參數提升而言,波蘭陸軍現役的豹2A5同樣值得比照改裝與波蘭化。
生產與服役
最初的工作時程分為五個階段:2016年1月至11月備妥基礎設施與資源;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拆解車輛、驗證狀況並施行修理;2018年1月至9月移轉技術並就試作批訓練人員;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生產並交付先導批;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量產改裝並交付。按德方的說法,1輛原型車在2017年底交付,2018年起由萊茵金屬廠內改裝5輛,另12輛在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由德方指導完成,其餘110輛則由波方主導、2020年前交付。自第18輛起波方成為主導方。
參與的波蘭軍備集團旗下企業另有波茲南軍用汽車廠(動力包件維修與豹2A5翻修)、PCO(熱像與倒車攝影機)、塔爾努夫機械廠與布馬爾-米庫爾奇采機械廠(電動砲塔驅動與穩定系統)、羅索馬克公司(砲塔附加裝甲的整備與交付),以及位於格利維采的機械裝置研究發展中心(模擬器與訓練器的維修與升級)。德方除萊茵金屬陸上系統公司擔任整合商外,尚有萊茵金屬武器彈藥公司(火砲與彈藥)、萊茵金屬防務電子公司(EMES-15瞄準具與火控系統)與空中巴士防務光電公司(PERI R-17觀測儀,該公司後更名為亨索爾特)。萊茵金屬另於2016年在華沙設立波蘭子公司,並在格利維采設辦公室,以就近支援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
2016年2月18日,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與萊茵金屬簽署細部合約,約定德方負責擬定改裝設計、會同波方編寫技術文件、製造原型車與5輛試作車並訓練波蘭技術人員及移轉技術到波蘭、協助波方啟動量產、提供必要工具與技術知識。
測試與延誤
概念設計的首版於2016年5月6日送交軍備監察局,此後歷經數月修改,至2017年10月才定案。與首版構型相對應的展示車由萊茵金屬以自家車輛改裝,2016年的國際防務工業展上首度公開,車上不少裝置仍是模型,但在討論最終改裝套件時起了重要作用。2016年12月,一輛剛做完F6檢修的豹2A4送抵軍用裝甲與汽車技術研究所,作為改裝前的基準車接受一輪測試與測量,用以日後比對改裝帶來的性能增幅;同一輛車隨後送往德國,改造成原型車。
原型車與5輛試作車均在萊茵金屬位於下呂斯的廠區完成改裝與F6檢修,波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以取得技術知識。廠驗的第二階段已由軍備監察局指派的委員會監督,內容涵蓋部分氣候與電磁相容測試,以及驗證戰車發射DM63次口徑彈及其DM78訓練彈與DM11可程式化榴彈的射擊;這些項目因波蘭國內缺乏經認證的試驗與靶場設施而無法在本國進行。2018年6月的歐洲國際防務展上,萊茵金屬代表宣布原型車已完成廠內測試,並稱該車下週即運抵波蘭;同時透露自該年2月起已在訓練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的員工,由他們在萊茵金屬陸上系統公司監督下組裝12輛先導車。原型車於7月運抵該廠,再轉送的軍用裝甲與汽車技術研究所,8月起接受軍方驗收測試,原訂2019年2月結束。同年12月13日,萊茵金屬正式把首輛改裝完成的豹2PL交給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次週再交2輛。
測試方法要求原型車比照全新車輛跑滿2000公里的道路與越野里程,相當於和平時期約10年的使用量;波蘭陸軍豹2的年均里程約200公里,容許上限則為900公里。多數故障正是在這樣的強度下浮現。該車出廠已逾30年,先後在聯邦國防軍與波蘭陸軍服役,其傳動與行走部分雖經檢查並判定堪用,但隨里程累積故障日漸頻繁,加上車重較基型增加逾4公噸(部分靠調整扭力桿補償),測試因而屢屢中斷等待修理,早期批次的豹2零件又日益難尋。承辦的技師指出,所有故障都發生在未列入改裝的部位,連一度失靈的PERI-R17A3L4CP瞄準儀,出問題的組件也不在改裝範圍內。原型車最終跑了約2200公里,另一輛做補充測試的車再跑約500公里,合計2700公里。
送修車輛的實際狀況差距甚大:有的初估200萬茲羅提即可恢復堪用,有的(如Renk HSWL 354液壓機械變速箱故障者)則要價800萬茲羅提。這正是主合約未涵蓋F6檢修費用的後果,該筆費用按各車所需的修理與換件範圍逐輛認定。至2019年12月,全案已較原定時程落後一年。同月再簽附約,追加5.69億茲羅提,把合約總額推到32.9億茲羅提,並將全部142輛的交付期限訂在2023年7月31日,較原訂時程延後兩到三年。軍備監察局指出,承包聯盟未能達成多項重要里程碑。
除原型車測試一再延長外,波蘭方面的波蘭軍備集團與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同萊茵金屬之間的爭議亦是延誤主因;布馬爾與波茲南軍用汽車廠為爭取豹2的維修與改裝訂單已競爭近十年,直到2015年與2016年之交才劃定分工,由布馬爾負責豹2A4的翻修與2PL改裝,波茲南負責豹2A5的全面支援。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亦拖慢了測試。2020年4月,原型車仍未取得訂購方的完全認可,補充測試至同年5月8日方正式結束。
交付
