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堯

李毓堯(),湖南省桂陽縣人。中華民國地質學家、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早年留學英國,歸國後投身地質調查與教育事業,是湖南地質調查所的創始人之一。他與李四光、李捷、朱森合著的《寧鎮山脈地質》,是中國區域地質學的經典著作。在政治上,他曾擔任國民黨湖南省黨部主任委員、國民參政會參政員、第一屆立法委員等職。1949年後留在大陸,繼續從事地質工作,文革初期受衝擊去世。

生平
早年與投身地質
李毓堯生於光緒二十年(1894年),湖南省桂陽縣人。19歲考取官費留學英國,經補習英語後,考入倫敦大學學習地質學和採礦、冶金。1922年,應蔡元培之聘任北京大學地質系講師,加入剛成立的中國地質學會。後回湘任湖南工業專門學校教授。

1926年,李毓堯開始籌建湖南地質調查所。1927年3月,該所正式成立,是省內第一家官辦的地質礦產調查研究機構,李毓堯出任所長。。同年8月27日,免去該職,另有任用。同年12月19日,改任農礦部參事。1929年10月2日,兼任國軍編遣委員會直轄第四編遣分區經理委員會委員長。1930年3月17日,辭去農礦部參事職務。

寧鎮山脈地質的經典研究
1928年,李毓堯應中央研究院地質研究所所長李四光之邀,任該所專員。1935年,他與李捷、朱森合著的《寧鎮山脈地質》出版,是研究蘇南乃至長江中下游地質的經典著作。書中提出了「茅山運動」、「金子運動」、「南象運動」三個地殼運動名稱,創建了「茅山砂岩」地層,編繪了1:50000茅山山脈地質圖。

抗戰期間的黨政與學術活動
1938年,李毓堯出任湖南大學工學院院長兼地質系主任,後任行政院資源委員會沅桃區採金處處長及銻業管理處處長。同年至1941年間,他擔任中國國民黨湖南省黨部主任委員。。1948年行憲後,他當選為第一屆立法委員,代表湖南省第三選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李毓堯選擇留在大陸,1951年5月4日,因其留在大陸,中華民國政府以「辭職」為由,依法註銷其立法委員資格。

晚年與逝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李毓堯繼續從事地質研究工作。1956年被委為安徽合肥地質局局長,安徽省科學院地質研究室主任。著有《皖南地質志略》、《大別山東北部白堊紀探討》、《合肥地質》等文稿。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在運動衝擊下去世。

學術貢獻
李毓堯是中國近代地質學的開拓者之一。其學術貢獻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湖南地質調查所的創建、寧鎮山脈地質的經典研究,以及對長江中下游區域地質構造的深刻闡述。他與李四光、李捷、朱森等人共同奠定了中國區域地質學的基礎。

著作

  • 《寧鎮山脈地質志》,國立中央研究院地質礦產所集刊,1935年(與李捷、朱森合著)
  • 《皖南地質志略》(與李捷合著)
  • 〈揚子江下游之震旦紀冰川現象〉,《中國地質學會志》,1936年
  • 〈皖南地史及造山運動〉,《中央研究院地質研究所叢刊》,1935年(與許杰合著)
  • 〈江西北部修水附近地質〉,《中央研究院地質研究所叢刊》,1933年
  • 《大別山東北部白堊紀探討》
  • 《合肥地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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