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绩勋章(Legion of Merit,简称 LOM)是美国武装部队的一项军事奖项,旨在表彰在执行卓越服务和取得杰出成就时表现出异常优异行为的人员。该勋章颁发给美国八个制服部队的成员,同时也授予外国政府的军事和政治人物。
功绩勋章(司令官级)是美国仅有的两项以形式颁发的军事勋奖之一(另一项为荣誉勋章),也是美国唯一一项可以分级颁发的军事勋奖(非常类似于或某些功绩勋章),不过包含领绶的级别仅授予非美国国籍人员。
功绩勋章在所有美国军事奖项的中位列第七,佩戴在之后、飞行优异十字勋章之前。 在美军的当代实际应用中,功绩勋章通常授予陆军、海军陆战队、空军和空间军的将级军官以及,以及海军和海岸警卫队的与,这些军官通常在其各自军种中担任高级指挥职务或极高级参谋职务。该勋章也可授予较低军衔的军官、高级准尉(通常是担任指挥职务的五级首席准尉),以及极高级的士兵(通常为陆军中的与美国陆军总军士长、海军中的与、空军中的与、空间军中的与,以及海军陆战队中的),但这些情况较为少见,通常属于特例,具体情况因军种而异。
授予功绩勋章的权限仅保留给薪级为O-9及以上(即中将、海军中将)的将领、国防部助理军种部长或级别及以上的文职人员,或者国土安全部中对美国海岸警卫队拥有直接监督权的同等部长级文职人员。
授奖标准
根据《陆军条例 672-7》(Army Regulation 672-7)中所述的标准,总司令级、司令官级、军官级和军团员级这四个级别仅授予外国军队的成员,并根据获奖者的相对军衔或职位进行如下划分:
:#总司令级(Chief Commander):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然而,这一级别曾由罗斯福总统授予部分盟军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区司令官,通常是因为他们指挥了联合两栖登陆或入侵行动。(根据1942年10月29日的第3b条,总统拥有此项权力。)
:#司令官级(Commander):相当于美国军队的参谋长(总参谋长)或更高职位,但未达到国家元首级别。
:#军官级(Officer):相当于美国军队参谋长以下的将级军官;在相当于美国军队中通常由将级军官出任的职位上服役的或同等军衔(例如海军或海岸警卫队的);或是。
:#军团员级(Legionnaire):所有未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获奖者。
当功绩勋章授予美国制服部队成员时,不区分级别。其授奖标准为“在执行卓越服务和取得杰出成就时表现出异常优异的行为”,通常专门留给 O-6 级别及以上的高级军官,这往往与担任高级领导/指挥职务或其他负有重大责任的高级职位相关。
- 履职表现必须达到足以使关键个人因以显而易见的卓越方式提供服务而获得认可的程度。
- 仅履行其军衔、兵种、专业或职务所规定的常规职责,以及个人的日常经验,均不能作为授予该奖项的充分理由。
- 对于与实际战争无关的服务,“关键个人”这一词汇所适用的职位范围比战时更窄,且需要有取得重大成就的证据。
- 在和平时期,其服务应当具有特殊要求的性质,或者是运用前所未有且显然卓越的方式来执行极度艰巨的职责。
- 然而,如果在一系列重要职位上表现出异常优异的服务,也可以凭借该功绩累积获得授奖理由。
该勋章的级别划分和外观设计受到了法国荣誉军团勋章(Légion d'honneur)的影响。
历史
第二次世界大战
尽管早在1937年9月就有人提出设立一枚功绩服务奖章的建议,但并未采取任何正式行动来予以批准。
在1941年12月24日致军需总长(Quartermaster General,简称 QMG)的一封信中,正式要求启动设立功绩服务奖章的行动,并要求在勋章获批设立时提供设计方案。由以及军需总长办公室准备的候选设计方案,于1942年1月5日由军需总长提交给助理人事参谋长(赫德上校,Colonel Heard)。
助理参谋长(G-1)约翰·H·希尔德林准将(Brigadier General John H. Hilldring)在1942年4月3日给军需总长的答复中指出,陆军部长已经批准了军需总长推荐的设计。一旦授权该勋章的立法正式颁布为法律,“功绩勋章”(Legion of Merit,此为更改后的名称)的设计就将立即准备就绪并投入颁发。(另一枚同样名为的独立奖章于1969年另行设立。)
1942年7月20日的一项国会法案(第77届国会公法第671号,第508章,第2期会)正式设立了功绩勋章,并规定该奖章“应具有合适的附属饰物和标志,且级别不得超过四级。总统可在其规定的规则和条例下,将其授予:
:(a) 美国武装部队以及菲律宾自治领政府的人员,以及
:(b) 自总统于1939年9月8日宣布进入紧急状态以来,在执行卓越服务中因异常优异的行为而建立杰出功勋的友好外国军队的人员。”
该奖章在1942年8月5日的陆军部第40号通报中正式公布。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于1942年10月29日签署了第9260号,确立了功绩勋章的颁发规则,并规定该奖项必须获得总统的批准。
随着1942年11月北非战役的展开,数名美国军官被授予了军官级功绩勋章。其中的获奖者之一包括未来的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此后不久,功绩勋章的授奖条例进行了修订,规定不再向美国军事人员授予军团员级以上的级别。
功绩勋章在设计上与法国的荣誉军团勋章非常相似,均采用了五辐十字的外观,且都分多个级别进行授予。然而,与荣誉军团勋章不同的是,功绩勋章仅授予军事人员。此外,它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划分多个级别、且其较高级别无法授予其本国公民的奖项。
1942年10月,巴西陆军准将成为第一位获授功绩勋章(司令官级)的人。一周后,美国海军护士团的成为美国武装部队中第一位获得功绩勋章的成员,也是第一位获此殊荣的女性。她因在防守菲律宾期间的表现而获此奖项。 也是第一位获准随勋章佩戴的功绩勋章获得者。
