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全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由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派驻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中管高校的机构,依照党章党规、法律法规,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授权法源
在中国共产党党内,《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第四十五条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第十二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辖区内特定区域、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据此,《》第六章“派驻、派出机构”规定了派驻机构的性质和工作职责。此外,部分中共党内法规也规定了派驻机构的相应职责和权限。
列表
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
依照《》第六条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央企业
2025年,依照《》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实现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管金融企业
依照《》第六条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管高校
依照《》第六条和《》第十四条规定,2022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由国家监委向中管高校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校纪委合署办公。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出机构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等代表机关的,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可以相应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第四十三条同时规定:“派出机构在派出它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和本级党的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派出机构按照规定开展纪律检查工作,领导管辖范围内机关纪委等纪检机构的工作。”
注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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