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是主体对客体重要性的评价,是价值论()的核心概念。价值不是事物本身的物理或心理属性,而是由个体或社会群体赋予客体的特质,它影响主体对该客体的行为和态度。价值的产生源于主体对客体的解释——基于其自身的经验、学习、理想乃至对的理解,赋予客体以有用性、重要性或美感。
价值问题自古以来就是哲学的重要议题。古希腊哲学中已经涉及对善、美、正义的探讨;到19世纪末,德国哲学家鲁道夫·洛采将价值提升为哲学的核心范畴,由此推动了价值论的创立。韩国全球世界大百科事典将价值分为真(理论价值)、善(道德价值)和美(审美价值)三大基本范畴。哲学意义上的价值不同于经济价值:后者取决于交换条件(如货币供给),而哲学价值则关注事物本身值得追求的程度。一个事物可以同时具有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例如科学知识本身值得追求,同时又可作为实现其他善好的手段。他假设普遍价值与三类人类需求相关:生物需求、社会协调需求以及群体福利与生存需求。
个人价值
个人价值是指存在于每个个体内部的价值观念。每个人根据其自由意志对其加以诠释和实践。个人价值可能与普遍价值一致,但个体在某些情形下可能未能完全践行——这通常不构成严重的社会过失。例如,诚实被普遍视为美德,但在现实生活中完全直言不讳几乎不可能做到。
政治价值
政治价值是社会或国家通过教育等制度性渠道向成员灌输的价值观,通常涉及社会功能和公民在其中的角色。例如,爱国主义作为一种政治价值,在学校教育和其他社会机构中被系统性地传授。道德价值则涉及更根本的对错问题——善与恶这两种难以绝对定义的观念。它们常与宗教价值和家庭价值有所重叠,因为历史、文化和传统使这些范畴的边界模糊不清。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对绝对价值能否被阐明持悲观态度,认为关于「生命」和「生命的意义」的话语不过是心灵的倾向表达,而永远不会成为事实。
价值体系
价值体系是一套一致的价值集合,用于伦理或意识形态的目的。作为社会、团体或社区的成员,个体可以同时持有个人价值体系和群体价值体系。两种价值体系在不存在矛盾或情境例外时称为外部一致。
价值体系的内部一致性体现在:
- 其价值之间互不矛盾;
- 其例外条款足够抽象,适用于所有情境,且被一致应用。
当同一价值体系内的价值互相矛盾,且例外条款高度情境化、应用不一致时,则称为内部不一致。
施瓦茨在该框架下提出了10个普遍价值维度:自我导向、刺激、享乐主义(与开放性成长相关)、成就、权力(与自我增强相关)、安全、遵从、传统(与保守相关),以及谦逊、普济、普世主义(与自我超越相关)。研究发现,五大性格特质与施瓦茨的价值结构存在显著相关:开放性与自我导向价值相关,外向性与刺激和成就价值相关,宜人性与普济价值相关。
参见
*价值论
*普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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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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