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樹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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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林樹藝
| 圖像 = File:林樹藝.jpg
| 圖像大小 =
| 圖像說明 =
| 字 =
| 號 = 儒毅
| 別名 =
| 出生日期 = 1907年5月25日(一說1906年9月1日)
| 出生地點 = 浙江省瑞安縣
| 逝世日期 = 。

抗戰時期及戰後
抗日戰爭爆發後,林樹藝因功擢調中央訓練團高級班第三期受訓,結業後出任浙江省政府浙西行署政務處長、秘書處長,並兼任浙西訓練團教育長,隨後前往臺灣。

在立法院十餘年間,林樹藝參加司法委員會,慎始謹終,每一法案必追究窮理、縝密研討。他深感世道日非、貪墨橫行、人民含冤有苦莫伸,乃苦心孤詣,博訪周咨,草擬《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自初讀以至審查,由審查而付院會,他每會必到,每到必抒所見,深得海內外各界之贊佩,被認為是切救時弊之良藥。

家庭

  • 夫人:許震仙,相夫教子,素稱賢淑。
  • 子女共七人:

** 長子林新華,畢業於省立成功大學工商管理系,服務於中國農業機械公司。
** 次子林新民,高中畢業。
** 長女林藹莉,學有專長,服務於省公路局。
** 次女林曼廸,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系,在《聯合報》工作。
** 三女林小曼,肄業於國立政治大學外文系。
** 四女林小蝶,肄業於臺中靜宜英文專科學校。
** 五女林小燕,中學肄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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