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員資格檢定

救生員資格檢定(亦稱中華民國救生員資格檢定),是中華民國針對救生員資格所設置的專業檢定制度。該制度由主管機關依《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辦理,申請人須符合一定資格,並通過學科與術科測驗後,始得取得救生員證書。救生員證書有效期間為四年。

救生員相關事務原由教育部體育署主管,配合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於民國114年(2025年)9月9日成立,自該日起改由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接續辦理。

報考資格
依《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申請救生員資格檢定者,須年滿十八歲,並完成主管機關認可訓練機構所辦理之救生員訓練,取得訓練合格證明。申請人也須接受八小時以上基本救命術訓練並取得證明;若救生員訓練課程已包含八小時以上基本救命術訓練,則可免另行檢附。

報名方式
救生員資格檢定報名透過「i運動資訊平台」辦理。報名流程包含註冊會員、登入平台、選擇救生員檢定、選擇檢定場次、填寫基本資料、上傳相關文件、送出報名及繳費等步驟。

年度檢定簡章、健康諮詢表、退費申請表及檢定場次公告等資料,則由i運動資訊平台公告。

檢定內容
救生員資格檢定分為學科測驗與術科測驗。依《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學科成績須達七十分以上,始得參加術科測驗;術科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始發給救生員證書。

學科測驗內容依檢定類別而定,通常包含救生概論、安全常識、急救等相關科目。術科測驗則包含游泳能力、救援能力與急救能力等項目,實際測驗方式及評分標準以主管機關年度公告為準。

自民國115年(2026年)2月9日起,「救生員資格檢定」及「救生員複訓」之項目、方式及評分基準改採新版規定。

證書效期與複訓
救生員證書有效期間為四年。證書有效期間屆滿前,救生員須依規定完成複訓時數並符合相關展延條件,始得辦理證書效期展延。

費用
依《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救生員資格檢定費用包含學科測驗費、術科測驗費與證書費。學科測驗費為新臺幣五百元,術科測驗費為新臺幣一千元,初發證書費為新臺幣二百元。

參見

  • 救生員
  • 水域安全
  • 基本救命術
  • 心肺復甦術
  • 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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