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春兰(),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锡伯族女电影导演、编剧,一级导演。广春兰1966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1976年进入南京电影制片厂开始其导演生涯,1983年进入天山电影制片厂,2003年退休。广春兰曾当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广春兰作为导演拍摄20余部电影,以新疆题材剧多,其中《不当演员的姑娘》《买买提外传》《良心》《真心》等影片在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影金鸡奖等评选中获奖,《火焰山来的鼓手》《神秘驼队》等影片参加开罗国际电影节、柏林国际电影节等国际电影节。
生涯
早年生涯
广春兰的家庭是锡伯族家庭,父亲颖登额是伊宁县首任警察局局长,外祖父是锡伯族英雄扎拉丰阿。中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2月28日,广春兰出生于新疆省伊宁县(今伊宁市内)。广春兰之所以“姓”广,是因为随其同母异父的姐姐广玉清的“姓氏”。名“春兰”则是父亲希望广春兰能和慈禧(兰贵人)一样有所作为。幼时的广春兰没在伊宁生活太久,便因父亲的离职,跟随家庭回到察布查尔纳达齐牛录(七牛录)生活,并在此入学。
1950年,广春兰跟随已经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姐姐广玉清前往甘肃省兰州市。在兰州,广春兰掌握了汉语,也在兰州军区部队大院第一次接触到电影——《》。同时,广春兰在照顾她的俄国家庭处接受到最初的文化启蒙。
返回新疆
《宝贝》的全国上映让广春兰小有名气。随即,广春兰被天山电影制片厂从南京电影制片厂借调,广春兰得以返回新疆。返回新疆的决定最终导致广春兰与丈夫离婚。整个1980年代,广春兰基本维持一年拍摄一部电影的速度。这些电影多以新疆题材为主,涉及西部片、喜剧片、歌舞片等多种类型。在新疆,广春兰执导的首部电影是1981年上映的《幸福之歌》,这是广春兰首部新疆本土电影,也是天山电影制片厂基本独立完成摄制的电影。电影上映后获得50余万元人民币的盈余。
1982年,广春兰执导以揭露买卖婚姻为主题的《热娜的婚事》,在新疆受到欢迎,获得71万余元人民币的盈余,成为天山电影制片厂1980年代收益第一的电影。歌舞片、伤痕电影《不当演员的姑娘》是广春兰拍摄的第三部新疆题材电影,广春兰称此片为预备多年后“尝试迈步的开始”。《不当演员的姑娘》既卖座又叫好,让广春兰名声鹊起。电影不仅获得收益60余万元人民币,还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副部长丁峤称为是“好影片”,该片也获得文化部1983年优秀影片奖荣誉奖。广春兰也因此片获得参加电影团前往香港的机会。在1992年第42届柏林国际电影节中,获得儿童评审团奖。1993年,因拍摄《火焰山来的鼓手》,广春兰前往德国、台湾等地参加颁奖典礼或电影展。此时期,广春兰还拍摄《快乐天使》《戴口罩的小狗》等儿童片。同年,广春兰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选拔的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90年,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批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管理的1988年-1994年第二批自治区优秀专家,广春兰为其中之一。同年,广春兰当选新疆电影家协会副主席。1992年,广春兰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作品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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