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輪是招商局一隻已沉沒多時的客貨運輪船,主要行走廣東省到上海,途中經香港。雖然為招商局新船,但多災多難,中國政府徵用作運送軍用物資,亦給海賊所劫,1929年在香港撞上橫瀾島礁石後入水沉沒,釀成約400人喪生,至今仍為香港死傷第2嚴重的單一海難事故。
出廠
新華輪是在1921年,由英國蘇格蘭格拉斯哥造船商Messrs Napier and Miller與招商局共同製造。
自始至終,船東皆屬招商局輪船公司。
航綫
此船由出廠至沉沒的8年間主要行走香港至上海,並在多個沿海城市設中途站。
遇劫
大鵬灣海盜,自1927年行劫招商局愛仁輪後,經中英軍艦圍剿,幾個月來有所收斂,不料翌年該處海上劫案又告死灰復燃。這次遇劫的為新華輪,被劫持兩晝夜,綁票勒索,財物損失重大。
劫案經過
1928年4月12日下午3時15分,新華輪由上海出發,懸掛華旗,有300個乘客及800噸貨。4月14日傍晚7時,在福建附近,先前扮作乘客的海賊表露身份,劫持船隻。海盜逼大副賴士(Lices)交出船上9支槍及500發子彈後(一說103人),乘客300名,另載貨2,200箱(大多為年貨)。不少搭客皆為退役回鄉的士兵。Hast看到新華號向鯉魚門海峽方向前進,但太接近橫瀾島北岸,於凌晨3時40分觸礁。新華號其後後退,到橫瀾島0.25英里以外,繼續發送求救訊號,至4時15分止。與此同時,他在3時42分向香港方面拍電報,但Hast發求救訊號時對方浪費了足足20分鐘,因為香港無線電電報處(Radio Telegraph Office)一方的無線電操作員不明白所發送訊息之意,遂要求重覆,並把訊息完全拼寫,耽誤了最佳時機;他遂向政府電話部主管拍電報,第一次失敗,該操作員仍在要求重覆,Hast勃然大怒,遂再要求找電話部主管,這次就駁通了青洲燈塔的督察G. Taylor,但呈報時已近4點,即該船攔淺後約20分鐘。其後他到燈塔外燃點訊管,發出藍光。4時17分,督察Taylor回電話稱他已轉報船政署(Harbour Office)、添馬艦(HMS Tamar)、水警等此事,並通知了太古船塢的拖船。他又下令把所有繩、燈、救生圈帶到登岸台階,若有生還者登島就可派上用場。4點42分,他再致電無綫電處並傳送正式訊息 。事發後1小時內,最少4艘船隻(如開寧號、蘇州號)經過沉船位置,惟因當夜天色極暗,星月無光而毫不察覺。
Hast說最後一次仍見到新華號是4時40分;4時42分拍電報時已不見了新華號,其後他跑去登岸台階(約4-5分鐘後)會合其他職工,確定沉沒時間為4時45分並查看是否有人游到島上。Hast 5時再發報告,發至5時22分終於接通,其間拍過至少6次電報。他再回到登岸台階,但沒有人也沒有船。5時27分,海軍准將致電他,要求提供新華號的細節,他遂提供。6時45分Henry Kewsick號拖船抵達,剛好是日出時分。日出後搜救時(海軍並無出動),新華號在水中只剩下一枝旗桿頂部約9呎(2.74米)可見。拖船與燈塔以摩斯電碼的燈通訊,包括查問及回答船隻位置、有否船員消息等。最後拖船通知燈塔回航,7時25分往鯉魚門海峽駛去。7時50分添馬艦查問燈塔拖船有否抵達,Hast答有。正午12時,他在近蒲台島,橫瀾島西南偏南方1.5英里外見到有三隻有數字的竹筏,以及一隻翻轉了的救生艇,有一男人在上。下午1點後,警方抵達並嘗試接近竹筏,但浪高風急,不果。死因裁判官問新華號是否過早朝西南方偏離了原航道,Hast同意。1月29日,大副Peter Jacobsen終於作供,他是唯一生還的歐籍人士。他稱讚二副郭振暉稱職。他15日晚8時至16日凌晨0時當值,然後交更給二副,當時距橫瀾島40英里以上,至3時左右才見到橫瀾燈塔的光。