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人权

不丹拥有糟糕的人权纪录。严重的人权侵犯包括对少数族裔洛昌人的迫害,洛昌人是不丹的尼泊尔裔民族,20世纪90年代遭不丹政府驱逐出境,此后一直居住在尼泊尔的难民营中。此外,不丹的宗教自由状况糟糕,作为一个佛教国家,不丹紧张任何非佛教徒的传教活动。

《不丹宪法》第7条规定了基本权利。不丹政府声称其致力于实现“保障所有人权”,并将其视为实现“国民幸福总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幸福总值”是不丹追求的一项独特原则,与以国内生产总值等财政指标为基础的衡量方式不同。

在自由之家发布的2026年全球自由度报告中,不丹被评为69分(满分100分)。在无国界记者2026年发布的新闻自由指数中,不丹在180个国家中排名第150位。

国民幸福总值和人权
在不丹提交的第一次普遍定期审议国家报告中,不丹王室政府主张,实现“国民幸福总值”需要保障所有人权,并称其“也对此深度承诺”。报告指出,“国民幸福总值”为将人权的保护、促进与融入不丹社会结构提供了框架。在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国家报告中,这一人权与“国民幸福总值”之间的联系再次得到重申,不丹表示其社会与经济权利“体现在其发展理念国民幸福总值之中”。这一发展理念不同于以“传统收入指标”为基础的衡量方式,而是从个人幸福出发,通过一种具有愿景性、精神性与文化性的视角来最大化整体幸福水平。“国民幸福总值”包含四大支柱:

  • 推动公平与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
  • 保护并弘扬文化价值
  • 保护自然环境
  • 建立良好的治理体系

不丹第一次普遍定期审议国家报告明确将这些支柱与人权联系起来,认为人权体现在这些结构之中。其中,第一支柱被解释为对应经济权利,强调“当前发展不应损害未来世代的发展权……并确保全国每个人都能从发展活动中受益”。第二支柱被解释为保护文化权利,并体现不丹“不歧视”的社会特征。这些后来被称为“洛沙姆帕”(意为“南方人”)的尼泊尔移民最早于19世纪末开始从尼泊尔迁入不丹。1988年的人口普查显示了洛昌人人口的规模之大。

此后,不丹国内的族群紧张关系加剧,许多洛昌人被贴上“非法移民”的标签。政府通过新的措施强化公民身份法,并强调“以藏族为基础的不丹文化”,这使少数族裔尼泊尔人的社区受到排斥和孤立。为此,洛昌人在多个方面被要求遵从主流文化。1989年,尼泊尔语被禁止在学校中使用。
1990年,不丹南部爆发了抗议这些被称为“不丹化政策”的措施的暴力骚乱和反政府抗议。1990年底,大批洛昌难民开始逃往尼泊尔到1995年,已有86,000名洛昌人在尼泊尔取得难民身份,约占当时不丹总人口509,000人的六分之一。

1993年、1996年和2001年,尼泊尔与不丹就不丹难民身份问题(尤其是尼泊尔要求遣返难民的问题)举行了多轮谈判,但均未成功。

大赦国际将不丹难民问题称为“世界上持续时间最长且最被忽视的难民危机之一”。然而,不丹政府至今仍迟迟未落实识别并遣返滞留尼泊尔的不丹难民的程序。他们依据关于“未经许可集会”和“未经批准接收外国资金”的法律被定罪。活动人士认为,他们实际上是因福音传播活动而遭针对,并被指控为民间组织募集未经批准的资金,以及公开播放一段基督教音乐视频——而他们辩称播放地点是在私人土地的户外空间。丹增旺嘉被判4年监禁,后缴纳744美元保释金获释,并提出上诉。在长达一年的审判期间,丹增旺嘉牧师曾十九次出庭捍卫自己的信仰。M.B. 塔巴被判2年半监禁,后因缴纳1630美元罚款而免于服刑。

新闻自由
不丹是世界上最后几个允许电视和互联网进入的国家之一。

主要媒体为国营媒体,私营媒体读者群相对较低,广告收入也不足。2012年,政府被指控削减了《不丹人报》(The Bhutanese)的广告支出,以报复该报刊登的一篇列举腐败案例的文章。此事对所有媒体都起到了警示作用。

不丹受到严格的诽谤法限制,民众也不愿对国王或其政策发表负面评论,政府被指以诽谤指控打压记者。在2016年的一起案例中,知名记者南盖赞姆因在Facebook上分享一篇报道而被控诽谤,被要求支付相当于不丹十年工资的罚款。

LGBT权利
2021年,不丹修改了刑法,将成年人间合意的同性性行为除罪化,但不丹尚未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地位。

参见

  • 不丹王国
  • 洛昌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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