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擲是一種以機械力加速物體、再將其以彈道推甩向遠處的身體動作。通常由具有可抓握前肢的動物發起,由近端肢段透過複合的動力鏈進行。對於其他動物而言,投擲的定義則較為模糊,諸如噴吐或噴灑之類的行為,可能被歸入也可能不被歸入投擲。
靈長類是動物界中最頻繁的投擲者,它們通常投擲糞便作為一種爭鬥行為。在所有靈長類中,人類無疑是最有能力的投擲者,能夠以極大的力量與準確度投擲各式各樣的投射物。在整個人類演化歷程中,人類(尤其是智人)一直將手擲投射物用於狩獵與戰爭——最初是擲石,其後是更精細的擲射武器(例如矛、斧或鏢),直到現代帶有酬載的裝置,如手榴彈、闪光弹與催淚瓦斯罐。
為克服徒手投擲的生物物理限制,人類也設計了工具以提升其投擲技術的效率。擲矛器、投石索以及各式投石機,都是著名的投擲機構範例。
隨著弓箭、以及其後以火藥為基礎的槍炮的出現,人類對投擲武器的革新基本上停止了,但徒手或藉助工具的投擲仍為娛樂目的(例如釣魚與飛靶射擊中的拋投工具)或作為一種鍛鍊的形式而延續下來。因此,投擲至今仍見於許多運動與遊戲中,如各類距離運動,準確性運動和團體運動。
演化史
投擲可追溯至兩百萬年前的直立人。 對投射物的攻擊性投擲之發展,主要是人類譜系的發展,儘管已觀察到雄性黑猩猩在爭鬥炫示時會瞄準投擲樹枝與石塊,此行為最早由珍·古德於1964年描述。所謂「累積式投擲」,即朝特定目標瞄準投擲石塊、進而逐漸堆積出石堆的行為,也曾在黑猩猩身上被描述。木鏢至遲在舊石器時代中期便已由海德堡人用於狩獵。擲矛器是舊石器時代晚期的發展,至遲在梭魯特文化(約兩萬年前)時已在使用。
人類的投擲動作經過高度優化,訓練有素的運動員,投速可接近145km/s,遠超過黑猩猩約30km/h的最高速度。 擲出的物體常可刻意使其旋轉,以獲得穩定性或空氣動力學效果。
投擲的概念通常指不藉助機械輔助而進行的動作,但機械輔助——只要不涉及化學或電能的釋放——並不會根本改變該動作的性質,因此也可視為投擲。投擲機構也將在本節中討論。
過頂投擲動作
過頂投擲動作是一種複雜的運動技能,它使全身參與一系列環環相扣的動作,從腿部開始,向上經過骨盆與軀幹,最終在手臂以一個將投射物向前推進的彈道運動達到頂點。它幾乎專門用於體育競技項目。投擲動作可分解為三個基本步驟:扣臂(後引)、加速與釋放。
動作中理想的特質會造就快速而準確的投擲。這些特質受到投擲者身體屬性的影響,例如身高、力量與柔韌度。然而,主要仍是投擲動作的力學以及投擲者協調這些動作的能力,決定了投擲的品質。由於專業選手完成此動作所需的時間極短,要判定投擲動作的理想特質相當困難。
投擲機構
投擲機構連同投射物本身,名列考古紀錄中最古老的技術造物之列。它們的大小與複雜程度差異極大,從手持且極為簡單的投矛器與投石索,到非常笨重而複雜的投石機。這兩類裝置與徒手投擲的共同點在於:對其投射物的唯一要求只是大小與重量。就此而言,它們不同於更為專門化的投擲技術,例如射箭中所發展者,後者對投射物的形狀有非常嚴格的要求。
用途
以側手(正手)進行飛盤遠距離投擲,1970年代。]]
投擲武器
投擲被用於將石塊或矛等武器擲向敵人、掠食者或獵物。
*飛刀術,將刀擲向目標的技藝
*投矛
*飛斧通常以過頂方式擲出
*回力鏢被用於狩獵
*手裏劍是日本傳統的擲射武器
*手榴彈是爆裂投擲物
*燃烧瓶
運動與遊戲
*板球、棒球、壘球
*球與棒的投擲用於雜耍
*保齡球
*飛鏢
*飛盤
*打水漂
田徑包含四個主要的投擲項目:擲鐵餅、鏈球、標槍與鉛球。擲重是第五常見的田賽投擲項目,而擲木棒則為殘障田徑所獨有。
接球與拾回,以及物品運送
人類也以合作的方式投擲,例如當投擲的對象做出互補的動作去接住時。人類也許是唯一能夠帶著這種意圖投擲的動物。人類彼此玩接球遊戲,並與狗玩拾回。相關行為衍生出一些慣用語,例如(英語中的)向某人拋一根骨頭,或把某人或某物丟給狗。
投擲的一個目的可以是把物品從自己身邊送到別人或別處,而不必離開自己所站的位置。例如,一起建造東西的人,可能會把夠小的物品互相拋擲。其中一種常見的變體是意圖丟棄某物,此時我們可能會說把某物扔掉,即使我們並未真的擲出任何東西。
非靈長類
投擲在非靈長類動物中相當罕見,但只要將其定義放寬到例如包含噴吐,便可在各種類群中找到若干例子,例如駱駝科動物、眼鏡蛇或射水魚。
象曾被觀察到投擲石塊與木頭,牠們用象鼻抓取並甩出物品,雖然缺乏靈長類的準確度,且這更常被用作對侵犯者的警告。
若願意把「丟落」視為投擲的一種特例,那麼還可納入鳥類,最著名的是禿鷲,因為已知有些物種會丟下石塊,以在地面上敲開貝殼或其他堅硬的食物來源。
虎鯨常被觀察到把海豹拋向空中,通常是以其尾鰭擊打海豹。此行為被推測純粹是為了娛樂。
延伸閲讀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