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不可移动文物列表

本列表列举中国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境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别政府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认定、公布的各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含文物保护单位)。

概况
截至当前,鼎湖区境内已公布的各级不可移动文物达120余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未公布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鼎湖区境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古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两大类为主,以宗祠建筑居多,文物年代以清代、民国时期为主。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鼎湖区境内现有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4处,分别属第二、三、四批。公布情况见下表。

肇庆市文物保护单位
鼎湖区境内现有肇庆市文物保护单位23处,分别属第三、五、六、七批。公布情况见下表。

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2012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束后,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首次公布在普查中认定的112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含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22处)。2024年,肇庆市鼎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补充公布在三普中已调查登记但尚未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10处。

名录
附录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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