2020年5月28日,波蘭軍備集團宣布首兩輛豹2PL正式通過驗收,這兩輛屬試作批,2018年12月即由德方交抵波蘭;至該月底累計5輛。驗收在格利維采的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廠內完成,車輛隨即撥交駐的。同年的上首度公開展出移交軍方的量產車之一,該車屬該旅的豹2訓練中心所有。2020年9月,接收頭兩輛。國防部指出,截至2020年10月30日共交付8輛,其中6輛撥給隸屬第10裝甲騎兵旅的豹2訓練中心,2輛撥給駐韋索瓦的第1華沙裝甲旅;這些車都是由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在萊茵金屬陸上系統公司的技術支援下於波蘭境內改裝。
2021年12月,隨著最後2輛交付,第1華沙裝甲旅遂擁有14輛,成軍首個滿編的豹2PL戰車連;這14輛中6輛在2020年交付、8輛在2021年交付;同期第10裝甲騎兵旅的豹2訓練中心則已於2020年收到6輛。第1華沙裝甲旅原本只是豹2A4的次要用戶,在第1戰車營編有一個14輛的連,該連的車輛起初僅列為主合約的選擇權。有評論指出,簽約近五年後所慶祝的不過是兩個排的交車,距離成建制的連、營仍有距離。
交付速度長期落後。2021年7月16日時全案只交出10輛;首批豹2A4早在2019年就抽離部隊送廠拆解,使第1與第10兩個裝甲旅的戰車營長期缺編。智慧財產權爭議至2020年底才解決。此後產能才逐步拉升,2022年交付20輛、2023年18輛,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稱這得益於各階段作業流程的整體優化。截至2024年1月累計61輛,同年12月為76輛,另52輛待改裝。至2025年3月28日,累計改裝82輛,官方稱其標準為2PLM1。同年該廠依與波蘭軍備署及第4地區後勤基地的合約,預定改裝豹2A4並將既有的豹2PL翻修至2PLM1構型,兩者合計約40輛;改裝合約的預定完工年份為2027年。
官方審計與究責
國防部在2020年5月答覆國會質詢時,把延誤主因歸給承包商,指其未依約按時完成任務,尤以原型車測試為然,且對履約風險的評估失當。
波蘭最高審計院在2022年的國防預算審計中,另闢專節公布對本案的審計結果(案號P/21/034/KON),對國防部長與軍備監察局在準備與締約階段的作為給予負面評價,理由是未查驗採用其他改裝方案的合理性,也未釐清承包商端的潛在風險;對合約迄當時的執行情形同樣評為負面。該院把影響履約的主要障礙量化為:測試延長20個月、第一階段測試方法論的核定延宕20個月、取得豹2文件使用許可延宕29個月、恢復戰車完全技術妥善延宕33個月,以及自送件到驗證紀錄核定平均耗時37個月。截至2021年12月1日,承包商僅交付18輛,佔合約數的12.7%;除交車落後外,模擬器與訓練器的升級、完整技術文件的編製與移交,以及以服務後勤中心為基礎的後勤支援體系,承包商均未履行。審計院並指出,改裝所需工時較締約時核定的水準暴增約135%,承包商又另行認定了一批原先未納入改裝流程的「新」作業,據此估算的合約價值已達33億茲羅提;軍備監察局則已就逾期交付累計課處約6930萬茲羅提的違約金。該院委聘的專家認為,合約所定2023年7月31日的完工期限並不實際,若維持既有進度,全案要到2027年至2028年才可能完成,既生的延誤已無從追回。
2024年7月15日,卡托維茲地區檢察署經濟犯罪組向法院提起公訴,被告為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的7名董事會與監事會成員。檢方指其未盡職責,明知公司欠缺履約的準備與能力,仍於2015年與國庫代表軍備監察局簽下128輛豹2A4的改裝與恢復技術妥善合約,涉犯波蘭刑法第296條第1項、第3項與第1a項的背信罪。檢方認定該公司因此已受鉅額財產損害,金額至少為38,582,170.69茲羅提,另使公司面臨至少215,885,425.50茲羅提重大財產損害的直接危險;被告已被課以財產具保並就其財產施以保全,若定罪最重可判10年徒刑。有評論指出,這些延誤已成為波德防務合作的一個次要爭點,質疑者傾向把責任推給德方夥伴萊茵金屬。
定位與後續
豹2PL的交付進度長期落後,適逢波蘭大舉外購新戰車。2022年至2024年間波蘭陸軍接收了116輛M1A1艾布蘭與84輛K2,2025年至2026年另計畫引進250輛M1A2與96輛K2。有評論認為,波蘭2021年宣布自2022年起大量採購M1A2 SEPv3之後,豹2PL遲遲交不出車,令外界質疑本國國防工業與能直接供貨外國廠商競爭的能力。第1華沙裝甲旅預定改換M1A2 SEPv3,其現有的豹2A5原屬駐扎甘的第34裝甲騎兵旅,2017年至2019年間才移交該旅。至2026年底,波蘭陸軍預計將擁有779輛現代戰車,包括116輛M1A1FEP、250輛M1A2 SEPv3、180輛K2與233輛豹2;其中的豹2A4正由本國國防工業改裝為較先進、也較貼合本國需求與產業能力的2PL與2PLM1構型。
俄烏戰爭爆發後,波蘭於2023年1月宣布向烏克蘭移交一個連的豹2;當時波蘭共有242輛豹2。依部長會議決議、國防部長決定與武裝部隊總司令的作戰命令,波蘭累計捐予烏克蘭14輛豹2A4,改裝總數因而下修,相關的結算附約至2025年4月仍在協商。同年4月,波、德、烏三國國防部長簽署備忘錄,決定在格利維采的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設立烏克蘭豹2的維修中心,選址理由之一正是該廠既已承擔豹2PL與2PL/M1的改裝,具備相應基礎設施;年度成本估計為1.5億至2億歐元。該中心起步緩慢,肇因於零件短缺。布馬爾-瓦本迪機械廠將問題歸咎於豹2的兩家德國原廠,稱其拒絕分享各部件的智慧財產權,導致零件短缺並推高修理成本;德方廠商則反控波方向盟國超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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