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定假日

美國聯邦法定假日()是指由美國聯邦政府指定、寫入《美國法典》第五編第6103條(5 U.S.C. § 6103)的法定節假日。在這些特定日子裏,所有非核心的聯邦政府機構均會暫停辦公,例如聯邦郵政服務的暫停以及與聯邦政府機構相關商業往來的間歇性中斷,而聯邦僱員則可享有帶薪假期。現時美國共有十一個常設的年度聯邦假期,此外,每逢四年一度的美國總統就職日,大華盛頓地區內(包含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馬利蘭州及維珍尼亞州部分縣市)的聯邦僱員亦會額外獲授一天法定假期,使實際立法通過的節日總數達到十二個。

從法律與憲政體制來看,這類美國聯邦法定假日雖然在坊間常被冠以「公眾假期」或「全國性節日」之名,但在法律定義上,它們並非對全美具有強制約束力的全國假期。基於美國聯邦制的架構,聯邦國會與總統的立法權限僅限於規範聯邦下轄機構、聯邦擁有的財產、聯邦僱員以及哥倫比亞特區。美國五十個州均擁有獨立的主權來制定各自的法定假期。不過在現實運作中,基於商業慣例、社會習俗及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權宜處理,銀行、學校、企業和金融市場等私人與公共機構,大多會選擇在聯邦法定假日同步休市或停工。此外,各地方政府亦經常將州立或市級假期與聯邦法定假日合併與實施。

自1870年聯邦假期首次立法以來,國會確立這些節日背後的動機各有不同。部分假期屬於「由下而上」的推動,即國會在留意到已有相當數量的州份將某個日子定為法定節日後,才跟進立法將其升格為聯邦級別;另一部分假期則是由國會主導「由上而下」確立。不論立法背景如何,每一個聯邦假期的設立,其主要目的皆在於彰顯美國歷史文化認同的特定面向,或是紀念在美國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事件。

馬丁·路德·金紀念日
1983年11月,朗奴·列根總統簽署法案,創設了「馬丁·路德·金紀念日」(Birthday of Martin Luther King, Jr.),正式結束了全美朝野對此長達十五年的激烈政治辯論。這項旨在紀念遇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博士的提案,最早於1968年他遇刺身亡後便已引入國會。在1979年11月,眾議院曾對該案進行表決,雖然獲得過半數支持,但因未能達到「暫停實施議事規則」下所需的三分之二絕對多數門檻而遭到否決。此後,隨着民間平權運動與民意輿論的全面升溫,眾議院於1983年8月2日重啟審議並順利通過法案,參議院亦在歷經漫長的辯論後於同年10月19日表決通過。列根總統隨後在白宮玫瑰園舉行了隆重的簽署儀式,讚揚金博士喚醒了美國的國家靈魂。為了讓全美各地的公共機構與私營市場有充足時間調整行政與財政行事曆,該法案採取了延後生效的安排,規定自1986年起,將每年1月的第三個星期一正式定為紀念金博士誕辰的聯邦法定假期。

總統就職日
美國總統就職日(Inauguration Day)是一項性質特殊的區域性聯邦假期。1957年1月11日,時任總統德懷特·艾森豪簽署法案,正式將每四年一度的總統就職日確立為大華盛頓特區(包括哥倫比亞特區及相鄰的馬利蘭州與維珍尼亞州部分縣市)聯邦僱員的永久帶薪假期,並規定若就職日適逢星期日,則翌日星期一可予補假。這項立法終結了以往每逢新總統就職,聯邦政府皆須逐次為僱員特批臨時假期的繁瑣行政程序,而且讓非核心的聯邦僱員放假能有效紓緩首都圈的交通壓力,並方便員工參與這一歷史性的國家典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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