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貽徽(),字譽三,號小濂,又號藹餘,又號雪樵,廣西桂林府臨桂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家世與科舉
周貽徽生於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曾祖周剛;祖父周之遴,監生;父周珽,監生。母朱氏;繼母董氏。
周貽徽是嘉慶十八年(1813年)癸酉科拔貢生,同科廣西鄉試舉人,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丁丑科二甲第二十二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曾參與纂修《新疆識略》。道光二年(1822年)任壬午恩科會試同考官。
監察御史任內
以翰林院編修考選江南道監察御史,道光四年(1824年)四月奏參粵西鹽務,指全州柳浦地方奸商李秉禮、李秉綬兄弟藉引行私,地方官因李秉禮為原任左副都御史李宗瀚之父,礙於情面不肯究辦,六月以倉場衙門經紀領買豆石津貼不均、互相滋訟,奏請敕交刑部查辦。上諭:「御史周貽徽奏經紀領買豆石津貼不均、互相滋訟,請旨查辦一摺,所奏是。著交刑部即將該經紀等提集到案,迅速審明確實,按律定擬。」,七月奏請將逆案捐軀各員編入昭忠列傳,閏七月上摺請編纂昭忠列傳以揚忠節。
道光七年(1827年)十二月起為福建道監察御史,道光十年(1830年)十月吏部以服滿起復之原任福建道監察御史帶領引見,奉諭旨仍補授福建道監察御史,十一月奏請寬定收糧日期並徵收本色足額,同月再奏粵西地方聚眾搶奪、捐濟情形,請飭下地方官隨時拿禁。
戶科給事中任內
道光十一年(1831年)改戶科給事中,三月奏革役更名許誠祿仍在原倉充當花戶,與張老把持壟斷、攬買包放,請解交刑部審辦,同年十月以戶科給事中稽查海運倉,奏報已革花戶把持勒索,請旨飭拿究辦。
道光十二年(1832年)六月連上兩摺:一請飭查外官徇蔽不職、嚴加澄汰;一特參山西巡撫阿勒清阿吏治廢弛不能振作,同年八月任壬辰科順天鄉試同考官。
在給事中任內,曾因未據實參劾失儀之左副都御史德厚、蔣祥墀,與覺羅明奎、孫善寶等一併降二級留任,不准抵銷。
在監察御史任內,曾就廣西鹽務上奏條陳。其時臨桂縣等處埠商運鹽,因灘河阻淺,引課滯銷,改大包為小包。周貽徽以改包恐有夾私情弊,奏請飭禁。道光四年(1824年)周貽徽復奏參粵西商人李秉禮、李秉綬兄弟開設鹽埠,於全州柳浦地方開廠,在額引外夾帶私鹽,並稱地方官因李秉禮為原任左副都御史李宗瀚之父,礙於情面不肯究辦。又奏請停止粵省鹽價加價。道光帝命兩廣總督阮元會同廣西巡撫康紹鏞秉公確查。經阮元等查明,粵西商人實無夾帶私鹽及賄囑消弭情弊,海洋加價亦久經奏停,所奏均毋庸議。惟臨桂至柳浦一路改包運行,雖向來如此,但恐藉此影射,應不准改包以杜朦混。道光七年(1827年)兩廣總督李鴻賓等以該埠運道灘多,大包轉運實多不便,奏請仍循舊章,每一大包分築三小包。戶部議覆准行。
在京師期間,與同年德興(號臨皋)、余毓祥(號夢巖)、李鈞(號夢韶)等時有雅集。中秋後三日,諸人小集寓齋,賦詩誌別。
道光十三年(1833年)三月改工科掌印給事中,同年十二月改四川鹽茶道。
外任四川
在蜀期間,與蜀中名士李惺(號西漚)等過從甚密,為其刊行之《詩經通論》作序。
道光十五年(1835年)四川總督鄂山以四川按察使蘇廷玉、四川鹽茶道周貽徽辦理軍務尤為出力,奏請賞戴花翎。奉上諭:「四川按察使蘇廷玉著加恩賞戴花翎,鹽茶道周貽徽著交部從優。」。
