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特與貝克律師事務所()是一家總部位於列支敦士登華杜茲的律師事務所。
歷史
該事務所由政治家於1914年創立。1926年,另一位律師加入,兩人開始合作,事務所因此得名。
前(攝於1920年)]]
貝克是列支敦士登金融服務業及信託服務業的先驅人物。他與(兩人無親屬關係)共同起草了列支敦士登的《》,該法案於1926年正式生效。至1930年,列支敦士登近半數的戶籍公司()均是由瑞特與貝克律師事務所協助成立的。1958年,阿洛伊斯的兒子卡爾海因茲·瑞特加入,並在其父於1966年1月31日逝世後接手經營。卡爾海因茨於2008年逝世後,科妮莉亞·瑞特()、亞歷山大·菲茨()及馬塞爾·貝克()接管事務所,成為現任負責人。
業務
瑞特與貝克律師事務所專注於公司法、財產法、稅法和继承法,以及国际法規管等領域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