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定天

{{Infobox Officeholder
| 姓名 = 鍾定天
| 圖像 =
| 圖像大小 =
| 圖像說明 =
| 字 = 人可
| 號 =
| 別名 = 鍾鑫盛(原名)
| 出生日期 = 1906年)
| 出生地點 = 廣東省五華縣岐嶺王化村

  • 1940年任第六十三軍一八六師五五六團上校團長。其後,何鳴以個人名義寫信給鍾定天,表達合作抗日誠意,最終促成閩粵邊區國共合作抗日協定,成為南方游擊區最早的國共抗日協定之一。

縣長與師長
1948年2月,鍾定天任廣東龍門縣縣長。12月25日,李振、魯崇義等率部在成都附近通電起義,鍾定天以第一八七師師長身份參與簽署和平公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起義後,鍾定天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任第十一軍三十一師副師長,曾參加抗美援朝戰爭。其元配夫人早逝,留下數名子女。後與一位中學數學教師結婚,即鍾麗思的母親。

教育方式
鍾定天對子女(尤其是長女鍾麗思)的教育極其嚴格,帶有鮮明的軍人色彩。他信奉「玉不琢,不成器」,認為「功不賞過不罰則難以修身齊家安邦治國平天下」。他親自管教女兒,内容包括:

  • 每日凌晨起床練拳、跑步、疊被子,要求5分鐘內完成,被子須疊成「豆腐乾」規格。
  • 不准吃零食,規定吃飯時間,吃完即收,吃不完也收走。
  • 教女兒讀《三十六計》、《史記》、《左傳》、《資治通鑑》等兵書戰史。
  • 教騎馬、打拳、使用兵器,要求「動如脫兔,坐如泰山」。
  • 信奉「只要一隻耗子能活下來,你就應該能活下來」的生存哲學。
  • 女兒犯錯時用雞毛帚或皮帶打屁股,但從不打頭臉,說「傷痕外露會損了兒郎自尊」。

品格與價值觀
鍾定天極重視正直與尊嚴。他教導女兒:「人活在世上,最重要的是品格,然後是才幹。」他堅持「永遠也不可侮辱任何人的尊嚴,即使在戰爭中,侮辱俘虜也是缺德的」。1957年反右運動中,女兒與大院孩子惡作劇羞辱了右派分子金紹先,鍾定天得知後強迫女兒道歉,說:「就算做下天大罪過,該殺該剮自有政府裁決……總不成說錯些話兒,就活該讓一院孩童隨意作踐,作踐過了,還不肯道歉!」

他尊重老師,在老師面前謙遜如小學生,即使自己身為將軍,也「並膝而坐,雙手放在腿上,一動不動,恭恭敬敬地聽著」老師的批評。

孝順與家庭溫情
鍾定天極為孝順岳母(鍾麗思的外婆)。三年大饑荒時期,岳母從廣州來重慶養老,鍾定天為給她買食物,賣掉自己的《大前門》香煙、皮鞋、呢子大衣、絲棉被,甚至那塊帶日曆的英納格手錶,並為此戒煙。他親自下廚為岳母做菜,還學會了做廣東風味的東江釀豆腐。

他雖然嚴厲,但也有溫情的一面。1948年將女兒從香港接回重慶後,他曾將女兒高高拋起,擁入寬闊的胸膛,眼中充滿「沉甸甸的愛憐」。他擅長折紙,給幼年的女兒疊紙槍、紙馬、紙兵艦;會拉二胡、吹洞簫,為女兒拉《黃水謠》,吹《蘇武牧羊》。晚年,他因女兒在一次爭執後說「士可殺不可辱」,反而讚賞她「剛烈耿介,確有將門之風」。

與女兒的關係
鍾麗思在書中回憶,她一度懷疑自己是「人拐子」拐來的,拒絕認父親,甚至咬他的鼻子。但隨著時間推移,她逐漸愛上這位嚴父。1960年,她因偷學校饅頭救濟飢民而被父親最後一次責打,頭碰桌角血流如注。事後,父親對她說:「麗絲,你已經長大了。爸爸從此再也不打你。我相信你今後一定會自尊自愛,自強不息。」

鍾定天於1963年去世。其女後來僑居法國,成為作家,在自傳中深情記述了父親的教育與為人。

參考文獻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