公餘多雅集,嘗與李惺、蘇廷玉(號鼇石)、法式善(號時帆)、王庭蘭(號春綬)、張日晸(號曉瞻)、尹實夫等遊昭覺寺。與同安蘇廷玉等遊杜甫草堂,分韻賦詩。周貽徽得「吟」字,作詩云:「錦堂春如海,春郊宜縱馬。言尋少陵祠,聯襼拜堂下。緬惟締構初,草堂蓋茆瓦。即今拓幽棲,居然庇廣廈。榿陰籠竹閒,水石秀而野。寒梅初着花,瘦絕增豔治。撫景動豪情,發令總風雅。談笑驚座筵,勸酬羅杯斚。昭覺為新詠,珠玉紛盈把。」
道光十八年(1838年)七月署理四川按察使,同年九月為《仁壽縣新志》作序,秋季與李羲文(號儕農)、蘇廷玉、李宗傳(字海帆)、楊達夫諸觀察招飲浣花草堂,即席賦詩,同年其子周悳祜之妻劉氏身死,劉氏之兄劉濟昌京控,稱其妹因救夫病割傷左膀,又自抹傷咽喉,用帶圍繞脖項身死,步軍統領衙門奏交刑部審究,同年十二月成都將軍兼署四川總督凱音布盤查其署理按察使任內經管驛站錢糧,移交清楚。
在蜀時,曾以趙忠毅鐵如意屬李惺題詩。李惺作《趙忠毅鐵如意歌》,有「嵇叔夜鍛阮孚屐,名士大抵有奇癖」之句。
與山陰詩人潘諮(字少白)亦有交往。潘諮嘗與語修身克己之道,謂「無愧怍須聖人方自信,吾輩少忮求、少虛假,可不犯大愧怍耳」。又論傳經諸儒配食孔廟事,謂「傳經諸儒或概謂宜配食孔廟,或概以經師輕之,皆非也」。
道光十九年(1839年)四川總督寶興題報,周貽徽在四川鹽茶道任內經管鹽茶課稅銀數盤查無異,同年廣西巡撫梁章鉅奏報驗訊其媳自刎身死案,道光二十年(1840年)在四川鹽茶道任內審犯定罪失出,照例處分,同年二月大計卓異,署理按察使四川鹽茶道周貽徽帶領引見,奉諭旨准其卓異加一級,仍註冊回任候陞。
晚年
道光二十年(1840年)五月任光祿寺少卿,以四川總督寶興奏請暫緩交卸起程,留四川辦理交代,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正月吏部開列其職名請簡補通政使司參議,同年七月擢順天府府丞。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十二月大學士卓秉恬奏,員外郎但明倫、主事周貽徽加成捐銀,擬准捐復道員,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正月降捐道員引見,奉諭旨准其降捐道員,照例用。
丁母憂回籍,母柩在堂,鄰居失火,延燒且及。人請毀宅後垣移柩以避,周貽徽曰:「柩重大,非多人不能勝。風烈火熾,他處亦不可必保。移柩而蹈不測,是不可以為子,何以生為?」涕泣跪柩前不起。火燒宅過,鄰居皆燼,其宅獨完。
門生
周貽徽歷任道光二年壬午恩科會試同考官、道光十二年壬辰科順天鄉試同考官,門下多名士。據硃卷記載,出其門者包括崇綺、郝瀛、李德良、李德坊、舒樺、慶樟、楊景孟等。
其他
周貽徽亦工書畫鑑賞。曾為海帆先生攜來之宋人張即之(號樗寮)書蹟作跋,謂其「-{丰}-骨魄力直接唐人」,並與夢樓先生(王文治)、與九先生等評鑑意見相印證,以為此蹟「實有唐人風力」。
家族
妻邱氏。子四人:周悳禮、周悳祐、周悳祜、周悳祚。周悳祜,生員,以軍功選雲南麻哈州知州。周悳祚,字受田,號岱霖,生於嘉慶二十年(1815年),道光十五年(1835年)乙未恩科舉人,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考取內閣中書,官至四川敘州府知府。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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