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南平中學

花蓮縣立南平中學(Hualien County Nanping High School)是位於花蓮縣鳳林鎮的獨立式中途學校(完全中學),於2008年10月完工啟用,僅接收女性學生。之兒少性剝削受害者,並於2020年修法後也接收12-18歲依《少事法》安置輔導之個案,除教育外,也提供安置、保護等功能。該校學生全員住校,僅隔週日得以回家,學生安置長度也不固定,短則三個月,長可至學生年滿20歲。學生在校內僅使用化名,學籍寄於其他高中(如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校史

  • 1998年5月28日: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召開研商設置中途學校事宜會議,決議在宜蘭、花蓮、台東等地籌設一所中途學校,暫時以花蓮縣政府為主管單位。
  • 1999年5月3日:花蓮縣政府於提出〈花蓮縣籌設中途學校規劃報告書〉,以每班12人為基礎,規劃容額以花蓮家扶中心家扶園的31人、基督教門諾會善牧中心中途之家少女園的22人,加上7至12年級每年級額外籌設三班,其中一班收容性侵害之受害少女,另兩班收容從事性交易之受害少女之規模,共計18班216人。教育部回覆容額以國中生為主,1999年12月31日花蓮縣政府遂將該計畫減至10班120人。2000年5月教育部又因政府政策緣故,將其增至12班144人。
  • 2001年下半年:與許嘉勇建築師事務所、宏欣營造簽約,並於2002年3月27日開工,預計於2003年3月底完工,然而至2003年7月6日工程進度僅完成56%,而宏欣營造已全面停工。
  • 2006年3月17日:經現場勘查與台灣省建築師公會鑑定結果,發現有偷工減料跡象(室內FRC隔間牆施工過程有諸多錯誤及不實之處)。
  • 2007年4月4日:重新開標,於2007年5月28日再度開工。
  • 2008年4月30日:該案經台灣花蓮地方法院判決宏欣營造應賠償花蓮縣政府63,439,217元,但花蓮縣政府錯過2003至2008年的債權保全先機,此時宏欣營造已脫產,縣政府無法追償。
  • 2008年10月23日:完工啟用。
  • 2009年2月:學生開始入學。
  • 2010年4月20日: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判斷花蓮縣政府應賠償許嘉勇建築師471,159元,雖然花蓮縣政府聘請之第三方律師認定該仲裁有瑕疵,縣政府卻仍未及時提起撤銷仲裁判斷之訴,導致國庫需全額賠償。

歷任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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