在展示船隻大概位置後,他著二副在見到橫瀾島時轉告船長。大副回艙入睡,某刻發現擱淺,他遂醒來,未及看時間就已經更衣,登上艦橋(控制室),由於漆黑一片,他只認到船長及其他看不清的人。在艦橋他發現引擎仍全速運作中。船長一方面下令取出救生艇及救生筏,亦幾乎同時發出求救訊號,但沒有告知大副為何擱淺,他們之間也沒有對話。大副稱新華號有6隻救生艇,但船長下令取出時,船員都並非在原有崗位。過了一會新華號離開礁石,但仍搖搖晃晃,船長稱推進器已經沒有了,下令拋下錨。艇筏又被放置在左舷難以取出並下降的地方,右舷只降了一隻救生艇。不一會兒大副就已沖落海,幸好他抓住一張竹凳,直到翌晨9、10點左右,有漁船載他回香港仔,保住性命。
Henry Kewsick號船長J.T. Thirlwell稱16日凌晨4時45分,他接獲電話,更衣後由宿舍出發,安排船員,5時35分出發往橫瀾島北岸。他憶述天氣極差,但總算在6時半至45分間抵達並以摩斯電碼的燈與燈塔通訊。在得知沒有船員消息後,Thirlwell 駛往宋崗再往西走。離開橫瀾島時他有告知燈塔,稍駛往蒲台島發現沒有船或殘骸後,於8時15分回到香港。
無線電處操作員黎常(譯音)稱已服務無線電處13年,當中9年任操作員。1月16日他當值時間為午夜12時至翌晨8時,只有他一人當值。經夜寂靜在4點08分打破,他收到橫瀾的訊息「請電,急」(Please phone urgent)。研訊官稱燈塔管理員Hast稱黎不斷發出「重覆」一字,但黎否認。收到「請電,急」之後他到電話接線生處,叫他致電鶴咀。黎稱無線電處與橫瀾島沒有直接電話,但因鶴橫之間的電報電纜可通電話,遂可藉鶴咀通訊。2分鐘後接線生接通Hast,他要向Taylor及船政署傳訊息,內容是「凌晨3時15分,看見蒸汽船位於橫瀾島以東三英里⋯⋯」然後黎就聽不到了,故他請Hast重覆,Hast此時向黎吼叫,黎聽不明白,Hast就要求接通電話部的主管,黎照辦。接下來半小時黎不悉發生何事。4時48分,黎收到橫瀾電報,最尾是「太古拖船已發」(Taikoo tug sent)。他又照樣轉發,4時55分發到添馬艦,5時10分發到Taylor處。Taylor保證會通知船政署及水警警署。5時25分,橫瀾燈塔發出第二則電報,黎又在5時30分發至添馬艦及35分發至Taylor處。黎說通知鶴咀不是他的職責,他的職責是有海盜或船難時通知海軍準將、水警及船政司(Harbour Master)
在上海,1月21日,招商局有大股東Chiang Chen-an得知新華號遇難,要求裁去並懲罰總辦趙鐵橋,並認為此悲劇是趙氏之疏忽及管理不善所致。Chiang稱自趙鐵橋任總辦後公司超過10輪遭難,由趙委任之二副亦是經驗不足,認為如趙鐵橋留任,只會有更多災難發生;難屬則成立組織要求局方賠償及懲罰有關人等。趙鐵橋回覆民國交通部長時自認疏忽。華北日報報道指此事令招商局損失500萬元,招商局船隻亦一概要馬上安裝無線電。由於上海招商局沒有指示打撈沉船並檢驗。
2月8日,經陪審團同意裁決該身份未明的男子死因存疑。由於船長、舵工等人均已殁,未能得知撞船原因,但由於廣播訊息太繁複,船隻有難時未能及時告知附近船隻。法庭又建議船政司跟進,並請警方配備可在浪高風急環境下操作的救援船隻,操作人員應有豐富經驗。
類似事件
相關條目
*橫瀾島
*招商局集團
*香港1929年
*香港20世紀初歷史
註釋
延伸閱讀
以下日報於1928年4月15至17日、1929年1月17日的報道:
*《大公報》
*《工商日報》
*《華僑日報》
*《華字日報》
*《循環日報》
*《南華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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