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恩·威廉森

布萊恩·威廉森(,)是一名牙買加同性戀權利活動家,也是(J-FLAG)的聯合創辦人。他是牙買加最早公開同性戀身份的男性之一,也是當地最著名的同性戀權利活動家。

威廉森出生於一個中上層階級家庭,早年曾想過在天主教會擔任神職,但最終投身運動。1990年代,他在京斯敦的新京斯敦區買下一棟公寓大樓,並在裏面開設了一家同性戀夜總會。儘管警方反對,這家夜總會仍營業了兩年。1998年,他與其他LGBT權利活動家共同創立J-FLAG,並很快成為該組織的公眾代表。他以J-FLAG代表身份在牙買加的電視和電台節目中為LGBT權利發聲。牙買加社會普遍存在強烈的反同性戀偏見,此舉引發極大敵意;J-FLAG成員接獲死亡威脅,威廉森亦在一次持刀襲擊中倖存。他曾一度離開牙買加,在加拿大和英國住了幾年,最終於2002年返回京斯敦。

2004年6月,威廉森在他自己的公寓內被熟人德懷特·海登(Dwight Hayden)殺害,威廉森生前一直向海登提供經濟援助。警方認為海登的動機是搶劫,但J-FLAG表示同性戀恐懼症可能也是行兇原因之一。海登最終被判終身監禁。威廉森遇害的消息傳出後,一群人聚集在新京斯敦慶祝他的死亡,高喊恐同口號和歌詞。與此相反,牙買加的LGBT社群為他舉行了秘密追悼會,英國的LGBT權利團體則舉行了抗議活動。

生平
威廉森出生於鄉村一個中上層階級家庭。他早年曾考慮加入天主教會擔任神父,並在蒙特哥貝為此進修,但最終放棄了這個念頭。施萊弗公開表示:「徹底調查[這宗案件]非常重要,因為有強烈迹象顯示這可能是一宗恐同襲擊。」

反應
威廉森死後,《》形容他為「牙買加最傑出的同性戀權利活動家」;BBC和《獨立報》稱他為牙買加「最著名的同性戀權利活動家」;《衛報》的則稱他為「該國同性戀權益的公眾面孔」。

J-FLAG的義工托尼·哈登(Tony Hadn)說,威廉森「非常勇敢。他從來不會想『啊,這樣做可能會給我惹麻煩』,從這個意義上說,他非常無私。」J-FLAG一名成員說:「布萊恩·威廉森是我們的馬丁·路德·金。」OutRage!的領導人出席守夜,並譴責當局打擊恐同暴力不力。出席守夜的還有綠黨的倫敦議會議員、國際特赦組織的卡羅爾·巴德(Carol Budd)、的查爾斯·安格林(Charles Anglin)、UKBlackOut的安德魯·普林斯(Andrew Prince),以及女同性戀和男同性戀移民組織的巴里·奧利裡(Barry O'Leary)。亦出席活動,演唱了《》。

在2012年一篇探討牙買加與英國恐同態度之間關係的研究中,基恩·韋斯特(Keon West)和邁爾斯·休斯通(Miles Hewstone)將威廉森遇害案列為牙買加最「突出」的反同性戀謀殺例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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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韋恩·瓊斯謀殺案

參考文獻
引用
學術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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