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067號決議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067號決議於1996年7月26日通過。在此前,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主席國及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已先後發表多項聲明與決議,對古巴空軍於1996年2月24日擊落兩架民用飛機的事件表示譴責。安全理事會在決議中要求古巴履行與航空安全相關的國際義務,特別是遵守《國際民用航空公約》。

在表決過程中,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俄羅斯投下棄權票,其餘13個安理會成員則支持決議通過。中俄兩國認為,決議內容過於集中譴責古巴,較合適的做法應是同時呼籲各國避免擊落民用飛機,並防止民航活動遭不當利用。

安全理事會同時向事件中四名死者的家屬致以慰問,並譴責有關攔截行動。決議呼籲各方遵守國際民航法律與程序,同時重申各國有權對被用於違反《芝加哥公約》宗旨的飛機採取適當措施。

此外,安全理事會敦促所有尚未批准《芝加哥公約》的國家盡快加入公約,並對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決定檢討相關標準與操作慣例,以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表示歡迎。

參見
*古巴—美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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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外部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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