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麥隆世界遺產列表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遺產是指根據1972年所制定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公約》所述,對文化或自然遺產具有重要意義的地點。自然特徵(包括物理和生物結構組成)、地質和地貌特徵(包括瀕危動植物物種的棲息地),以及從科學、保育或自然美學角度來看具有重要意義的自然遺址者,則被定義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包括紀念物(如建築作品、紀念性雕塑、或銘文)、建築群和遺址(包括考古遺址)。 喀麥隆在1987年12月7日接受了該公約,使其歷史遺跡有資格列入名單。,喀麥隆擁有三處世界遺產,其中一處——桑加跨三國保護區——屬於跨國遺產,是與中非共和国及刚果共和国共同擁有。

世界遺產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據十項標準來列入遺產名錄;每個入選地點必須至少符合其中一項標準。標準一(i)至六(vi)為文化遺產標準,而標準七(vii)至十(x)為自然遺產標準。

預備名單
除了已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遺產之外,締約國還可以維持一份預備名單,以供日後考慮提名。世界遺產名錄的提名,只有在該遺產先前已被列入暫時名單的情況下才會被接受。 喀麥隆已在其預備名單上列出了十七處景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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