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学生关闭电梯广告事件,又名孔均猷关闭电梯广告事件,或“关音菩萨”事件。是指2025年11月前后,上海大学学生孔均猷(大部分媒体称其为孔同学)发布视频称,其使用网购的电梯广告屏“通用钥匙”,关闭住宅小区内100多台电梯广告屏后引发讨论的事件。
相关报道将该事件与电梯广告扰民、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业主知情权以及个人维权边界等问题联系起来。孔均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该行为源于其大学课程作业,并希望引起公众对电梯广告收益公开和归属透明等问题的关注。事件传播后,部分网友支持其对电梯广告噪音的反对,也有观点认为个人擅自关闭广告屏并非合适的维权方式。
背景
电梯广告是中国大陆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中常见的广告形式。由于电梯空间狭小、乘客难以回避,电梯广告的声音、内容和播放频率长期引发居民投诉。新华社2022年曾报道,部分电梯广告存在内容刺激、声音扰民和投放流程不清等问题。
在中国大陆住宅小区治理中,电梯广告通常涉及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亦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据上观新闻、解放日报报道,孔均猷早在2020年前后即曾因居住小区电梯广告噪音问题尝试联系业主维权;相关诉求提出后,小区物业曾将广告收入和用途进行公示。2025年暑假,孔均猷和同学在推进课程作业和相关项目时,曾走访不同小区,了解居民对电梯广告的态度,并使用分贝测量仪记录部分电梯广告的播放音量。 报道称,其测量结果显示部分电梯广告超过50分贝,个别广告超过80分贝,并以《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限值作为参照。
Sixth Tone 报道称,孔均猷在行动前曾走访上海嘉定区十多个住宅小区,并采访居民对关闭电梯广告屏的看法。报道中,不同年龄和身份的居民对电梯广告的反应并不一致,有人认为广告噪音影响日常乘梯,也有人表示并未特别注意或可以接受内容更多样的广告。
事件经过
2025年11月初,孔均猷在社交平台发布关闭电梯广告屏的视频。上观新闻、解放日报报道称,该视频题为“我关掉了100台吵人的电梯广告”;视频中,孔均猷称自己使用一把六七元网购来的通用钥匙,关闭住宅小区内100多台电梯广告屏。Sixth Tone 报道称,孔均猷拍摄了为期五天的行动,并将视频发布到多个平台;相关视频后续曾在平台传播中受到限制,孔均猷随后重新上传。
公众反应
事件传播后,部分网友支持孔均猷反对电梯广告噪音的行为,并称其为“关音菩萨”、“电梯侠”等。也有观点认为,广告商付费投放广告,个人在不了解广告合同、授权关系和收益安排的情况下自行关闭广告屏并不合适。
Sixth Tone 报道称,孔均猷后续重访一处小区时发现,先前被关闭的广告屏已经恢复播放,物业方面在公告栏提示了广告收益相关信息。
后续讨论
2026年1月,新华网在关于小区公共收益治理的报道中提到,上海一名大学生用网购“通用钥匙”关掉住宅小区100多台电梯广告屏,使小区公共收益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报道将讨论扩展至小区电梯广告、公共车位、场地租赁等公共区域经营收益的归属和使用问题。
同一时期,上海、河南、黑龙江等地陆续出台或完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规定,内容涉及公共收益来源、归属、收支公示和业主监督等事项。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印发的《上海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将利用电梯轿厢、单元门厅、走廊通道等设置室内广告所得收入列为公共收入来源之一,并要求相关收支信息公示和明细备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河南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也将利用电梯、楼道、外墙、道闸等共有部分所得经营收益列入公共收益范围。
相关规范
在电梯广告专项规范方面,深圳、江苏等地已出台地方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电梯广告投放管理规范》规定,居民住宅电梯轿厢内电子广告设施宜静音;如设置音量,08:00至20:00不高于40分贝,20:00至次日08:00不高于30分贝。
江苏省地方标准《电梯广告投放管理规范》规定,住宅电梯轿厢内电子广告设施音量不应高于25分贝,并要求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定期公示电梯广告收益。
参见
- 上海大学
- 中国维权运动
- 中国学生运动史
- 社会运动
- 行为艺术
- 分众传媒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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