1943年11月26日,德黑兰会议举行前夕,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将军在埃及开罗由罗斯福总统亲自授予了功绩勋章。
1943年,应陆军参谋长乔治·C·马歇尔将军的要求,美国军事人员的授奖审批权被下放交给了美国陆军部。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总统于1955年3月15日签署了第10600号行政命令,再次对审批权限进行了修订。目前的规定包含在《[[美利坚合众国法典]]》第10卷第1121条中。因此,功绩勋章的颁发权限目前属于中将/海军中将级别或以上的将领。
与陆军以及后来的空军不同,美国海军、海军陆战队和海岸警卫队规定,功绩勋章可以带有“V”字标志,用以表示因参与战斗行动而获得的奖项。
从1942年到1944年,功绩勋章的授予涵盖了相当广泛的成就。这是因为在1944年设立铜星勋章之前,它是银星勋章之下唯一可用于表彰战斗英勇的行为的勋奖,也是杰出服务勋章之下唯一可用于表彰非战斗功绩服务的勋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自1944年2月设立铜星勋章(BSM)后,功绩勋章几乎专用于授予中校(陆军、海军陆战队和空军)或中校(海军和海岸警卫队)(O-5级别)及以上的高级军官。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功绩勋章更频繁地授予高级准尉(W-4和W-5级别)以及高级士兵(E-8和E-9级别),通常作为退休奖项。当不作为退休奖项颁发时,它最常授予薪级为 O-6 及以上的军官。
(MSM)于1969年设立,作为功绩勋章的“初级”版本,在2003年之前,它仅用于表彰非战斗服务。与功绩勋章相比,功绩勋章(MSM)的颁发频率更高,且授予军衔较低的军事人员。获授功绩勋章(MSM)的人员在陆军、空军和空间军中通常为 E-7 至 E-9、W-3 至 W-5(仅限陆军)以及 O-4 至 O-6 级别;在海军、海军陆战队和海岸警卫队中,功绩勋章(MSM)通常授予 E-9、W-4、W-5、O-5 和 O-6 级别的人员。
勋章徽章
*总司令级微章:功绩勋章总司令级悬挂在一个绿色月桂花环上,花环底部由金色蝴蝶结(玫瑰结)连接,呈穹顶状五角白星,边缘为深红色,星角反转且其V形末端带有金色小球。中央为一个由金色云彩环绕的蓝色圆盘,上面排列着13颗白星,其图案与美利坚合众国国徽上的图案相同。在花环内的每个星角之间,有向外指的交叉箭。整体宽度为。背面中央刻有“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利坚合众国)字样。常服勋表上佩戴有水平金条上的金色微型勋章。
*司令官级徽章:功绩勋章司令官级悬挂在一个绿色月桂花环上,花环底部由金色蝴蝶结(玫瑰结)连接,呈五角白星,边缘为深红色,星角反转且其V形末端带有金色小球。中央为一个由金色云彩环绕的蓝色圆盘,上面排列着13颗白星,其图案与美利坚合众国国徽上的图案相同。在花环内的每个星角之间,有向外指的交叉战箭,代表对国家的武装保护。整体宽度为。顶部V形角内的一个金色月桂花环将一个椭圆形悬挂环连接到宽度为的领绶带上。五角星的背面珐琅为白色,边缘为深红色。中央有一个用于刻获奖者姓名的圆盘,周围环绕着字样“ANNUIT COEPTIS MDCCLXXXII”:这是国徽上的格言“He [God] Has Favored Our Undertakings”(上帝眷顾我们的事业)与美国首次颁发勋章(即紫心勋章)的日期相结合。外侧饰带包含字样“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常服勋表上的水平银条上佩戴有银色的微型勋章。
:司令官级别的领绶带宽度为,由以下条纹组成:白色67101;中央深红色和白色。
*军官级徽章:功绩勋章军官级与司令官级相似,不同之处在于整体宽度为,且吊坠带有一个悬挂环,而不是用于连接绶带的花环。悬挂绶带中央佩戴有一枚宽度为的金色勋章复制品。
*军团员级徽章以及颁发给美国人员的功绩勋章:与军官级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悬挂绶带上没有勋章复制品。
所有级别的勋表宽度均为,由以下条纹组成:白色;中央深红色;以及白色。所有勋章的背面都刻有取自美利坚合众国国徽的格言“ANNUIT COEPTIS”(“上帝眷顾我们的事业”)和日期“MDCCLXXXII”(1782年),这是美国第一枚勋章——(现称为紫心勋章)的设立日期。勋表的设计也沿袭了紫心勋章勋表的图案。
;后续嘉奖
多次获得功绩勋章的记号在陆军、空军和空间军中通过来表示,而在海军、海军陆战队和海岸警卫队中则通过来表示。直到2017年, 海上军种(海军、海军陆战队和海岸警卫队)曾允许在功绩勋章上佩戴。陆军、空军和空间军则不授权在功绩勋章上使用“V”字标志。
参见
*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90302185451/http://gruntsmilitary.com/lom.shtml 功绩勋章 – 标准、背景与图片] (英文)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50901090657/http://www.mediacen.navy.mil/pubs/allhands/jan00/pg27.htm 佩戴顺序,美国海军] (英文)
{{military navigation
|name = US interservice decorations
|style = wide
|title = 美国武装部队联合勋章与奖章
|state = {}
|listclass = hlist
|group1 = 联合军事勋章
|list1 =
*
*
*
*
*
*
*
|group2 = 联合
服务奖章
|list2 =
*
*
*
*
*
*
*
*
*
*
*
*
*
*
*
*
*
*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